特殊境遇家庭扶助 單親爸莫忘權益
(中央社記者謝佳珍台北2日電)政府從去年開始提供單親爸爸家庭扶助,不過符合資格的申請人數並不多。內政部今年除增編新台幣1.7億元預算補助外,也打算印製文宣,發給前往戶政事務所辦理離婚的民眾。
經濟不景氣,弱勢家庭增加,過去原以照顧女性單親家庭為主的「特殊境遇婦女家庭扶助條例」,立法院去年1月修正為「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條例」,將原扶助對象由女性擴及男性,條例於去年3月1日公布施行。
中低收入單親爸爸及父母無力扶養的隔代教養家庭,都納入特殊境遇家庭,提供扶助項目包含緊急生活扶助、傷病醫療補助、法律訴訟扶助、子女生活津貼、子女教育補助、創業貸款補助。
條例公布後,有單親爸爸申請;不過申請對象還是以單親媽媽居多。根據內政部統計,截至去年第 3季,受扶助或認定身分符合的特殊境遇家庭家長計 1萬5424人,男性家長919人,女性家長有1萬4505人。
內政部社會司長黃碧霞下午受訪時說,內政部今年將增編1.7億元補助特殊境遇家庭,預計增加1萬個單親家庭受惠。預算已經立法院衛環委員會通過,99年度用於補助特殊境遇家庭經費合計約4.5億元。
她說,去年尚未將扶助對象擴及男性時,內政部已設算所需經費,透過主計處撥給地方政府約2至3億元。去年3月放寬補助對象後,因當年度預算早已通過,無法再另外編列,於是從公益彩券回饋金找到8000萬元,99年度所需預算則決定全數編列預算支應。
對於單親爸爸受扶助人數不多,黃碧霞說,單親家庭以女性居多,單親爸爸有可能不清楚政府有提供協助,或礙於面子不願提出申請。內政部已決定印製單親家庭扶助措施文宣送至各戶政事務所,發給到所辦離婚登記的民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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