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月20日 星期三

徐維嶽 檢察官.台灣首名因貪污被判無期徒刑的司法官


    
 貪檢徐維嶽 重刑囚終身
3兄嫂A錢也都判10年以上 寫下罕例    2006年08月23日蘋果日報

雲林地檢署前檢察官徐維嶽涉貪污罪,雲林地院法官陳定國認為徐將國家公權力,做為個人斂財工具。嚴重破壞司法威信,因此從重判處無期徒刑,成為台灣首名因貪污被判無期徒刑的司法官,徐的大哥、二哥、大嫂也都被判十年至十二年重刑,創家人一起A錢被判刑的罕見紀錄。


法網恢恢--------以三百萬元交保在外的徐維嶽昨未出庭聆判,但仍否認犯案,強調:「天地明鑑,我沒犯法,對判決感到失望。」


16被告7人判無罪-------徐維嶽(四十歲、雲林縣人)在雲林地檢署服務的六年中,涉嫌至少七件貪污案被起訴,全案十六名被告,厚厚的起訴書中,還載有警察、民代擔任行賄白手套,以及記者穿針引線當司法黃牛等過程;而徐維嶽全家從大哥、大嫂、二哥都涉案,也創下司法史新紀錄。
去年底檢方將光啟社光碟案等案偵結後,又根據檢舉,追加起訴徐與二哥冒同辦公室檢察官之名,收取擺平詐欺案官司費四十萬元,及與嘉義兩官警涉嫌查賄造假案。
合議庭昨將徐維嶽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判無期徒刑,徐的大哥徐寶巖、大嫂李盟惠各判刑十二年,二哥徐寶瀅判刑十年。林志貞(光啟社光碟案當事人)因行賄判二年六月,張俊彥(斗六分局警員)因偽造文書判一年四月,曾建富(刑事局偵六隊偵查員)因偽造文書判一年四月,張書維(林志貞姪子)判八個月,蕭春美(代書)因偽造文書判八個月。其餘包括刑事局偵六隊組長林續鵬、徐的妻子、岳父等七人均獲判無罪。


徐低調:上訴到底------其中,張俊彥是唯一出現在法庭外的被告,但見大批媒體守候,也匆匆離去,最後宣判時並無任何被告到庭聆判。徐維嶽獲知判決後,僅低調說:「一定會上訴!」



徐維嶽案大事紀


2004/12
雲檢分案偵查徐維嶽、調查局中機組布線監聽。
2005/07/21
檢審會以「人地不宜」徐調至澎湖地檢署。
2005/09/06
徐維嶽遭羈押禁見,同案9人聲押獲准。
2005/10/31
徐被起訴,求處無期。
2006/06/21
辯論終結,徐維嶽300萬元交保。
2006/06/22
一審判處無期徒刑,全案16名被告9人有罪。
資料來源:雲林地院、雲林地檢署



徐維嶽案 一審判決一覽表 



         

           前檢察官徐維嶽                            徐寶巖 徐維嶽大哥                           李盟惠 徐維嶽大嫂



 


徐寶瀅 徐維嶽二哥
林志貞 光啟社案當事人 2年6月
張俊彥 斗六分局前刑事偵查佐 1年4月
曾建富 刑事局偵六隊偵查員 1年4月
張書維 林志貞姪子 8個月
蕭春美 代書協助房屋過戶 8個月(可緩刑)
資料來源:雲林地檢署、雲林地方法院

貪350萬算不多 檢索賄改判20年2009年09月05


前雲林地檢署檢察官徐維嶽索賄貪污案,一審遭判無期徒刑,經上訴台南高分院,合議庭撤銷原判決,合議庭法官考量徐貪污所得僅350萬元及犯罪情節後,改判有期徒刑20年,併科罰金1000萬元,褫奪公權10年,犯罪所得應予追繳,全案可再上訴。


檢不服可再上訴-----「其實服刑刑期差不了太多!」台南高分院發言人葉居正昨說,一審重判無期徒刑,考量點在徐為司法人員,知法犯法,不過上訴審法官心證認為,徐犯罪所得不多,才予以改判,檢方若對判決不服,可再上訴最高法院。
葉居正說,徐所犯四罪,其中偵辦林志貞所提違反《著作權法》告訴,將被告起訴後,徐以600萬元低價向林購得價值875萬元北縣大台北華城別墅,一審被判無期徒刑,併科罰金600萬元,褫奪公權終身,並追繳犯罪所得275萬元。
台南高分院合議庭考量徐犯罪所得並非很多,且考量犯罪情節,因此改判20年有期徒刑,併科罰金1000萬元,褫奪公權10年。


**林打擊黑金明星檢察官徐維嶽,涉嫌貪污索賄,受害人爆料,其實他兩個哥哥開設的畫廊就是收錢的地點,想賄賂徐檢的人可以假裝到畫廊買畫,藉由這種洗錢的方式把賄款交到徐檢手裡。


徐維嶽檢察官一家四口被關起來了,兩個哥哥開的畫廊今天沒有生意上門,西湖美女浣紗圖也都丟在門外。
徐維嶽兩個哥哥都開畫廊,但這畫廊不在鬧區,全都在小巷子裡,甚至還只是鐵皮搭建的裱褙工廠,裡面沒有高級名畫,沒有大宗交易。
徐維嶽跟兩個哥哥怎麼買得起三棟豪宅,出入還開高級轎車?地方盛傳,一些曾經被徐檢抓到違法的人,就是透過畫廊來送交賄款,希望徐檢察官收了錢手下留情。
畫廊裡的畫有很多都是粗糙品,價錢從幾百塊到數千元不等,想賄賂的人拿了數十萬到數百萬到這裡來買畫,檯面上看起來一切正常,藝術品畫作的價錢也隨人喊,因此用畫廊來收受賄款也相對安全,但如今弊案爆發,徐維嶽也因此把兩個哥哥全都帶進監牢。


雲林地檢署審理徐維嶽貪瀆案,偵結結果求處重刑,首先是徐維嶽本人,他涉嫌利用偵辦雲林砂石場等五個案件,索賄總額超過一千萬,檢察官認定徐維嶽觸犯重罪,求處無期徒刑。

另外震驚社會的是刑事局組長林續鵬,協助偽造文書、違反槍砲條例也重重求處11年徒刑。

檢方還查出徐維嶽一家都是貪瀆幫兇,大哥大嫂擔任收賄窗口,也被求處12年重刑。

二哥徐寶瑩求兩年,徐維嶽太太和岳父也因協助貪瀆被求處一年兩個月徒刑。

其他包含四名刑警、代書等總計16個人都被求處最一年兩個月到14年的重刑。

檢察官發現徐維嶽這個貪污索賄集團已經把司法和警力當成他的打手,竟然約被告到中部打擊犯罪中心喝茶討論案情,只要歹徒嫌犯肯孝敬乖乖交賄款,就可以沒事,檢察官認定荒唐至極,求處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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