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月10日 星期日

林德盛 花蓮法官★司法醜聞★吳俊立貪汙案私下接觸★案發提早退休

承審法官林德盛夜訪貪污被告吳俊立岩灣別墅(圖),遭停職查辦。汪智博攝    吳俊立岩灣別墅(圖)

★吳俊立貪汙案88年迄經10年陳案★林德盛 花蓮高分院法官 ★審判長何方興★緋聞案 陳燕華

小檔案/林德盛55歲 和陳瑞仁同期*五十五歲,師專畢業當過老師,後考上司法官,司法官訓練所第廿三期第四名結業,知名的同期同學有起訴陳水扁的檢察官陳瑞仁、朱朝亮,負責公訴的主任檢察官林勤綱。兒子去年剛考上律師。

曾任台北地方法院法官,曾任澎湖地院庭長、花蓮地院庭長,在花蓮當法官的時間最長,現任花蓮高分院法官;經手知名案件除吳俊立案外,也辦過田徑國手古金水所涉的立榮客機爆炸案。


司法界爆發重大風紀案,花蓮高分院法官林德盛被「政風狗仔隊」(法務部政風特蒐隊)拍到,審理台東縣前縣長吳俊立在議長任內所犯貪汙案期間,到吳俊立的別墅與吳碰面,林德盛得知被調查,第二天就申請在本月底退休。

吳俊立的妻子鄺麗貞前天在台東縣立委補選一役中落敗,沒想到吳俊立的案件又扯出司法風紀案。

花蓮高分院認為林德盛違反法官守則,建議記一大過,司法院將召開人審會討論。至於這件司法風紀案是否涉及刑事犯罪,最高檢察署將發交花蓮地檢署,指揮調查局東機站偵辦。

吳俊立貪汙案審判長何方興強調,因林德盛不當與吳俊立私下接觸,已要求他迴避不再審理本案。

八十八年包括吳俊立在內的台東縣前後任四十位縣議員,被起訴詐領社團補助款,台東地院依貪汙罪判處吳俊立十六年徒刑。吳上訴,花蓮高分院改判刑七年八月。吳再上訴,最高法院兩度發回更審,林德盛是更二審的承審法官

去年四月,司法院政風處發現林德盛交往複雜,通報法務部政風司,將林納入「政風特蒐隊」監控名單,五月廿七日起混合編組跟監蒐證,發現林德盛私下與吳俊立見面,且與 陳燕華 有親密往來。

政風狗仔隊曾在吳俊立的別墅外,遠距離拍到黑頭車進出,吳俊立和林德盛先後進入,隔了很久才出來。更令人起疑的是,蒐證期間,吳俊立貪汙案更二審宣判,全案其他卅多名被告均判決僅吳俊立重開辯論,迄今未審結。

林德盛接受調查時承認,去年98年六月廿二日受朋友之邀到台東市一間民宅台東縣卑南鄉岩灣山區,他事先不知道這是吳俊立的別墅,進去後,與吳俊立打個招呼,只待了十五分鐘就離開,在外面的車子裡等朋友出來。

但林德盛拒絕透露,邀他到現場的這位朋友姓名,也不願說明與吳俊立見面,談了什麼話、做了什麼事。

花蓮高分院上個月將林德盛調查報告及建議懲處資料,呈報司法院,但被退回要求再查明,花蓮高分院上周已呈報高等法院轉呈司法院。司法院秘書長謝文定表示,如確定林德盛行止不當,影響司法形象,司法院一定不會縱放。套裝句 (如果確定.....一定不會....)到時用(是有...情形...但不能確定...所已無罪)


   林德盛  法官照片


年齡:55歲
婚姻:已婚,育3子
學歷:台中師專體育科畢業、中興大學法律系畢業
經歷:司法官訓練所23期結業,曾任台北地院法官,澎湖、花蓮地方法院庭長,任職花蓮高分院法官


★(鬼吹燈)法官思想單純?..受(不能說出姓名的朋友?)之邀.莫明到達一間民宅別墅?只是禮貌上打招呼而已?公事案件繁重.正義女神.都是矇眼辦案不會受明眼事物所絆.都受正軌的司法教育?.不會受此影響辦案品質?.請大家放心?為表心機..故提早退休..及早籌備為民間友人做法律諮詢的工作.繼續完成打擊司法不公的使命?



  陳燕華 住處

 

*林德盛司法官第二十三期結業,一九九九年升任花蓮高分院法官,同事說他重義氣,林妻目前在台北地院擔任錄事,但昨天請假;而緋聞女主角陳燕華已離婚,育有一子,據她友人表示,雙方在一次偶遇場合中,陳女主動談到兩人曾是國小師生關係,因而逐漸熟識,變成「好朋友」。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