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殺債留父母 纏訟15年判免清償
71歲不識字老母與保險公司纏鬥15年,小蝦米終於贏了大鯨魚。
女兒為愛離家出走失聯,15年前與男友殉情雙亡,老母朱黃好痛失愛女,不知道女兒留下390萬元債務,保險公司法拍女兒的房子,發現老母親未拋棄繼承,向法院聲請查封名下祖產農地,不識字的老婦向屏東地院聲明異議獲勝,保險公司表示會上訴。
朱家兩老勝訴後並沒有喜悅,因為保險公司又扣了老父朱常吉保險的生存年金兩萬元,朱常吉怒道「我的生存與女兒的往生是兩回事!」保險業務員表示若判決結果敗訴,收到判決書後會退還。
朱黃好說,忍受白髮人送黑髮人的傷痛,卻不知女兒在楠梓購屋負債,向保險公司借貸390萬元,當時未依法拋棄繼承,堅持女債母還。期間,房子被保險公司強制執行,拍賣抵債200萬元。
朱黃好堅稱不知女兒在外行為,鄰居也出庭做證十多年未見朱女,兩老也沒有錢資助女兒在外買厝。
法官認為子女成年後,父母不知子女在外行為,甚至沒有聯絡,並非不尋常,此外,債權人保險公司把朱家兩老列為債務人,並通知他們已向高雄地院強制執行查封朱黃好在里港鄉多筆農地,也已過了拋棄繼承的半年期限,反而不符合誠信原則,依98年6月民法繼承編修訂,同意以所得遺產為限,負清償責任,判朱黃好老太太勝訴,撤銷高雄地院強制執行的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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