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9月3日至9月8日間,民間司改會與Open周刊合作推出了「新世紀司法信賴水準調查」,結果2001年出版的《司法改革雜誌》(第35期,第31頁)發表。這份報告係對1005份樣本作電話訪問,結果發現:
1)仍然有46.66%民眾認為司法不公,
2)而認為司法不公的人之中,最大的原因認是法官占35.33%。
3)不過報告中也發現媒體報導(67.83%),遠較親身經歷(14.79%)或親朋好友(13.32%)影響了民眾對司法的認知。
4)雖然如此,但是感到「非常不公平」的69份樣本中,有高達20份係有個人親身經歷的經驗,佔 15.27%,
5)如果再加上有個人親身經歷中選「不公平」的60份樣本,則有親身經歷者,其認為司法不公或非常不公者竟占61.07%,我對這一點懷疑為何比例如此高,但無論如何非常值得重視!我也還是要問,為何司法當局總是「得不到」這種數據?
6)在許多問題當中,我覺得最值得注意的是有33.33%的受訪者對「律師、法官、檢察官、司法警察」均表示不信賴!所以司法公信力不彰,真的是全體法律(廣義的)工作者的恥辱,不是嗎?
http://www.jrf.org.tw/mag/mag_02s.asp?SN=1539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