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北元 劉北元之岳母 現場血跡
兇刀
劉北元(41歲)
現職:劉北元律師事務所負責人
家庭:離婚,與前妻育有一子
專長:保險及工程仲裁案件
學歷:東吳大學法律系、東海大學法律研究所碩士班畢業 、台北大學法律研究所博士研究生
經歷:東海大學法律系講師、中華民國仲裁協會仲裁人,中區國稅局、南投縣埔里鎮公所法律顧問
2008年05月06日蘋果日報---------國內專攻保險法的名律師劉北元,不滿女友張秀鳳提分手,竟拿菜刀當街砍殺張女二十三刀斃命。台中地院昨天審結,認為劉是法律研究所博士生又擔任律師多年,卻無法克制情感以凶殘手法殺死女友,但考量他事後以近千萬元代價和家屬達成和解,又符合自首減刑,因此判處劉徒刑十二年,褫奪公權六年。
悔不當初-------劉的律師刑建緯表示:「劉事後一直很懊悔,也以一棟價值七百餘萬元的房子和二百五十萬元現金賠償對方家屬。他知道要為自己一時的衝動,付出代價,所以不會上訴。」
四角戀致精神不穩-------劉北元(四十一歲)一九九二年就考上律師執業,在台中地區享有盛名,案發時他還正在台北大學攻讀博士。但在法律專業外,劉近十年來的感情生活卻周旋在前妻、女友張秀鳳(三十六歲)和翁姓女子的四角複雜戀情,導致他精神極度不穩。
劉北元因腳踏多條船,三名女子對他都不滿。去年八月二十二日,劉接獲張秀鳳告知希望分手,劉因此打電話給張女想挽回感情,但張女卻指他經濟能力不佳,提議分手,劉認為自尊受損,於是萌生殺機。
去年八月二十四日上午劉北元買了電纜剪和菜刀,又發現張女傳給他一則簡訊:「沉默不再多言,就是我能留給你最好的路了。」劉見復合無望,就一路駕車尾隨張秀鳳及她母親。當天下午三時,在台中市精誠路上,劉見張秀鳳下車買麵包,於是上前持刀朝張女的右肩、顏面部和胸腹部等處砍殺二十三刀,張女不治。
賠償家屬近千萬元-------劉北元辯稱,當時張女對他說「你沒錢,可以滾蛋。」令他感覺羞辱,腦袋無法運轉,才動手殺人。事後他打電話給哥哥,要求哥哥代為報警。檢方認為劉的行為不符合自首要件,且對案情有隱瞞,求處無期徒刑。
不過法官認為,劉在哥哥報案後,在指定地點等候警員前來將他帶回,接受法律制裁,符合自首,另外根據鑑定,劉行兇時意識清楚,因此雖有近千萬元高額賠償,法官仍判他重刑。
2007年08月26日蘋果日報 -----前天當街砍死女友張秀鳳的律師劉北元,因涉案重大昨晨遭收押,檢警發現他身陷與3名女子的感情糾葛,自認收入雖優渥卻被榨乾,數度以刀割、點火方式自殘,最後更因女友一句「你現在已經沒錢了」,而將對方殺死。
檢警發現,劉的左手手肘到手腕,有3條達20公分的疤痕,及燒燙傷痕跡,原來是他周旋在青梅竹馬的妻子、翁姓女子及死者張秀鳳間,飽受困擾數度自殘。而劉北元殺人的主因,則是8月19日情人節當天,張女得知劉的前妻打電話給劉,翁女也傳「要不離不棄」的簡訊給劉後,吃醋不理劉,劉找她談判不成因而殺人。
理光頭圖振作------------專案人員透露,劉北元懷疑張女為錢才與他交往,上個月,曾拿打火機點火燒左手自殘;本月6日,又打算在汽車旅館引廢氣自殺,所幸劉兄接到告別電話後報警,將劉撿回一命。
劉北元後來發覺,自己最愛的其實是張,但張卻以他和另兩女還有聯絡,且以「每月還要給前妻20萬元,無法再給她什麼」為由要分手,8月17日又拿刀捅肚子自殘。出院後也理了光頭,打算在事業上重新開始,以挽回張女的心,但張女又不理他。
「你已沒錢了」----------前天上午,劉尾隨張女與張母進入麵包店後,告訴張女:「給我5分鐘。」但張冷淡回應「母親在旁邊」,還說:「你現在已經沒錢了。」隨即掉頭而去。劉覺得自尊心受損因而行兇。
劉北元落網後供稱:「突然思念住在南投埔里老家的母親,想見她一面。」才駕車離開現場,當時腦中一片茫然,撞到一輛貨車才回過神,發現滿身是血,認為自己可能殺人了,才打電話給當警官的哥哥說:「我可能砍了張秀鳳一刀。」雖然劉北元發揮律師專業,強調自己當時心神喪失,事後又主動自首,希望法官輕判,但仍遭收押。
警方調查,劉與前妻離婚後,仍同住在河南路大樓內,但案發後妻兒已經離去,住戶得知他殺人,都覺得難以置信。而張秀鳳家屬婉拒採訪,但仍依習俗前往案發地點招魂。
律師自殘、殺人四部曲----------7月 劉北元認為張秀鳳是因錢才愛他,拿打火機燒左臂自殘,因此住院。
8/06 劉北元打電話向哥哥告別,欲在汽車旅館引廢氣自殺,劉兄找到弟弟時,張女已趕到,劉北元抱著哥哥哭訴為情所苦。
8/17 劉北元持刀捅自己肚子住院後,又與張女吵架,張女譏他雖拿高薪,但已無法再給她錢。劉出院後決定振作,專注於事業以挽回張女。
8/24 劉北元買了菜刀後,尾隨張女和張母,劉在麵包店裡和張談判時,張女說:「你現在已經沒錢了。」劉拿菜刀砍死張女。
2007年08月25日蘋果日報 ---------多位與劉北元相熟的台中地區律師,聽到劉當街砍死女友都驚訝直呼:「不會吧!怎麼會發生這樣的事情!」「根本兜不起來!」一名林姓律師說,劉個性溫和、沉默,曾是空軍總部軍法預官。劉的前合夥人、楊姓律師則避談其私生活,只強調:「他是很優秀的律師。」
劉北元對私生活很保留,大部分同業都沒聽他談過感情生活,也沒看過他妻子。據與劉親近的律師透露,劉北元與前妻育有一子,不久前才辦妥離婚登記,但他患有憂鬱症,日前才因自殺住院,剛剛出院不久。
劉北元專長是《保險法》及《建築法》,多位律師都表示平日業務接觸時,劉北元看來很正常。前天才見過劉的游姓律師更訝異地說:「他完全看不出任何異狀!」前天下午五時許,兩人因一起貪污案代表不同當事人開庭,游看到劉北元理了大光頭還好奇詢問:「怎麼理光頭?」劉只笑答:「因為胃出血住院幾天,剛出院。」當時劉看起來虛弱且精神不好,但態度如常。
有律師表示,劉北元於一九九一年開始執業,剛開始擅長建築糾紛案,在台中市相當知名、也賺了不少錢。劉北元曾接受彰化縣政府委託,進行彰化花卉博覽會糾紛訴訟,也曾出版《風險管理與保險規劃》一書。
劉北元目前就讀國立台北大學法律研究所博士班,他兩年前還曾在東海大學法律系擔任兼任教師。曾跟他共事的東海法律系教授黃啟禎說,當時上課碰面,彼此會互相微笑點頭,但劉北元通常一下課就離開學校,跟系上同仁互動不多。
2007年08月25日蘋果日報 -------台中知名律師、台北大學法律研究所博士研究生劉北元,為了追求女友,不惜將所有財產給妻子,換取一紙離婚協議書,沒料到女方仍提出分手,劉北元疑不堪人財兩空,昨竟在光天化日下,憤而拿菜刀當街將女友砍殺十五刀,被害人頸部幾乎砍斷身亡,劉北元逃離現場後半小時投案,晚上移送地檢署偵訊。
情關難過---------警方調查,兇嫌劉北元(四十一歲),曾在東海大學法律系任教,專長《保險法》及《建築法》,也是一所律師事務所負責人。死者張秀鳳(三十五歲),從事房屋仲介業,與劉嫌認識四年。劉嫌曾有一次婚姻、育有一子,他為了要與張秀鳳在一起,將名下所有財產給妻子並辦妥離婚,不料張女仍要求分手,種下殺機。
警方調查,昨下午三時許,張秀鳳與母親駕車到台中市精誠路、大墩二街口的「波士頓麵包店」,她下車買麵包,其母在車上等候。開賓士車尾隨張秀鳳的劉北元,打手機要求與她見面遭拒。
連揮15刀幾乎斷頸--------根據現場監視器拍攝畫面所見,劉北元進入店內後,兩人隨即走出麵包店,此時,劉嫌突從褲口袋抽出預藏菜刀,由後方猛刺張女兩刀,她尖叫倒地,並一度試圖爬離現場,但殺紅眼的劉嫌則對著女友又砍又刺。
張母聽到求救聲下車查看,赫然發現女兒倒臥血泊,她不顧危險衝上前拉住劉嫌大喊:「救人!」麵包店員工聽到呼救聲衝出,張母大喊:「快打電話救我女兒!」劉嫌隨後像是驚醒般,掙脫張母轉身爬起,開車加速逃離。
店家所在的大樓管理員形容:「當時男子滿身是血,慌慌張張的跑上車,開走的時候還撞倒兩、三輛機車。到底有什麼深仇大恨,要把女的砍成這樣!」消防隊獲報趕到將張女送醫,但她頭部、頸部、胸部及腹部遭砍、刺十五刀,且刀刀見骨,頸部幾乎砍斷,終告不治。張母驚聞噩耗,全身不斷顫抖、無法言語。
警方通報各分局攔截劉嫌,並發現他逃離時,一隻鞋子還掉在現場,兇刀也丟在地上。霧峰分局昨下午近四時,接獲劉北元哥哥電話說:「我弟弟殺了人!現在他把車開到霧峰鄉四德路一處路旁,請你們過去處理。」警方趕到發現劉嫌白襯衫上染有血跡,他也坦承:「我剛剛有拿刀砍人!」
警方在劉嫌車上找到一只黑色公事包,裡面有一些藥物。他告訴警方:「我有憂鬱症,這些是用來治憂鬱症的藥!」當警方查出他竟是一名開業律師時,不禁搖頭感嘆:「律師也是人,難過情關啦!」
向前妻下跪說抱歉--------劉嫌前妻與哥哥昨晚獲報趕到警局。劉嫌向前妻下跪說:「我很對不起妳!」他哥哥則說:「弟弟長時間靠服藥控制病情,但不知為何這個月特別嚴重,六日和十七日都有自殺紀錄。」哥哥並說:「弟弟曾提過很愛這個女的,女方也希望弟弟搬離前妻住處,並要求弟弟趕快恢復律師工作,有正常經濟收入。」不解兩人既然相愛,為何最後會有如此下場。
但死者姊姊向警方表示,最近曾聽妹妹說,兇嫌仍與前妻往來,妹妹本來想退出,但兇嫌不願意,常到妹妹住處騷擾,最近還曾因此自殺。
律師郭隆偉表示,劉嫌熟悉法律、熟識死者,如今犯下殺人重罪,即使患有憂鬱症,想靠精神疾病減刑的機會極低。
........自由 2007/08/26.......................
腳踏三條船 全「不離不棄」
〔記者楊政郡、許國禎/台中報導〕一個七夕,要和幾個情人過?砍殺女友的執業律師劉北元,同時腳踏三條船,今年七夕,他和張女過,但是元配來電,女友翁女當晚傳出「不離不棄」的簡訊給情敵。警方發現,3個女人都愛他,但他遲遲無法決定,直到砍死張女後才供稱,「張女是我的最愛」。
據了解,劉北元是資深執業律師,兼任大學講師,與他有法庭對戰經驗的同業都認為他思考細密、辯才無礙,平日行事風格相當低調,同業難以知悉他感情生活的一面,4年前與前妻離婚後,還是時常與前妻及兒子住一起,大樓住戶都說不知道他們已離婚。
劉北元供稱妻子是他青梅竹馬的舊識,約10年前認識張女,不久又認識翁女,這3人在他眼中才是「老婆」,其他僅是拍拖的女性也不少。與前妻離婚時,他還簽下協議書,每月要支付20萬元給前妻,至上個月還有支付。
據劉北元指出,他今年6月間自殘住院,只有張女來照顧他,因為張女不喜歡軟弱的人,出院後還理了光頭希望重新振作,七夕當晚與張女一起過,但他突然接到前妻來電,讓張女很吃味。
不巧,當晚翁女又把之前他傳給翁女的簡訊「一生一世、不離不棄」的簡訊轉傳給張女。當晚他內心做了重大決定,他的最愛是張女,可是張女當晚氣憤離去後又音訊全無,讓他非常緊張。
苦候十年 求不到他擇一專一
據了解,3女彼此都認識,10年來都希望劉某有一天能專一下來,但是4人的感情「剪不斷,理還亂」。劉某與前妻簽離婚協議時4人都在場,3個女人都由劉北元自行選擇,只要求他能專一,但事實上劉某都做不到,無法跳脫感情的糾葛,這也是他犯下殺人案的遠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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