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罪版證詞) 汪曉君供稱胡獻昂沒有講過完整的一句話,都是回答「啊啊啊」,胡陳玉英講話鄉音很重,由孫苗翻譯給她聽。(司法同仁有優待唄!!!)
*胡榮華---為 孫苗之子.
【聯合報】 2010.01.01 03:14 am
桃園地方法院法官汪曉君五年前擔任律師時,在胡獻昂老將軍沒有口述能力及指定見證人的情況下,逕依胡的二媳婦孫苗片面所述,替胡獻昂預立遺囑,台北地檢署昨天依偽造文書罪起訴汪曉君。
全案是高院審理孫苗所涉偽造文書案時,認定汪曉君與孫苗有共犯關係,向檢方告發;桃園地檢署也接獲檢舉,轉給台北地檢署併案偵辦。
起訴書指出,汪曉君於九十三年擔任律師時,受胡獻昂二媳婦孫苗委託,以三萬元代價,在胡獻昂與其續絃妻胡陳玉英住處,代筆處理胡獻昂夫妻的遺囑事宜。
當時胡獻昂已九十九歲,罹患老人失智症,既未口述遺囑內容,也沒指定見證人,更無法辨識書寫文字的內容含意,由孫苗片面口述遺囑,汪曉君代筆預立胡獻昂遺囑,再由胡及不識字的胡陳玉英簽名。
胡獻昂的遺囑內容,將所有存款全數分配給胡陳玉英。之後又預立胡陳玉英遺囑,財產由孫苗與其子胡榮華共同繼承.汪曉君供稱胡獻昂沒有講過完整的一句話,都是回答「啊啊啊」,胡陳玉英講話鄉音很重,由孫苗翻譯給她聽。
口述遺囑要錄音錄影,公證人至少2位以上,保護他人也保護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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