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1月5日 星期四

檢察官鬧情緒(轉貼)無語問蒼天.


*檢察官起訴的定罪率約五成.


*有些人不堪被濫訴的(冤).不堪庭訊被冤的(怨).不堪被濫辯的(恨)


  被違法裁判的(怒).對司法失望..早早就放棄上訴了....


*「證據法則」、「無罪推定論」都沒有用了.
*「檢察官評鑑辦法」,在牆壁僅供閱覽,不見檢察官違法濫權而被懲處過。


http://blog.udn.com/swordassociation/2792097    


檢察官教訓人,多讓人心酸!人民的司法人權沒有保障可見一般,希望檢調單位在羈押平民百姓時,要重視老百姓的基本人權,不要讓百姓生活在恐懼不安之中,每天惡夢連連。


    政府公佈檢察官起訴的定罪率約五成,表示不在少數的檢察官有濫權起訴的現象。檢察官若存著「知法玩法」的心態,戕害、踐踏百姓人權!玩夠了、羞辱夠了、打擊夠了、再讓人民斷送美好的前途,是會招惹民怨的,連帶著使領導者的支持度降低,不小心把事情閙大了,還要長官、領導者下台負責,成為另一位「伯仁」,實在是冤枉。


最近許多大案子的檢察官辦案手法都讓百姓不認同,百姓也質疑為何每天媒體都能有詳盡的報導,連叩應的節目都有各路人馬,甚至高層長官也都各盡所能的討論案情內容,百姓看了搞不清楚到底這是合法還是違法,所有的「證據法則」、「無罪推定論」看樣子應該都沒有用了。到法務部網站也看得到有「檢察官評鑑辦法」,好像也是貼在牆壁僅供閱覽,因為從未看過有檢察官違法濫權而被懲處過。百姓就永遠等著被檢察官教訓吧!真的是惡夢連連!


檢察官鬧情緒2008-11-20 自由時報 【林文/文字工作者】










































不能鄉愿 終結濫訴噩夢
「無罪推定」vs「有罪在身」
官官相護 檢察官放火無罪
檢察官濫起訴 百姓惡夢連連
期待尊重人權的「司法官法」
王部長 換您睡不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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