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1月10日 星期二

警員( 賴智彥 )遭刺身亡.事後分析:經驗不足.事前都沒教.也不具備.

賴智彥+鄭敏弘+通緝犯  戴偉華


警員遭刺 上級分析.經驗不足 錯判情勢.(事前都沒教.也不具備?那長官怎能叫他們去執勤?豈不有錯?)又陷入(被組織化的不負責任)裡頭.那些經驗不足的警察在處理平日行政作業更是錯誤連連.法規也稿不懂.輕忽亂判.只是大錯醞釀中...尚未爆發而已.....


王慶麟表示,警員執勤過程中單獨押送、未上手銬、未搜身等,和警員所受的基本訓練不符。他認為,戒護通緝犯時,1名通緝犯至少要2名警員戒護。




  • 2009-11-10 新聞速報 【中央社】


     台北市警局中山分局大直派出所警員賴智彥 9日晚上執勤時,遭通緝犯刺殺10多刀殉職。警方分析,事件中2 名執勤的警員都是今年剛任職,在經驗不足情況下,錯判情勢而發生憾事。


     警方指出,殉職的賴智彥為27歲,今年 1月23日從「96-2警察特考班」畢業後分發到台北市警備隊,5月4日調職到大直派出所;同時執勤的另 1名警員鄭敏弘為25歲,今年 7月16日從「97基層警察特考班」畢業後,分發到警備隊,8月22日調職到大直派出所。


     警方表示,鄭敏弘 9日晚上騎機車在北市北安路上,看到50歲通緝犯戴偉華行跡可疑,上前攔截要求出示身分證件。鄭敏弘以無線電呼叫查證,勤務中心回報戴偉華因「要塞堡壘地帶法」遭通緝,鄭敏弘要求戴偉華留在原地不要動,隨即通報大直派出所增派警力支援。


     警方指出,大直派出所當時有2名備勤警力,其中1名因正受理民眾報案無法分身,讓賴智彥獨自 1人開警車前往。


     警方表示,賴智彥到了北安路攔檢地,由於戴偉華外表看起來不似兇狠樣,且態度非常配合警方,鄭、賴2 名警員在未搜身情況下,讓戴偉華坐進警車後座,且未將戴偉華雙手銬在後座橫式不鏽鋼鐵條上。


     警方說,賴智彥隨後開車載運通緝犯準備返回派出所,鄭敏弘則騎機車在後方戒護,一路跟車押送。賴智彥在大直派出所前停妥警車時,戴偉華突然發狂,涉嫌拿出預藏的水果刀猛刺前座的賴智彥10多刀。


     資深刑事警察表示,這 2名警員都是今年剛畢業分發,由於都是短期警員班畢業,加上是分發到警備隊,平時對付嫌疑人的經驗不足。


     該名刑事警察說,就算對方再配合,最基本的動作仍要搜身、上銬、2人以上戒護,這3項要點沒有做到,再加上運氣實在很差,剛好遇到戴偉華這顆不定時炸彈,悲劇因此產生。981110



2 則留言:

  1. 雖然我是消防警察,在此向行政警察的賴員警 智彥先生致上最高敬意.警察消防是一家!
    無論員警是否有無過失起碼他已為國家效忠,為民族爭光.
    最後以警察進行曲警魂歌致上最高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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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千錯萬錯都是主管的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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