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1月26日 星期四

警察擾民纏訟.酒測32下.押車6個月.

民怨

三峽警分局鳳鳴派出藍姓員警.警察擾民 和纏訟李棟樑 .酒測連吹32次未果.押車6個月.刁難中風百姓.根據交通道路管理處罰條例規定,李棟樑因拒絕酒測遭處六萬元罰鍰、吊銷駕照、三年禁考,至於機車也遭警方扣下。


    顏面中風的男子李棟樑遭警攔下酒測,連說話都口齒不清的他,連吹了卅二次都無法顯示數據,員警卻以「拒絕酒測」開罰、扣車。法官認為李棟樑確實是中風無法酒測,推翻員警看法,成為國內罕見以「中風」為由成功撤銷罰單的判決。


     在桃園八德屠宰場工作的李棟樑(五十八歲),五年前顏面中風,迄今說話還口齒不清。今年五月廿八日凌晨零時李棟樑結束工作,從鶯桃路騎車行經德昌街口時,因騎車左搖右晃被三峽警分局鳳鳴派出所藍姓員警攔下,藍員以李棟樑有酒駕之嫌,要他接受檢測。 


     李棟樑向員警表示他有顏面中風,但員警認為他藉故唬弄,將他帶回派出所詳查,沒想到他對酒測器連吹卅二次後,每一口氣只能吹三至五秒,無法吹足一口氣讓酒測器運作顯示數據,員警認為他故意找碴規避而開單告發。


      李棟樑說,他六年前中風迄今四肢活動雖正常,臉部肌肉卻無法控制,說話口齒不清,加上前排有好幾顆牙齒蛀壞,說話還會「漏風」,才會在酒測時吹不足氣,並非故意搗亂。


     為了證明清白,李棟樑遭罰後,也向警要求抽血檢測,並隨即前往恩主公醫院抽血,最後報告證實,當時李棟樑血液酒精濃度小於十毫克,並無酒駕。


          李棟樑不滿表示,事發時他就向員警表示有顏面中風病史,願意以抽血檢測代替,但員警不願採信說詞只想開單告發,還把代步機車扣押近半年,顯然執法過當


     法官勘驗搜證光碟發現,員警卅二次要求李某將測試氣放入口中吹氣,李棟樑全部照辦,遭告發後還立刻要求抽血檢測,與一般設法拖延不同。


     另法官也認為,李某因為中風,才會無力吹足氣,並無故意拒絕酒測之情,昨審結撤銷罰單,還李棟樑清白。


 看得出來▲顏面輕微中風的李棟樑,遭到警方以拒絕酒測為由開單告發並扣車,幸好法院判決還他清白,他才得以撤銷罰單,並前往警局領回這部遭扣將近半年的機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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