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為何聲請冤獄賠償兩次被駁回,仍陳情司法院長堅持要國家賠償?
A:我70歲了,花快半輩子在爭取清白。30年前,我是一銀襄理,負責擴展外匯業務,為完成銀行交辦任務,我每天工作超過12小時,每年為銀行賺進4、5千萬元,沒想到我卻被檢調以公務員圖利廠商起訴,跟兩名同事成被告。
這案歷經更12審,一百多個法官,我被羈押2年半,在法庭流浪30年才獲判無罪。出事時,我二女兒才6歲,現在她36歲,我從黑髮打到白頭,法院還我清白了,但它曾關我兩年半,卻不願賠償我,就表示我有罪;銀行不復職就表示我做錯才被fire,我還是沒清白,所以我到死都要向國家、銀行爭取清白。
Q:背負冤情30年,一般人早瘋了,你怎麼撐過?
A:那時壓力大到喘不過氣,快崩潰時,就去廟裡找菩薩溝通。多虧有信仰,我很坦然,否則在收押那一剎那,我整個人就碎了,就像杯子摔破了,是空的,什麼也不是。
Q:三個孩子呢?
A:為了開庭,我只能打零工,錢賺很少,可是孩子沒怨過我,很踏實過日子。他們受到很多歧視,若不是很努力找自己要的,大概一直往下墮落。我二女兒就曾放棄自己,覺得這種家庭讀什麼書,打算高中畢業就去賺錢幫家裡。我說:「妳現在賺錢只補貼家裡一點點,而且賺這麼點錢,以後結婚連維持夫家生活都很困難,怎有能力照顧我們?而且人家會覺得,反正這種家庭出身就這樣,那時妳會比現在還難過。」我女兒一聽很努力準備大學聯考,後來考上台大法律系,畢業考上律師,30歲存到錢就申請到哈佛法學院,現在在外商公司當副總裁,有能力照顧我們了。
若沒宗教信仰,我們絕對會散掉(另個被告林泰治就出現幻聽幻覺)、孩子會變壞,我跟老婆也會走極端。我才會遇到好法官陳憲裕。案子經這麼多審,法院該查的都沒查,我沒勾結廠商、沒倒帳過,沒證據一再說我有罪,每次判決都三審抄二審、四審抄三審……抄到最高法院都說報表印太多次了,難以辨識。
官司經過24年,民國92年,陳憲裕第一次在庭上問我狀況?我說:「我像個活的木乃伊。」看到一個官司把我凌遲到這麼蒼老,他很受震撼,就花1年調查弄清楚案情,我獲無罪判決,真的好感謝他。
我希望不要有人再像我這樣,我聲請冤獄賠償重審,就是想立下範例,寫陳情書給賴英照,也是希望打醒那些法官檢察官,沒證據別輕易羈押,因為若這人真的沒罪,對他是多大迫害啊!這是生命,請謹慎。【陳玉梅 蘋果12.3.2008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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