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1月15日 星期日

蘆洲分局(陳人和、蕭金源)收辦案費+拖延辦案+未送驗DNA



警察蒐證狀況百出,第一時間沒有請示檢方將現行犯拘提到案,還拖延了六、七個月才函送法辦,衛生紙也遲未送驗DNA,有包庇之嫌

 

女會計被性侵 惡警收辦案費

陳姓女會計被腳底按摩店老闆黃宗拐騙到汽車旅館性侵害,到場處理的警員不僅沒有妥善蒐證,還離譜的開口向被害人要一千元「辦案費」;黃宗甚至誣指陳女要求包養,致 黃 太太要告陳女通姦。陳女不堪種種打擊,案發三天內兩度自殺未遂。


陳姓女會計原本去年底要結婚,結婚前夕卻發生這起悲劇,她未婚夫痛罵警察實在太過分了,向檢察官控稱「我的未婚妻被人強姦了,警察竟然還跟我們開口要錢,為了這件事,我未婚妻還幾度自殺!」陳女則在一旁痛哭失聲。


檢察官聞言震怒,加上警方處理時,不僅蒐證狀況百出,第一時間沒有請示檢方是否要將現行犯黃宗拘提到案,還拖延了六、七個月才函送法辦陳姓女會計當時擦拭下體的衛生紙也遲未送驗,有包庇之嫌。檢察官曾發文蘆洲警分局要求調查,但分局對於警察要錢一事輕描淡寫帶過,連處分都沒有,僅就拖延辦案部分將兩員警各記一小過了事。


這起性侵案發生在去年 七月九日 凌晨。陳姓女會計因為常到五股一家腳底按摩店消費,結識老闆黃宗。當天凌晨黃宗邀約幾名客戶到卡拉K唱歌,凌晨三時唱完歌後,他邀陳女一起去採竹筍,陳女不疑有他答應前往。


後來黃宗又說,時間還早,乾脆休息一下,清晨再去採。陳女認為對方是老闆,應該可以信任,同意到五股一家汽車旅館內小憩。未料到旅館後,黃宗恐嚇她不配合就不得好死,陳女心生畏懼,遭性侵得逞。


黃宗隨即離去,陳女向旅館人員哭訴被性侵害,館方立即報警處理。當時蘆洲警分局德英派出所陳人和、蕭金源兩名警員前往處理,陳女的未婚夫也趕到旅館安慰她。


陳女就醫驗傷,由未婚夫陪同到派出所接受偵訊後,警員竟然告訴陳女與她未婚夫:「我們辦案費用不足,你們要出一千元的辦案費用」;陳女的未婚夫沒有多想就付了一千元,事後越想越不對,才向檢方控訴警察惡行。


2008/07/09 07:10 記者何祥裕、林昭彰台北縣報導 聯合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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