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1月28日 星期六

主觀批評多 (起訴書用語)太超過


主觀批評多 起訴書用語太超過





扁案起訴書引發爭議用語

「品性欠佳」等字眼太尖銳


〔記者項程鎮、蘇永耀/台北報導〕扁家國務機要費案起訴書用了不少價值判斷字眼形容被告,例如說前總統陳水扁「品性欠佳」,指扁嫂吳淑珍「態度卑劣」等,法界人士認為特偵組上述用語用字尖銳、失之主觀,易讓人覺得檢方敵視被告、不客觀,有必要檢討。


曾任法院審判長的律師陳博文指出,起訴書如果使用這麼多負面詞彙來形容被告,目的似乎要說服法官相信檢方偵查結果,但起訴書與法律無關的內容,應盡量保持中性,否則就不像是法律人撰寫書狀的字眼,有違司法機關客觀立場。


陳博文舉台開案為例,他表示,一審法官用了「竊國者侯」等尖銳字眼,來證明被告惡性重大,但二審撰寫判決書時,就未採用這些詞彙,顯示不管是法院還是檢察署,在書類中納入過度主觀、尖銳字詞,未必會讓其他司法機關接受。


前高雄地院法官陳建中律師表示,起訴書用語上不宜讓人覺得有激烈或刺眼的感覺,否則徒然引發社會兩極看法,模糊了案件在法律上應有的焦點,因此,不管是起訴書還是判決書用字都應力求持平,避免使民眾懷疑司法官的公正性。


法界憂引發社會兩極看法


陳建中說,法務部和司法院似乎都未對起訴書和判決書用語多作規定,因此承辦檢察官或法官因各有不同風格,撰寫的書類內容也就不一樣,希望未來司法官能夠盡量減少類似激烈用語,不要因為案件的政治性較強,就有不同的考量。


民進黨主席蔡英文昨天被問及特偵組起訴書內容「大肆干政,貪婪成性」等具爭議性字詞,蔡英文強調無意干預司法;但她認為,就法律人看法,起訴書有些文字,是「比較少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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