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1月28日 星期六

處分書+判決文常用句(事理已明).(要非無疑)是掩飾懶惰+唬濫判決



地檢署的處分書+法院 判決文經常出現的常用句(事理已明).(要非無疑)是檢察官及法官為掩飾懶惰+唬濫判決+草率結案的慣用手法.它將你的證據 證物都視而不見.見而不審.用胡亂不審.通通丟棄不審.因為要審需費時又麻煩.就是審了又要得罪他的同事(那些濫判的司法同事).那些壞官們就把你給犧牲了.如此又能省時省力.


1 則留言:

  1. 請問...這樣的狀況...一般百姓要怎麼辦??
    總不能就隨他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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