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2月31日 星期四

楊忠平 姦屍煮屍又割掌 鞠躬道歉.新竹法官竟輕判無期【追蹤】【有照片】p.2

  矇眼.天秤.劍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2199834/IssueID/20091231    動新聞


變態2度姦屍 割掌入沸鍋


法官:犯後態度良好 家屬:兇嫌演得太假    2009年12月31日蘋果日報

新竹市男子楊忠平前年犯下殺害貌美少婦,又姦屍、煮屍的變態惡行,最高法院昨竟以楊嫌事後坦承犯行且向被害人女兒道歉為由,判他無期徒刑確定。死者小姑昨不平表示,「雖然兇嫌曾在法庭向我姪女(死者女兒)鞠躬致歉,但我們完全無法感受有什麼誠意,因為演得太假了。」她說:「請大家告訴我們,怎麼討公道?」
這起駭人聽聞的命案發生在前年八月,住在新竹市興學街某公寓的楊忠平(三十歲),因租房屋簽約認識被害的任姓少婦(三十多歲),楊因缺錢花用,心想任女代收房租應有現金,於是在同月二十二日深夜,利用鋁梯從任女住處氣窗侵入屋內行竊。
潛入鄰宅搶錢殺人






楊嫌不滿只搜括到現金一千元,於是持屋內水果刀逼問熟睡中的任女,任女驚醒後一度與楊嫌虛與委蛇,要求楊嫌讓她喝水、戴眼鏡並開燈,楊嫌都同意,但任女仍企圖逃跑,楊於是活活掐死她,還把屍體背回五樓住處,再回現場製造任女不在家假象,楊返家後竟覬覦任女美色企圖姦屍,但卻發現屍體脫糞,他還先清洗屍體後才兩度姦屍。
接著楊嫌還拿水果刀企圖分屍,但連續切割死者手肘等處都無法切斷,他心想屍體煮熟後應較容易肢解,於是又把屍體左手掌放到滾水中試驗,後來又嫌太麻煩而作罷。最後楊用窗簾布綑綁屍體放在陽台,準備隔天載到山區棄屍,但還沒行動就被死者家人發現異樣,破門闖入楊嫌住處發現屍體,並報警逮人。後來,楊嫌被收押至今。
檢察官雖求處楊嫌死刑,但歷審法官考量楊嫌是臨時起意殺人,且事後向被害人女兒道歉,犯後始終坦承犯行,於是以他犯後態度良好為由,僅判他無期徒刑,檢方雖上訴,不過最高法院昨仍判楊無期確定。至於姦屍、烹屍部分,一審楊被依污辱、損害屍體等罪各判刑二年六月,由於楊和檢方都沒上訴,一審就確定了。



判無期有機會假釋


針對楊嫌逃過一死,死者小姑無奈地說:「她(指死者女兒)很辛苦的走過替母親打官司的路,最高法院仍維持原判決,我們心情很沉重的接受判決。」她說:「兩年上訴期間,她不斷回想媽媽遭殺害的慘狀,但她都得忍住哀傷痛苦,內心的煎熬不是外人可以想像的。」
向來反對廢除死刑的藝人白冰冰昨痛批:「善良人才有人權可言,壞人是禽獸、人渣,判無期徒刑,過幾年不是又放出來嗎?難道要重演之前有個男子連續兩次殺害女友的事嗎?」民眾李靜怡也說,對這種沒人性的人應判死刑,判無期還有可能會假釋。當時起訴楊嫌的檢察官吳昭瑩強調,她對楊某沒有任何偏見,但就法論法她仍會求處死刑。



更審也不能判更重


針對死者家屬和各界質疑判刑太輕,楊嫌仍有可能獲假釋,且若碰到特赦、大赦或減刑,還可能提前出獄。法務部官員昨說,被判無期徒刑者須服刑逾二十五年才可聲請假釋,但是否核准,法務部有最終決定權。
至於家屬是否還可能循法律途徑「討回公道」?律師張景源說,判決確定後,檢察總長才有權力提起非常上訴,但要有判決違背法令等理由才能提出,而且即使成功,依《刑事訴訟法》規定,法院更審不得判得比原判決更重,也就是說,更審時也不可能扭轉改判死刑。
張景源表示,傳統觀念都認為姦屍罪大惡極,當然該判死刑,但我國法律把屍體當物品看待,全案重點應在殺人犯行,法官沒判死刑或許不能滿足社會大眾的法律感情,但畢竟判刑不能隨民意起舞。



殺人姦屍烹煮示意圖




1






楊忠平從氣窗潛入四樓任女住處行竊,隨後持刀叫醒熟睡中的任女。



2






楊男由偷變搶,因任女逃跑,他擔心犯行曝光,竟掐死任女滅口。



3






楊男殺死任女後,將她背回五樓住處藏屍。



4






楊男覬覦任女美色,兩度姦屍。



5






楊男為滅證,竟烹煮任女手掌企圖分屍,後因嫌太麻煩而放棄。



女性租屋安全注意事項


.留意出入份子,多觀察其他房客狀況。
.自己房間再加裝一道鎖,開燈保持空間明亮。
.睡前拉上窗簾,檢查門窗是否鎖好。
.門口放置男鞋,電話答錄機請男性代錄。
.貼身內衣褲晾在室內,曬衣時可加入男裝。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近年姦屍或分屍案例


2009/12 北縣男子江俊鴻因失戀上網找林姓援交妹,因交易價格談不攏,想硬來卻誤殺林女,但江男沒發現對方死亡還姦屍,遭檢方起訴並求處無期徒刑。
2008/11 雲林縣修皮鞋師傅陳宏典不滿女友移情別戀,用毛巾勒死女友後姦屍,完事後驚覺闖禍,兩天後自首被法辦。
2007/09 台中縣機車行老闆陳金火及徒弟廣德強性侵施姓女保險員並分屍,最高法院判兩人死刑確定。一審時,陳金火還驚爆廣曾割施兩塊肉塊煎給他吃,但法院無法認定。
2005/05 男子劉華崑潛入某網咖店陳姓老闆娘住處偷竊,用衣服勒死陳女及其6歲兒子,再對陳女姦屍,最高法院判死刑定讞。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再犯率高 應永遠隔絕     2009年12月31日蘋果日報


 




醫師分析
針對男子楊忠平兇殘惡行,書田診所精神科醫師江漢光指出,聽過嫌犯吃屎、戀物癖,但姦屍又烹屍很罕見,這在病理上已屬於病態行為,多數有躁鬱或衝動障礙。江漢光和中央警察大學教授葉毓蘭都認為,這類病態嫌犯治癒力低,應嚴格監控或與人群隔絕。



病態難以治癒


江漢光分析,病態嫌犯多數有躁鬱、衝動和歇斯底里人格,主要成因來自基因或家族影響。這些人做錯事時會幫自己找藉口,把錯全推給別人,就算出獄,再犯率也很高,而大部分的病態嫌犯不肯承認自己生病,不願接受治療。
他說,要治癒的話,除靠嫌犯自身意志力,也得靠家人支持。「若找不到有效的控制方法,即使不人道,仍建議永遠把嫌犯和人群隔絕」。
葉毓蘭分析,變態個性有其徵兆,幼年時若會冷血肢解小動物,長大後就可能殘暴對人。嫌犯把人殺了還烹煮,可能是戀物癖表現,也可能是為湮滅證據。她說,先天上的腦或染色體病變,有可能出現變態暴行;但她寧可認為,這是小時候出現殘忍徵兆時沒得到好的導引,才演變至此。她說,這些人治癒能力低,若出獄應更嚴格監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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