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2月14日 星期一

【好人必讀以防身】打離婚官司 保護令成護身符.外遇男女遂行背棄家庭的法寶.【謊報家暴●被濫用的保護令】



打離婚官司 保護令成護身符       中國時報 2007.07.31 顏玉龍/北縣報導



謊報家暴被濫用的保護令



家暴日趨嚴重,聲請保護令人數大幅成長,惟部分大陸配偶或有意離婚夫妻卻利用保護令作為護身符,不是警方遍尋不著被害人,就是加害人「落跑」,拒絕警方告知保護令內容。

警方表示,近來接獲不少大陸新娘遭家暴案,背後卻隱藏大陸妻外遇的劇情,刻意製造受虐假象,向警方謊報家暴,往往保護令核發後,員警按被害人所填寫的住址送達保護令,結果卻是「查無此人」,或取得保護令後,逕自向境管局申請新證件,完全不受夫家約束。

最令警方擔憂的是,割捨不掉親情關係的受虐婦女。警方說,許多婦女因沒有經濟基礎,慘遭丈夫施暴送醫後,仍不願提出家暴告訴,或被社福機構安置後,過於思念子女,又逃離安置中心,回家陪伴孩子再度過著受虐生活。

另外,不少正在訴訟離婚的配偶,一方刻意激怒對方並發生肢體衝突,雖向警方備案,卻不提出傷害或家暴告訴,目的在於離婚官司能站在有利的條件並獲准離婚。


......家暴保護令現存的問題............


*家事法官濫發家暴保護令】造成家庭組織任意崩潰.


*唱高調的女權律師:教導離婚步驟.拆散他人家庭.


*外遇的男女借用家暴法離婚.加諸對方司法纏訟的痛苦.不得不離婚


*婦幼社工人員引導如何訴訟提告.


1)偽裝受傷嫁禍給對方.製造受虐假象.隨意取得(家暴驗傷單)+照片


2)刻意去取得(憂鬱症門診)記錄.借此記錄.嫁禍說是對方造成精神的虐待.


3)刻意激怒對方.造成肢體接觸衝途.拍照及錄音...存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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