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2月15日 星期二

檢察官王朝震 收賄圖利 【追蹤案情】



檢察官收賄圖利 2009年12月15日 中央社


前南投地檢署檢察官王朝震向前立委方醫良收賄,又發便箋為朋友撤消罰單,一審及二審僅判圖利罪2年,收賄判無罪,但台南高分院更一審兩項罪名有罪,改判應執行7年6個月。

判決書指出,王朝震交往複雜,每月薪水不夠用,還背負不少債務,又碰上發生車禍,需錢修護轎車,適逢民國93年10月至民國94年3月間,王朝震偵辦忠財營造公司虛報人頭逃漏稅,被告方德福是方醫良的兒子。

王朝震明知南投地檢署無管轄權,應將方德福案移送台南地檢署偵辦,王朝震卻向方醫良收賄,再直接將方德福以不起訴處分

民國94年8、9月間,王朝震又以南投地檢署便箋寫信向國道警察局,以「因臨時須趕赴現場,不及調公務車,請友人駕車急載前往,不慎超速」,致警方撤銷王朝震友人的罰單。

一審及二審都僅認定王朝震圖利有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但台南高分院第一次更審,認定王朝震收賄有罪,判刑7年,加上圖利罪2年,應執行刑7年6個月,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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