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2月31日 星期四

楊忠平 姦屍煮屍又割掌 鞠躬道歉.新竹法官竟輕判無期【追蹤】【有照片】p.2

  矇眼.天秤.劍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2199834/IssueID/20091231    動新聞


變態2度姦屍 割掌入沸鍋


法官:犯後態度良好 家屬:兇嫌演得太假    2009年12月31日蘋果日報

新竹市男子楊忠平前年犯下殺害貌美少婦,又姦屍、煮屍的變態惡行,最高法院昨竟以楊嫌事後坦承犯行且向被害人女兒道歉為由,判他無期徒刑確定。死者小姑昨不平表示,「雖然兇嫌曾在法庭向我姪女(死者女兒)鞠躬致歉,但我們完全無法感受有什麼誠意,因為演得太假了。」她說:「請大家告訴我們,怎麼討公道?」
這起駭人聽聞的命案發生在前年八月,住在新竹市興學街某公寓的楊忠平(三十歲),因租房屋簽約認識被害的任姓少婦(三十多歲),楊因缺錢花用,心想任女代收房租應有現金,於是在同月二十二日深夜,利用鋁梯從任女住處氣窗侵入屋內行竊。
潛入鄰宅搶錢殺人






楊嫌不滿只搜括到現金一千元,於是持屋內水果刀逼問熟睡中的任女,任女驚醒後一度與楊嫌虛與委蛇,要求楊嫌讓她喝水、戴眼鏡並開燈,楊嫌都同意,但任女仍企圖逃跑,楊於是活活掐死她,還把屍體背回五樓住處,再回現場製造任女不在家假象,楊返家後竟覬覦任女美色企圖姦屍,但卻發現屍體脫糞,他還先清洗屍體後才兩度姦屍。
接著楊嫌還拿水果刀企圖分屍,但連續切割死者手肘等處都無法切斷,他心想屍體煮熟後應較容易肢解,於是又把屍體左手掌放到滾水中試驗,後來又嫌太麻煩而作罷。最後楊用窗簾布綑綁屍體放在陽台,準備隔天載到山區棄屍,但還沒行動就被死者家人發現異樣,破門闖入楊嫌住處發現屍體,並報警逮人。後來,楊嫌被收押至今。
檢察官雖求處楊嫌死刑,但歷審法官考量楊嫌是臨時起意殺人,且事後向被害人女兒道歉,犯後始終坦承犯行,於是以他犯後態度良好為由,僅判他無期徒刑,檢方雖上訴,不過最高法院昨仍判楊無期確定。至於姦屍、烹屍部分,一審楊被依污辱、損害屍體等罪各判刑二年六月,由於楊和檢方都沒上訴,一審就確定了。



判無期有機會假釋


針對楊嫌逃過一死,死者小姑無奈地說:「她(指死者女兒)很辛苦的走過替母親打官司的路,最高法院仍維持原判決,我們心情很沉重的接受判決。」她說:「兩年上訴期間,她不斷回想媽媽遭殺害的慘狀,但她都得忍住哀傷痛苦,內心的煎熬不是外人可以想像的。」
向來反對廢除死刑的藝人白冰冰昨痛批:「善良人才有人權可言,壞人是禽獸、人渣,判無期徒刑,過幾年不是又放出來嗎?難道要重演之前有個男子連續兩次殺害女友的事嗎?」民眾李靜怡也說,對這種沒人性的人應判死刑,判無期還有可能會假釋。當時起訴楊嫌的檢察官吳昭瑩強調,她對楊某沒有任何偏見,但就法論法她仍會求處死刑。



更審也不能判更重


針對死者家屬和各界質疑判刑太輕,楊嫌仍有可能獲假釋,且若碰到特赦、大赦或減刑,還可能提前出獄。法務部官員昨說,被判無期徒刑者須服刑逾二十五年才可聲請假釋,但是否核准,法務部有最終決定權。
至於家屬是否還可能循法律途徑「討回公道」?律師張景源說,判決確定後,檢察總長才有權力提起非常上訴,但要有判決違背法令等理由才能提出,而且即使成功,依《刑事訴訟法》規定,法院更審不得判得比原判決更重,也就是說,更審時也不可能扭轉改判死刑。
張景源表示,傳統觀念都認為姦屍罪大惡極,當然該判死刑,但我國法律把屍體當物品看待,全案重點應在殺人犯行,法官沒判死刑或許不能滿足社會大眾的法律感情,但畢竟判刑不能隨民意起舞。



殺人姦屍烹煮示意圖




1






楊忠平從氣窗潛入四樓任女住處行竊,隨後持刀叫醒熟睡中的任女。



2






楊男由偷變搶,因任女逃跑,他擔心犯行曝光,竟掐死任女滅口。



3






楊男殺死任女後,將她背回五樓住處藏屍。



4






楊男覬覦任女美色,兩度姦屍。



5






楊男為滅證,竟烹煮任女手掌企圖分屍,後因嫌太麻煩而放棄。



女性租屋安全注意事項


.留意出入份子,多觀察其他房客狀況。
.自己房間再加裝一道鎖,開燈保持空間明亮。
.睡前拉上窗簾,檢查門窗是否鎖好。
.門口放置男鞋,電話答錄機請男性代錄。
.貼身內衣褲晾在室內,曬衣時可加入男裝。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近年姦屍或分屍案例


2009/12 北縣男子江俊鴻因失戀上網找林姓援交妹,因交易價格談不攏,想硬來卻誤殺林女,但江男沒發現對方死亡還姦屍,遭檢方起訴並求處無期徒刑。
2008/11 雲林縣修皮鞋師傅陳宏典不滿女友移情別戀,用毛巾勒死女友後姦屍,完事後驚覺闖禍,兩天後自首被法辦。
2007/09 台中縣機車行老闆陳金火及徒弟廣德強性侵施姓女保險員並分屍,最高法院判兩人死刑確定。一審時,陳金火還驚爆廣曾割施兩塊肉塊煎給他吃,但法院無法認定。
2005/05 男子劉華崑潛入某網咖店陳姓老闆娘住處偷竊,用衣服勒死陳女及其6歲兒子,再對陳女姦屍,最高法院判死刑定讞。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再犯率高 應永遠隔絕     2009年12月31日蘋果日報


 




醫師分析
針對男子楊忠平兇殘惡行,書田診所精神科醫師江漢光指出,聽過嫌犯吃屎、戀物癖,但姦屍又烹屍很罕見,這在病理上已屬於病態行為,多數有躁鬱或衝動障礙。江漢光和中央警察大學教授葉毓蘭都認為,這類病態嫌犯治癒力低,應嚴格監控或與人群隔絕。



病態難以治癒


江漢光分析,病態嫌犯多數有躁鬱、衝動和歇斯底里人格,主要成因來自基因或家族影響。這些人做錯事時會幫自己找藉口,把錯全推給別人,就算出獄,再犯率也很高,而大部分的病態嫌犯不肯承認自己生病,不願接受治療。
他說,要治癒的話,除靠嫌犯自身意志力,也得靠家人支持。「若找不到有效的控制方法,即使不人道,仍建議永遠把嫌犯和人群隔絕」。
葉毓蘭分析,變態個性有其徵兆,幼年時若會冷血肢解小動物,長大後就可能殘暴對人。嫌犯把人殺了還烹煮,可能是戀物癖表現,也可能是為湮滅證據。她說,先天上的腦或染色體病變,有可能出現變態暴行;但她寧可認為,這是小時候出現殘忍徵兆時沒得到好的導引,才演變至此。她說,這些人治癒能力低,若出獄應更嚴格監控。


為什麼被罵(轉貼中時)【貪官要奸.清官要更奸】

   自我感覺良好??....

【貪官要奸.清官要更奸】


連【擔屎也不敢偷吃】與【不沾鍋】....那是(笨官)不是(清官)


【一朝權到手.便把令來行】不要(不作為)..(無作為)



「沒有膽識、沒有智慧、沒有能力」,說得很重,這是政論家南方朔對馬英九總統毫不留情的批評。問題是,馬總統到底了不了解,為什麼被罵,甚至一而再、再而三老是被罵,老是錯估形勢而不自知?
美牛風波只是馬總統一再錯估形勢的惡例之一,前年馬剛勝選時油電是否凍漲的過程惹得天怒人怨,去年八八水災政府輕忽災情,沒有統籌救災的能力,甚至縣市長敗得那麼慘,第一時間還不認為這就是輸了,還胡扯什麼大環境使然。



錯估形勢操作失當


攸關民眾健康美國牛肉議題,在完全沒有事先溝通的情況下密室簽約,事後又自以為「三管五卡」足以平息眾怒,足以擺平國會,孰料自家同志不買帳,於是就搬出美國會報復的恐嚇言論,這一連串錯估形勢的操作,如果還能夠管用,未免把民眾當成笨蛋,把精於盤算的政客當成蠢蛋。
面對外界批評馬總統的領導統御有問題,馬總統說,他最近有跟南方朔見面深入請教,未來也會和林火旺見面,「我願意聽取意見。」
老實講,這些人的意見都說得那麼清楚,再見面請教意義不大,如果馬還是不了解自己錯在哪,再多的請教也枉然。



 


【謝謝你,柯林頓】 ⇒「我好感謝他,這輩子帶給我各式各樣的經驗」希拉蕊(必讀轉貼)



【謝謝你,柯林頓】 ⇒「我好感謝他,這輩子帶給我各式各樣的經驗」希拉蕊(必讀轉貼)


*正面情緒:那些在生命中帶給我們痛苦的事與人.也可會是生命中的(遇貴人).


謝謝你,柯林頓。


沒能選上美國總統的希拉蕊,接受了國務卿的職位,並且上任了。


這一天,她帶著她已卸任的總統老公柯林頓,在華府美國國務院宣誓就職。


致詞時,她刻意消遣自己和丈夫柯林頓,說,「我好感謝他,這輩子帶給我各式各樣的經驗」。


在說到「各式各樣」時,希拉蕊加重了語氣,似乎在暗指柯林頓當年的風流韻事,因而引來哄堂大笑。


無論如何,我始終喜歡希拉蕊,我認為,一個能夠從羞辱、甚至醜聞中生存下來的女人,肯定是夠強韌的。


還能有比柯林頓帶給希拉蕊的,更令人難堪的嗎?


但希拉蕊不只一次在公開場合主動提起這件事,並且,存活了下來。


面對生命中的事,她面對、做了決定、接受,並且沒有被這件事拖著走。


當然應該感謝柯林頓,「各式各樣的經驗」這話,無論用多麼俏皮的話說,都是事實。


已故的法鼓山創辦人聖嚴法師說,救苦救難的是菩薩,受苦受難的是大菩薩。


逆境從來都能夠比順境帶給我們更多的啟示,身邊最親愛的人帶給我們的傷害,肯定椎心刺骨,但,那樣的人生經歷和體驗,肯定珍貴無比。


想一想「存活下來」這件事,從各式各樣的經驗裡,存活下來,不只是莫名其妙地活著,而是有意識地想要活著,好好活著。


所以,沒有跨不過的事情,沒有不能重新站起來的困境。


夠強韌的女人,必然也夠美、夠精彩。


http://blog.chinatimes.com/weiyu/archive/2009/12/03/452634.html


北市女警 楊金梅 詐財600萬 .偽造證物干擾訴訟起訴.



女警詐財600萬 不排除停職


台北市交通大隊女警楊金梅負責計程車業務,佯稱有管道投資「計程車外攝影暨衛星定位系統」等,詐財近六百萬元;被偵辦期間還偽造證物干擾訴訟反控被害人誣告。台北地檢署昨天將她起訴求刑四年。

台北市交通大隊長方仰寧表示,今年初有多人檢舉楊金梅(四十三歲)的借貸、投資關係不尋常,雖然大隊調查她並未利用職務從事違法,屬私人行為,仍依詐欺罪移送法辦;地檢署起訴後,大隊不排除停職處分。

楊金梅否認不法,辯稱是朋友間借款或代為投資失敗;但檢方調查發現,她所提供的投資公司人員姓名與電話均不符,認定她詐欺取財。 【2009/12/31 聯合報】



 


林文全 金門縣警局長寢室木門被踹案. 議長 謝宜璋 判無罪


有辦法就不法辦】【有關係就沒關係
警局踢館案 金門議長判無罪2009-12-31 【中央社】



     金門縣議會議長謝宜璋到金門縣警察局「踢館」被訴侮辱公署罪等案,繼一審判決無罪後,福建高等法院金門分院今天駁回檢察官上訴,維持無罪判決。


     對於獲判無罪,謝宜璋感謝司法還給清白,認為是新年收到最好的禮物;福建高等法院金門分院檢察署則表示,將等收到判決書後,再研究是否上訴。


     這起案件起因於去年7月8日晚上,有幾名縣議員到金寧鄉伯玉路百花樓KTV酒店消費,因遭臨檢不快而向謝宜璋抱怨,謝宜璋帶人深夜前往縣警局找局長林文全處理,過程中傳出干擾副局長李煌山睡覺、踹破局長寢室木門的「踢館」事件。


     全案經金門縣警察局移送偵辦,金門地檢署以謝宜璋所為觸犯刑法侮辱公署罪、強制罪、損壞公務員職務上掌管物品罪等罪嫌起訴。但今年2月10日金門地方法院宣判無罪,檢方不服提起上訴。


     金門高分院合議庭下午作出的判決,以檢方所提上訴的理由,仍不足以證明被告謝宜璋確涉犯有侮辱公署罪、強制罪、損壞公務員職務上掌管物品罪等犯行,因均不符合犯罪構成要件,因此檢察官的上訴為無理由,應予駁回。


     金門高分院指出,由於謝宜璋所涉損壞公務員職務上掌管物品罪為5年以下有期徒刑,依法全案仍得上訴最高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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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議長否認砸警局 警方:依法究辦





(中央社記者倪國炎金門十日電)金門發生縣議長謝宜璋酒後砸縣警察局疑雲,縣警局長林文全今天表示,如果查有違法情事,依法究辦。謝宜璋已到警方應訊,除表達歉意並說,沒有砸警局情事,將對散播謠言者保留法律追訴權。

  謝宜璋是在九日凌晨零時左右,前往金門縣警察局找局長林文全,卻傳出踹局長室大門、踢倒走廊花瓶等情事,還有縣議員陳玉珍向金門地檢署提告他污辱公署、破壞公物等罪嫌,經過新聞媒體大幅披露,成為地方上熱門話題。

  林文全表示,事情是緣起於八日晚上有幾名議員到伯玉路百花樓酒店喝酒,因金寧警察所實施臨檢,引起議員覺得沒面子向謝宜璋抱怨,謝宜璋找他反應,因為他已經睡覺關上手機,一時沒連絡上,才造成誤會。

  林文全說,謝宜璋在向他抱怨後,停留十幾分鐘就離開,事後才發現局長室大門有被踹跡象、走廊盆栽也撞破,因此,已經指示刑警隊搜證,如果查出有違法事實,不論身分,一律依法究辦,以維護機關威信。

  針對這起風波,謝宜璋下午到縣警局刑警隊「茶敘」並「順便」應訊,就案情說明。他說,並沒有砸警局情事,如果造成警方困擾,願表示歉意。

  謝宜璋解釋,八日晚上在縣議會宴請即將榮升的消防局長黃怡凱,一時高興多喝了兩杯,後來有議員反應被臨檢,因此帶著些許酒意去找林文全,絕對沒有像媒體報導說他去酒店消費、為酒店業者出頭或是砸花瓶情事,花瓶可能是人多走過不小心碰倒。

  對於遭陳玉珍提告,他表示,陳玉珍與他競選縣議長失利,告他已經多年,這是地方眾人皆知的事,這次提告是挾怨報復,不予置評,但對於亂造謠的人,將保留法律追訴權。970710




法律千萬條.要用自己喬




楊忠平 姦屍煮屍又割掌 鞠躬道歉.新竹法官竟輕判無期【追蹤】【有照片】

   從事網路工程的楊忠平勒斃女室友再姦屍,冷血行逕與其斯文外表極為不搭。(陳育賢攝)
姦屍煮屍又割掌 鞠躬道歉輕判無期2009-12-31 【中時電子報】




從事網路工程的楊忠平勒斃女室友再姦屍,冷血行逕.




前年八月震驚社會的姦屍煮屍還割掌企圖分屍滅跡案,最高法院竟因兇手事後向被害人家屬鞠躬道歉等行為,認定他「犯後態度良好」,輕判無期徒刑確定,讓家屬無語問蒼天:「請大家告訴我們,要怎麼討公道?」


    家住新竹市興學街,現年30歲的楊忠平,因租屋簽約認識被害人,楊忠平因缺錢心生歹念,於前年八月22日深夜,利用鋁梯從被害人住處氣窗侵入屋內行竊,但搜刮所得僅現金一千元,楊忠平索性持水果刀叫醒被害人,被害人先虛與委蛇,後來乘隙想要逃跑,被楊忠平活活掐死,將屍體帶回自己位於五樓的住處後,楊某還冷靜的回到現場製造被害人不在家的跡象。


    後來楊忠平看著屍體色心大起,竟兩度姦屍,事畢試圖分屍湮滅證據,但用刀切割死者多處無法順利分解,還嘗試將死者左手掌割下煮熟,試試看是否比較容易處理,最後又因太過麻煩而放棄。而當楊某預備棄屍時,被死者家人發現異狀,闖入楊某住處發現被害人遺體,隨即報警捉人。


    檢方偵訊後,認為楊某惡性重大,應該永遠與社會隔離,具體求處死刑;但歷審法官皆認為楊某為臨時起意,並非謀殺,且犯後對犯行坦承不諱,又對被害人家屬道歉,顯示犯後態度良好,故皆判處無期徒刑確定。而姦屍、煮屍等部分,於一審時依污辱、損害屍體等罪各判兩年六個月,已經確定。


    死者家屬對這個判決非常不滿,認為法官僅憑楊忠平鞠躬道歉,就認為他態度良好,根本離譜。被害人小姑說:「雖然兇嫌曾在法庭向我姪女(死者女兒)鞠躬致歉,但我們完全無法感受有什麼誠意,因為演得太假了。」


   法官大名____ ??



(憂鬱症為由訴請離婚實例)夫施暴.妻幻覺.怪異行徑.判(互相不賠)離婚.

  好法官.令人折服.


*憂鬱症躁鬱症焦慮恐慌症....是腦部病變的精神疾病.是基因遺傳的病...不是任何人造成的.這是現在社會中.家庭中所常遇到的(困擾)...幻聽幻覺...搞的天昏地暗...不知所措..要病人接受治療+心理輔導就會改善了...那些無常識的司法匠才...草率亂判..寫出他自己都亂寫的判決處分書...抄寫一大串條文就濫判了...其實精神病是什??法匠們從來就不曾懂過...或許他+她們就在其中?....

台中縣 江姓女子 .夫施暴妻疑神疑鬼灑香灰判離婚2009-12-31 中國時報



     台中縣五十五歲江姓女子,以同齡陳姓丈夫長期施暴,造成她憂鬱症為由訴請離婚,要求精神損害、贍養費共三三○萬元;但因江女有懷疑地下有蛇四處灑香灰、在牆壁亂塗鴉、寫「鬼屋」的怪異行徑,法官認定陳男並非是過失一方,判決兩人離婚但無須賠償


     江女供稱,兩人結婚卅多年,丈夫動輒對她拳打腳踢,甚至染上賭博惡習,拿電焊工具的面罩打她,動腳踹她的胸部,還故意推她下樓,讓她飽受折磨,罹患憂鬱症。女兒也作證,爸爸常打媽媽,還曾拖在地上打,有時連他們也打。


     陳男則否認毆打江女,稱其在地上灑香灰及在牆壁亂寫字,一直幻想有人要害她,她的精神狀況也害他受影響。


     江女則有一番解釋,「地下有蛇,我還聽到『咬她』、『咬她』的聲音,為了避邪才灑香灰,這是陰陽眼才看得到」、「牆壁是十幾年前寫客戶、親戚、朋友的電話,這樣要找電話比較方便」。


     江女還說,她睡樓上、丈夫睡樓下那間房間「怪怪的」,「看到房間旁的黑板有顯示奇怪的影像,讓我覺得害怕,手會發抖」,才會在門口寫上「鬼屋」。


     法官認為,陳男確有家暴行為,導致江女生活在戒慎恐懼中,但是江女的怪異行徑,也讓共同生活的丈夫不堪其擾,因而對其妻產生不滿因而無法認定陳男是過失責任較重的一方,判處兩人離婚,但陳男不需給付賠償金。



(家暴法慘劇) 王文龍 疑家暴 警方前往處理後墜樓身亡【法入家門】



男子疑家暴 警方前往處理後墜樓身亡2009-12-31 中國時報

     家住蘆洲市和平路的男子王文龍,卅日凌晨疑似酒後對妻、子家暴,警方到場處理後,準備製作王男筆錄時,王男聲稱要上樓拿證件、衣服,沒想到卻從頂樓陽台向下墜落,送醫後宣告不治。


     蘆洲警方調查發現,王文龍(五十五歲)平時有酗酒習慣,近來因為景氣不好,失業在家沒事做,情緒波動較大,常常酒後對妻子及兩名子女施暴。


     昨天凌晨零時四十分,王妻打電話報警,指丈夫酒後打人,她要告家暴,警方接獲通報後派員前往了解狀況,並安撫雙方要冷靜,王妻則表示要保護自己和孩子,決定聲請保護令。


     員警在王家的五樓客廳向雙方說明相關權益,並準備替當事人筆錄時,王男向警方表示天氣冷,要先到樓上頂樓加蓋的房間拿證件和加件衣服,遂獨自上樓。


     沒想到不久後樓下傳來一陣巨響,發現王文龍已從頂樓向下墜落,還把一樓停車場石綿瓦遮雨棚撞破,直接摔落在停車場上,員警趕緊叫來救護車,送往北市新光醫院急救,但仍回天乏術,不治身亡。


     家屬向警方供稱,由於工作、經濟因素,王男曾經表示有輕生念頭,警方初步勘查也研判,死者應是自行墜樓,並無外力介入,但是否確定是自殺,還有待進一步調查。


【追查??】



法官 汪曉君 偽造(胡獻昂)遺囑起訴 ?【追蹤案】


*孫苗:女.是將軍 胡獻昂的兒媳.
法官 汪曉君 在民國93年涉助偽立遺囑 定罪恐免職2009-12-31 【中央社】


     桃園地方法院女法官汪曉君先前擔任律師時,涉嫌協助他人以偽立遺囑的方式詐得千萬現金、土地等財產,台北地檢署今天依偽造文書起訴汪曉君;若往後定罪,可能遭免職處分。


     根據北檢今天公布的起訴書,桃園地院女法官汪曉君在民國93年間擔任律師,並於同年9月受孫苗委託,以新台幣3萬元代價協助處理公婆胡獻昂、胡陳玉英遺囑。


     起訴書指出,胡獻昂當時高齡99歲,患有重度老人失智症,而孫苗當時僅自行口述遺囑內容,由汪曉君代筆書立遺囑,其後再由已喪失行為能力的胡獻昂和完全不知情也不識字的胡陳玉英簽名。


     胡獻昂遺囑的內容約定,將胡獻昂所有現金1041萬餘元和每半年的退休俸分配給胡陳玉英;而胡陳玉英遺囑內容,則是將所有現金及土地、房屋等全數由孫苗及其子共同繼承。


     隔年(94年)1月胡獻昂死亡後,其餘子女發現父親遺產全轉至孫苗帳戶,認為孫苗偽立遺囑,因此控告孫苗,並由台灣高等法院判刑2年6月,現於最高法院上訴中。此案於法院開庭時,法官認為汪曉君與孫苗實為共犯,因此也告發汪曉君偽造文書,北檢今天對汪曉君提起公訴


     依照司法人員人事條例規定,司法官若被判有期徒刑以上的罪刑確定,且未獲緩刑或易科罰金,即可給予免職處分。981231


【追蹤此案最後結果...無罪??....】


.................................2010-01-01 中國時報




     桃園地方法院美女法官汪曉君,五年前擔任律師時,受已故將軍胡獻昂的兒媳孫苗委託,由孫苗口述,代筆幫當時重度失智的胡獻昂書立遺囑,以致全部遺產都由孫苗與兒子繼承,涉嫌偽造文書。台北地檢署昨天起訴汪女,並依連續犯,向法院請求加重其刑。


汪曉君昨天透過桃園地方法院發言人徐培元表示,對此事不予回應,不想多做解釋。


*擔任律師時涉案 被加重求刑 ----徐培元指出,此事是汪在未進桃園法院前發生,擔任法官後,並無不適任的行為,暫不會影響其工作,俟一審判決確定後,再研議處置【採用.切割法】;司法院秘書長謝文定則表示,將在了解起訴書內容後,把資料轉交桃園地院,依規定處理。


     前年才到桃園地院服務的汪曉君,是司法官四十六期結業,任職法官只有兩年多。


     起訴書指出,汪曉君在九十三年間擔任律師時,以三萬元代價,接受已故將軍胡獻昂的媳婦孫苗委託,到胡獻昂的住處,處理胡獻昂、胡陳玉英夫婦遺囑事宜。


     當時胡獻昂高齡九十九歲,罹患老人失智症,記憶嚴重喪失,無法口述遺囑,也無法辨識文字的意義。


     但汪曉君仍在孫苗片面口述遺囑內容下,代筆書寫胡獻昂的遺囑,再由失去行為能力的胡獻昂,及不識字的胡妻胡陳玉英在遺囑上簽名。


     汪曉君代筆的遺囑,把胡獻昂的一千多萬元存款、每半年領到的退休金,以及土地、房屋,交給胡陳玉英處理。


*委託人已判刑 汪被認定共犯 ----緊接著汪曉君、孫苗又在沒有見證人下,預立胡陳玉英的遺囑,將胡陳玉英取得胡獻昂的遺產,全部交由孫苗以及她兒子共同繼承。


     胡獻昂的其他子女,在父親死後發現遺產嚴重短少,孫苗拿出遺囑,胡的子女才發現遺產全被孫苗拿走,懷疑父親遺囑不實,疑遭人偽造,向北檢控告孫苗,檢方起訴孫苗。


     台北地院、高等法院審理後,都認定汪曉君與孫苗是共犯,經人向檢方檢舉後偵辦。而孫苗因涉偽造文書案,日前被高院判處徒刑六月,孫苗已向最高法院提起上訴。



2009年12月30日 星期三

醫師罔顧人命詐保 2人仍在執業(專業害人.法界的壞檢察官與壞法官也是如此)



*專業害人.在法界更是如此.那些胡亂判案的壞檢察官與壞法官違法一查數年且持續辦案.實例太多了...定罪後又轉任律師.....唉!專業害人官官相衛..持續追蹤此案的(結果)...想來必會令人失望吧???


醫師罔顧人命詐保 2人仍在執業


TVBS  2009/12/30







醫界爆發重大醜聞,詐騙集團勾結醫生,掉包檢體,替根本沒有癌症的民眾,把乳房、直腸切了,詐領保險金,金額可能超過10億元,涉案醫院有十幾家。而立委爆料,像這樣的不良醫師,遭起訴的還有2名在執業。



國民黨立委侯彩鳳:「他從XX醫院轉到其他地方去,他還繼續看診呢!這樣對還不對?」醫事處長石崇良:「本身都還在偵查中啦,都還沒有認罪…。」侯彩鳳:「沒有認罪就是可以繼續看診啦,我跟你說這樣會害死人啦。」


由於案件還在偵查中,不過立委說,這樣疑似有問題的不良醫師,依舊在外看診,這樣的醫療品質,恐怕會造成民眾人心惶惶。



好黑的刑事判決主文公告(轉貼)



好黑的刑事判決主文公告



『齷齪司法故為欺瞞的刑事判決主文公告』





『宣判』、是當事人任何訴訟官司最後的期盼。法官雖當庭喻告判決日期,卻不要求兩造當事人應於判決期日到庭,是故造成多數當事人均未於判決期日到庭聆判,只能焦急著守在電腦旁,頻頻開啟所屬法院網頁,查詢其判決結果





然而、多數書記官們並未能依法於判決期日,即將主審法官交與之判決文登載於法院「主文公告」,或「裁判書查詢欄」。





積極點的當事人,只能選擇以電話直接向該案書記官查詢。不過若想得到書記官給予判決主文副本(正本得等書記官大人慢慢整理好,通常10天半月上)、、那可要書記官大人他「心情爽」,否則你就慢慢等吧,急的是你永遠不會是他





別忘了,法院就是他們家,即使再惡劣,後台還有大把比他更惡劣的法官會挺他、。所以長久以來,這就是法院裡官官相護勾搭連結的齷齪互惠關係。


這個法院裡人人心知肚明的惡行,檢、調、司高層、律師出身的王清峰法務部長、司法院長、甚至於曾身為法務部長的馬總統,亦理當心知肚明。


惟遺憾的是,卻對這百年醜陋司法沉痾視若無睹,只會在就職、上任之前,出聲吠吠擺擺樣子騙騙『愣百姓』,之後為保權位,先前的理想誓言、與浩然正氣隨之轉變成「放屁」、、。





本案自法院『主文公告』查詢服務欄,查詢結果竟然暗藏如下弦機:



裁判法院  臺灣高等法院××分院 



裁判類別  刑事



裁判案號  97  上訴   ×××× 



主文原判決撤銷



秦××未經許可,寄藏可發射子彈具有



殺傷力之改造手槍,處有期徒刑  年肆



月,併科罰金新臺幣伍萬元,罰金如易



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之仿COLTMKIT型半自動改造手槍



 支(槍枝管制編號:11020××××11



020××××11020××××號,含彈匣壹個)沒收。 



宣判日期  098/02/16



公告複製日期098/02/17 12:30





   注意何以法院電腦上所出現兩處關鍵為空白欄?



   其實判決文該處空白內容為 參 年、參 支。





據被告所言,本案在原審地方法院所屬公告查詢欄,亦發生同樣情況,致使他信以為一審僅被判:月,併科罰金新臺幣伍萬元,結果收到判決文變成是參年肆月及伍萬罰金、。





筆者不信其言,堂堂至高無上的法院主文公告,怎可能如此耍詐欺騙當事人呢,這豈不堂而皇之的在欺騙人民嗎?還是在暗示當事人尚有可為的最後議價空間?


命其直接打電話找其他書記官查詢,,結果果真如其所言,空白處是參年,也就是依然叛定3年4月加5萬罰金,令當事人不甚噓唏!



問題是,即如此與一審原判決相同,為何主文不是『上訴駁回,維持原判』,而是『原判決撤銷』?





本案判決,果如開庭前,其公設辯護人即警告他:『你聽別人提過刑事第五庭嗎?遇到恐怖的刑事第五庭,你還是準備上訴吧,期盼發回更審別再遇到第五庭』、。





如今本庭果真僅兩個簡單庭審,由開庭筆錄證實,僅在一個程序調查庭審,授命法官利用被告不懂法令,即設計好取得被告所有承認有效證據等不利證詞,雖本人隨後依原始筆錄緊急補陳請求勘查現場、傳喚證人、調查證據,然主審法官對被告全然不予辯解之機,全然違反法令強勢裁決,有夠可惡!


又、依其公告主文:『原判決撤銷』,實卻又維持原判,參年肆月伍萬罰金???奶奶的,典型的『就是要給你死,誰叫你不上道』,好吧,看你有多大能耐,看你這種違反法規、違反經驗事理法則,明顯違背法令的判決文如何寫?咱們等著瞧、試試最後到底是誰(栽贓的秘密檢舉人、警員、枉法的檢察官、一、二審法官、書記官,還是被告),誰該被記過撤職?誰該入牢籠?!


http://blog.udn.com/redsunwu/2658992



2009年12月29日 星期二

話兒上刻字.蜚短流長

         蜚短流長

個男的十分愛他的女朋友,於是就把他女朋友的名字「wendy」刻在他的話兒上。當那話兒縮小時,只看得到縮寫「WY」那兩個字…

有一次他和他的女朋友到夏威夷去玩,他在上廁所時看到隔壁那個外國人的話兒上也有「WY」的字樣,於是他很興奮地問那個外國人:「你的女朋友也叫WENDY嗎?」


外國人回答說:「NO、NO,我刻的是...


『WELCOME TO HAWAI AND ENJOY YOUR HOLIDAY』


更愕然於..是..大寫的! ! !


引用:


http://blog.sina.com.tw/leozen/article.php?pbgid=12019&entryid=585236




官員收錢無罪,司法想向社會宣示


                

沒有人不貪財,尤其在層層私法保護傘下,當今的法官已不是光等著你委由律師
把錢送上門來,現在已流行不肖貪官公然在法庭上,一再的以言語威逼利誘,擺
明了就是要你送錢來(為此舉發迫使幾位貪官自動請辭)、。

所以以我個人慘痛的經驗,奉勸別再相信司法,飽受不肖司法貪官的蹂躪,因為
十六年來,在司(私)法的保護傘下,從檢察官、法官、司法事務官、甚至於書
記官、、您將見不到所謂不愛財的清官、。哪怕是檢察署、地方法院、高等法院
、甚至於最高法院,只要有兩張嘴的「官」的地方,就唯有無官不貪、。所以我
說司法是台灣一切禍害的根源。

八年來,貪扁政府親自執掌貪腐大旗,導致不肖司法貪官變本加厲肆無忌憚起而
效尤,此時不貪更待何時,大有爭先恐後唯恐落人於後….
而近來暴發的軍官群體買官案,依報導,貪扁總計賣了8百多顆星星,這個爛攤子
迫使馬政府於三個月前宣示掃貪決心,然而何以掃貪獨漏掃除『司法貪官』旗幟?
而累累被揪出來的貪官們是否真能在法官之前,受到國家法令應有的懲罰?答案
當然是否定的,因為只要懂得向法官送錢,法官自然會幫你找到除罪的方法,儘管
吃相難看、理由牽強卻也無奈其何,法官:「反正,我的看法就是這樣,不服可以
去上訴啊」〈自信滿滿的鳳梨頭最近總算領教到貪官的威力〉,『嘿嘿總有一天等
到你,落到我手上,總該吐點出來孝敬吧,否則關死你』!

所以,在司法面前哪顆星星不挫著等?為保命為求擺平官司,哪顆星星不大把金錢
往貪官送?只要有錢,天大的罪都可擺平,而這早已司空見慣(一個老師的先生,
出車禍撞死人,給法官30萬即判緩刑,這種暗例已屢見不鮮)!所以說:『司法是
當今社會一切禍害的根源』。

儘管這些案件驚動社會,然您認為不肖貪官就會收歛不敢A錢了嗎? 呵那你就錯了,
等著瞧吧,不賄賂的是呆子、不收賄的會對不起自己、會覺得是傻瓜….
以下案例足證所言非虛,然而這僅只是冰山一角,不為人道者,如過江之鯽!

※官員收錢無罪,司法想向社會宣示什麼?
【黑白集╱社論】 2009.07.09 03:10 am
每一場司法審判,都是一次社會教育。最近幾次司法判決,卻讓社會大眾感到困惑。
法官明明認定執行公務的人員收錢,卻仍判決無罪;這豈不在向社會宣示:貪汙不會
有事,官員可以收錢!最近一個案例,是前交通部長郭瑤琪收受南仁湖集團李清波父
子的兩萬美元賄款案,遭檢方以貪汙罪求刑八年;一審法官認為郭瑤琪雖收了對方的


錢,但因該集團最後未參加投標,無法證明收錢與其職務有「對價關係」,因而判決
無罪。這項判決留給社會一個莫大的疑問:官員拿錢無罪,到底是法官眼盲?還是法
治心盲?
讓一般民眾不解的是,法官不將重點放在官員「收賄」的事實,卻用「自由心證」來
決定「對價關係」的存在與否。試想,企業界若無所求,何必用奇巧的手段將錢暗藏
在茶葉罐裡送到官員家?再說,南仁湖集團原本有意搶標台北車站商場經營權,其間
郭瑤琪也曾就此與其密集通聯商討,但最後因故放棄;不料,法官竟將此當成對價關
係不成立的理由。一件賄賂案,難道需要以「已遂」為要件嗎?
所謂「對價關係」,其實往往是一個虛實莫辨的東西。法官未查出金錢收送雙方的對
價關係,或授受雙方不承認有對價關係,並不表示對價關係不存在,也不表示賄賂、
徇私的事實不存在。何況,政商往來的對價關係,往往是多層次、多管道的網狀交織
,而非一次性的交易;在這種情況下,法官若非要把「對價關係」對應到某件特定事


件,無異是鼓勵不肖政商遊走灰色地帶。
退一步說,就算南仁湖集團無意搶標任何工程,但對方以部長之子將赴美留學為由致
贈學費,郭瑤琪就能大方「笑納」嗎?法官說,郭瑤琪雖有違「官箴」,卻沒有違法
;但台灣有公務人員服務法、有貪汙治罪條例、有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等一倉庫法案
,臨到頭來,卻沒有一條能治官員收受不當、不法的錢財。請問,我們的官箴和廉能
要靠什麼維持?
再往前看,前不久高捷案二審宣判也有類似情況。前交通部主祕鍾善藤收賄三百萬元
,前高雄市工務局長吳孟德曾收賄兩百萬元並洩漏底標,前者由一審的四年改判無罪
,後者由十二年改判九個月。奧妙就在,高捷混亂的合資方式不僅被認定不受政府公
開招標規定約束,甚至代表政府所派參與評審的官員都被認定不具公務員身分,而得
以豁免其刑。這些人受政府之託執行公權力,卻瀆職收賄,而法律對他們竟莫可奈何
?我們的司法正義,究竟是在這類公私莫辨的地帶迷失,或是竟然藉這種公私莫辨的
地帶來縱放那些貪官汙吏?
再看最近的一個案例,吳乃仁在台糖董事長任內受洪奇昌之關說,將多筆台糖土地以


「賤價」出售給洪的長期「金主」潘志豪,兩人同遭起訴。若依照司法界時興的「對
價邏輯」,法官恐怕也很難在吳乃仁和潘志豪之間找到直接的「對價關係」,因為他
們的關係均透過洪奇昌的折射,並在先前或日後的政治獻金中次第回饋給綠營了。這
麼一來,難道就是台糖土地活該被賤價?司法活該管不到大膽玩法的公務員?老百姓
活該看法治被糟蹋?
扁政府上台後宣示掃除黑金,近九年,政府正式起訴的有四千八百多件,平均每月為
四十五件;但台灣官員的貪腐枉法九年來每下愈況,令人感慨萬端。別的不談,只需
看郭瑤琪、鍾善藤、吳孟德等人收賄確鑿,卻遭輕輕縱放;全民矚目的大案都如此,
其他案件又將如何?對此,法務部研擬在貪汙治罪條例中增訂「不違背職務行賄罪」
,或可期待;但更重要的,是司法官要改變劃地自限的心態,否則清廉防線怎麼守得住?
當前總統因洗錢貪瀆還羈押在看守所,司法判決「官員收錢無罪」的案例又接二連三
,這是什麼兆頭?

㊣廣通詐騙案/法官不認同 檢方將堅持
【聯合報╱記者何祥裕/台北縣報導】 2009.07.23 03:31 am
「就算只要關一天,我們還是會要兩人服刑!」板橋地檢署檢察官陳銘祥認為,法院
判六月徒刑、得易科罰金,並非就一定能易科罰金,執行檢察官會視被告的犯罪行為
、犯後態度等,決定是否准予易科罰金,若惡性重大卻只要罰錢,豈非沒天理?
廣通案是板檢最近第二件不准易科罰金的執行案,去年二月,蘆洲李姓地主雇工將列
為暫訂古蹟、等候縣府審查的北縣知名古厝「秀才厝」拆除,李姓地主認罪後被判刑
六月、得易科罰金,李在本月初到案執行,檢察官也同樣不准他易科罰金,命他直接
入獄。
據了解,秀才厝被縣府列為暫訂古蹟不久,去年二月就兩度遭到縱火,甚至被李姓地
主雇工拆除;陳銘祥說,當初警方調查報告發現,秀才厝位於精華區,地主強拆古蹟
如果只罰十幾萬元,與背後數十億元開發利益相比顯不相當。
竹檢採尿員替毒蟲換尿液 檢方提起公訴
2009-07-24 新聞速報 【中廣新聞/彭清仁】
新竹地檢署專責毒品案件尿液檢驗員,涉嫌以調包方式,向毒品人口索賄,檢察官
(魏廷勳)發現後展開偵辦,並極為低調的將涉案的馬姓尿液檢驗員收押,全案偵結,
馬姓尿液檢驗員,被檢察官依偽造文書和湮滅證據等罪嫌提起公訴。
起訴書中指出,被告馬姓尿液檢驗員,是人力資源公司派遣到新竹地檢署專責尿液
保存和檢驗工作,被告為了牟利,利用為毒品假釋犯檢驗尿液的機會,向朱姓毒品人
口暗示以十萬元調包尿液,朱姓毒品人口於是向父親辯稱吃中藥要採集尿液,以檢驗
中藥的效果,再私下將父親尿液裝罐交給馬姓尿液檢驗員。
這樁尿液調包被告共收取五萬元,但尾款朱姓毒品人口卻遲遲不給,被告又透過綽
號「李俊」的毒品人口,向朱姓毒品人口索討,由於電話催討的過程中,被檢警正在
偵辦另一起毒品案而聽到,檢察官於是另外分案進行偵辦。
檢方私下對被調包的尿液進行DNA化驗,才確定尿液根本不是朱姓毒品人口的尿液,


檢方也調閱採尿室的監視錄影帶,全案才順利偵破,馬姓採尿員也被檢察官聲押
禁見獲准,全案檢察官魏廷勳偵查終結,檢方依偽造文書和湮滅證據等罪嫌,將馬姓
尿液檢驗員提起公訴。至於被告是否涉及其它的尿液調包案件,目前仍由檢方進一步
調查當中。

販毒免訴、輕刑收監 板檢烏龍連連
2009-07-24 中國時報 【陳俊雄/北縣報導】
 板檢最近辦案烏龍連連,先傳出檢座將足以射穿鐵門的改造手槍認定為「不具殺
傷力」而不起訴,又有檢察官將犯行具體的販毒情侶不起訴,昨日又爆出公訴、執行
檢察官溝通不良,竟把審理時已認罪協商,並獲輕判六月得易科罰金的廣通案主角廖
紋廣關進大牢的烏龍糗事。
 板橋地檢署去年收案量突破三萬件,是全台收案量排名前三大的地檢署,由於事
情繁雜,加上老幹新枝傳承未必契合,最近烏龍頻傳,隔鄰板橋地院抨擊聲不斷。
 院方人士表示,檢方部分案件處分結果令人難以恭維,以去年底發生在新莊的一
宗機車行槍擊案為例,明明事發時犯嫌持改造手槍連續射穿了機車行鐵門,甚至還擊
碎門裡的玻璃,但由於警方未起出槍枝,承辦檢察官竟以警方未扣得作案槍枝,因此


「無法鑑定槍枝是否具有殺傷力」為由,將自白開槍洩恨的犯嫌處分不起訴。
 另外,警方根據具名檢舉逮獲涉嫌販賣毒品的陳姓情侶,沒想到板檢承辦檢察官
無視扣得大批毒品、分裝袋、磅秤等證物,也不訊問檢舉人及相關證人,更沒有調查
陳姓情侶通知下線「有硬有軟」的簡訊內容,僅依販毒情侶的辯白處分不起訴。
 這件離譜不起訴處分書送到高檢署,也被高檢署斥責是「昧於事實」發回續辦,
接手檢察官雖根據卷證資料,查出女子獲悉男友販毒之情還為他記帳,僅將陳某起訴
,未依「幫助犯」將陳某女友起訴,也被法官抨擊「怠忽職守」。
 廣通案主角廖紋廣夫婦遭判六月徒刑並得易科罰金,但板檢執行檢察官認為,不
執行徒刑難收矯正之效,也對不起遭騙的無辜民眾,上周拒絕易科罰金而把廖紋廣夫
婦關進大牢。昨日檢方調查發現,法院判決將這二名重大詐欺犯量刑輕微的原因,是
因為廖紋廣夫婦在法庭上與公訴檢察官認罪協商,雙方談妥以和解、成立基金會賠償
等條件,作為輕判並得易科罰金刑度。執行檢察官基於正義原則,硬是把廖紋廣夫婦
關進大牢,形同是與公訴檢察官唱反調。


如何使貪汙治罪的法網更密實


*對價關係---行賄者送錢,要和受賄者的職務有相關,也就是實務上所稱的“對價關係”


*“罪刑法定”--法治要求.


*“無償地接受利益”








聯合報:如何使貪汙治罪的法網更密實

2009-07-12 08





  臺灣連續幾件貪汙官員收錢屬實、但認無對價關係,致宣判無罪的官司,頗令社會大眾惶惑不安。難道這是鼓勵鑽法律漏洞貪汙舞弊嗎?多件司法判決背離民眾法律感情,若非法官的法律見解出了問題,脫離社會事實,就是法律規定有欠缺,法官依法審判,明知官員腐敗,亦只能判其無罪。
  聯合報社論指出,刑法以及貪汙治罪條例等法律,雖然在法條文字上沒有寫上“對價關係”的字眼,但法條所寫“對於職務上之行為”或“對於違背職務之行為”的構成要件,其意義就是行賄者送錢,要和受賄者的職務有相關,也就是實務上所稱的“對價關係”。換言之,由於法律的規定,在“罪刑法定”的法治要求下,檢察官必須舉證以明有“對價關係”存在,取信於法官,才可能判決有罪。
  幾件官司判決無罪,若問題出在有無對價關係的認定,則判決是否允當,就真的要看個案而定了。例如,前“交通部長”郭瑤琪受賄案,法官以送錢廠商最後並未參與投標,認為沒有對價關係,恐怕就大有疑問。因為,在(罪刑法定)之下,固然要確定“賄賂”與“職務”之間的對價關係;但這並非是要確定“招標”和“賄賂”之間的對價關係,所以廠商是否參與這場招標,根本無關緊要;郭瑤琪既然有處理該工程招標的職權,而希望參與投標的廠商送錢給她,則送賄當然和其職務有關,怎能認為沒有“對價關係”?也就是說,在這類案件中,法官對所謂“對價關係”的法律見解,恐有嚴重失誤
  另一方面,貪汙犯罪的構成要件如此嚴格,成立犯罪非常困難,也確實不符社會需求。例如,不久前扁案之陳敏薰買官部分,即因檢察官對“總統”職務的範圍如何,能否成立對價關係並無信心,遂採不起訴處分。就此而言,似惟有修法解決。
  早前修法制定“有條件的財產來源不明罪”或能解決部分問題;但該新罪名適用範圍狹窄,更無法處理類似郭瑤琪、陳敏薰的案例。比較美國聯邦法律有關受賄罪的規定,其在“對於職務上之行為”,或“對於違背職務之行為”這兩種類型之外,另外制定了一種刑度較輕的收賄罪,其構成要件亦較為寬鬆,似可作為修法的參考。美國聯邦法將該種犯罪類型,定名為“無償地接受利益”;在收賄者職務相關方面,只要求有關聯即可,並不要求因特定目的、希望獲得好處,而行賄、收賄。按照該罪的標準,則類似大企業不定期、沒有特定名目送巨款給扁家,以換取“照顧”的行為,雖未必成立“對於職務上之行為”,或“對於違背職務之行為”的貪汙犯罪,卻有可能成立這種“無償地接受利益”的受賄罪。
  此外,在行賄者方面,現行法律只罰“對於違背職務之行為”的行賄罪,“法務部”則有意將“對於職務上之行為”行賄,也納入犯罪處罰。這部分修法恐怕利弊互見。因為,貪汙犯罪必須兩相配合,本來就很難揭發懲處,一般告發貪汙多因辦事不成而不退款鬧出紛爭所致。在違背職務類型,行賄者自己也有罪責,其檢舉意願相對更低;如今若連職務上之行賄亦在處罰之列,恐怕更降低檢舉意願。當然,不論那種行賄,本來就是不當的行為;因此,若欲將行賄全面成罪,最好是配合鼓勵措施,如自首即免罰、減刑、汙點證人免罰等等,以鼓勵檢舉,加強肅貪。

大安分局 吳進財 兒子無照開公家偵防車撞人.企圖隱匿案情.莊瑞雄為民申冤.



兒撞人!北市警官企圖隱匿 郝龍斌震怒:已記過調職





*(企圖隱匿案情)吳進財:大安分局偵察隊長+陳國勳  偵察佐.
民進黨台北市議員莊瑞雄接獲一位25歲單親媽媽陳情,說她在去年,被一位台北市吳姓警官的兒子,無照駕駛警用偵防車撞到雙腳嚴重受傷,到現在沒辦法工作,要求警界還她公道。
郝龍斌指出,得知此事後,他非常震怒,立即指示台北市警察局進行徹查,後來發現大安分局偵察隊長吳進財的確在值勤期間私自駕駛偵防車返家,而發生事故後,僅由偵察隊承辦總務人員協助送修,並未向上級呈報,企圖隱匿案情。

郝龍斌說,已將失職的大安分局偵察隊長吳進財記兩大過處分,並改調台北市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內勤組長,絕不能容忍少數違法員警破壞警譽。

除吳進財外,台北市警察局也表示,協助送修的前大安分局偵察隊偵察佐陳國勳申誡兩次、前分局長吳思陸申誡兩次、前副分局長黃勢清申誡一次、前駐區督察黃啟澤申誡一次、前督察組組長謝宗宏申誡一次、前督察組督察員陳盈菖申誡一次。


楊超然 (楊睿祥).賴德興 吳國精 假癌症真化療!調包檢體.詐10億保險金【醫生醜聞追蹤】



假癌症真化療! 醫師勾結病人詐10億保險金NOWnews 2009/12/29



*傅建森+署立基隆醫院 楊超然(楊睿祥).、桃園縣怡仁綜合醫院 賴德興、雲林若瑟醫院 吳國精.

*中山醫學大學 陳漢明

*檢察官高維駿偵辦.92年已有違法行為愈六年....


       衛生署今(29)日上午召開記者會,表示有不肖醫生與集團勾結,自92年起調包檢體組織,偽造癌症,讓沒有罹癌的涉案民眾進行開刀、化療,藉此詐領保險給付逾10億元,初估有10多家醫院涉案已廢止3名認罪起訴的醫師永久診療資格。



衛生署署長楊志良表示,傅建森等人涉嫌勾結醫院詐領保險費,現有衛生署基隆醫院醫師楊超然、桃園縣怡仁綜合醫院醫師賴德興、雲林若瑟醫院醫師吳國精等3人坦承犯案。楊志良沉痛的表示,「嚴重違反醫學倫理,也是嚴重違法,衛生署要給予嚴厲的處分,就是廢止醫師證書。其餘案件仍在偵查中,一旦調查屬實,將比照辦理。」



楊志良指出,這是歷來最嚴重、規模最大的醫療違法事件,除了3名涉案醫師,還有知情配合的7名病人,其中4人接受乳房次全切除、乳房切片及化療,兩人接受化療,集團首腦傅建森接受化療及直腸手術。由於病人投保不久就去請領巨額保險理賠,又未完成療程,引發保險公司懷疑,進而向司法單位檢舉。



衛生署醫事處長石崇良則表示,過去發現不法情節頂多是醫師出示(不實診斷證明),懲處最重也只到停業;這是首次發現侵害病患身體,即使患者本身知情,醫生仍屬嚴重犯罪。全案已由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高維駿起訴,還有4名涉案醫師正在偵辦中,其中兩人任職私立財團法人醫學中心的醫師,案情未來將再擴大.


醫界醜聞/檢體泡福馬林 躲DNA鑑定



















這起「假癌症、真手術」的詐騙手法,利用醫院主治醫師的醫療專業知識犯案。刑事局發現,各涉案的主治醫師將其他病患的癌症檢體,摻入涉案病患的檢體內,還以福馬林浸泡檢體組織,藉以逃避DNA鑑定,企圖矇騙過關。

刑事局近年擴大清查發現,這起詐騙集團經過精心策劃多時,由假病患向保險公司投保鉅額的癌症、或重大疾病保險,接著主治醫師對各涉案病患做手術時,將其他病患的癌症檢體組織,摻入涉案病患的檢體內送到病理科,醫師得以再開立不實診斷證明書,讓涉案民眾可藉此申請數千萬元的保險理賠。

涉案醫師為了避免調包過的癌症檢體組織遭DNA鑑定而敗露事蹟,於是事先以福馬林浸泡,破壞檢體組織,得用進階的DNA檢驗才能驗出。

但魔高一尺,道高一丈,刑事局特別將檢體送交國內對粒腺體檢驗最權威的馬偕醫院,採取粒腺體mt-DNA,才檢驗出癌症組織不是涉案病患本人所有。

由於癌細胞無法以肉眼辨別,因此衛生署認為,與涉案醫師一起參與手術的其他助理醫師、醫護人員應該不知情。醫院協會理事長吳德朗也表示,初步瞭解,各醫院也被蒙在鼓裡,也是受害者。為了維持醫界的尊嚴,支持衛生署對涉案醫師採取最嚴厲的處分.


醫界醜聞/痔瘡變腸癌…照打小白球惹疑



















投保10家 詐領保險金近4千萬

曾被藝人白冰冰控告詐騙4000萬元的傅建森,涉及勾串桃園怡仁醫院醫師賴德興等人,以不明人士的癌症檢體,協助傅的姊夫林國柱「痔瘡變腸癌」,企圖詐領近4000萬元保險金,三人所涉詐欺案件目前仍在桃園法院審理中。另外,富邦保險公司則向怡仁醫院和賴德興醫師求償,一審法院判雙方連帶賠償543萬元。

桃園地檢署表示,對於衛生署如何裁處涉案醫師沒有意見,檢方只負責追訴犯罪行為。

檢方調查,傅建森與姐夫林國柱為了詐領保險金,先由林國柱在94年底向南山、富邦等十家保險公司投保3900多萬元的癌症醫療險,傅建森還向姐夫保證可以掉包割下來的痔瘡檢體,變成癌症檢體。

醫掉包檢體 代價200萬

從事醫療廢棄物處理的傅建森於95年間找來不明人士的腸癌檢體,以200萬元代價,找到桃園怡仁醫院外科主治醫師賴德興,協助將未罹癌的林國柱檢體掉包,讓林國柱從痔瘡變腸癌,小病裝大病,並偽造局部切除的手術治療證明,先向富邦保險詐領保險費543萬元得手,並向其他九家保險公司申請給付3000多萬元。

保險公司報案 紙包不住火 醫師認罪

富邦人壽後來發現林國柱照常打高爾夫球,不像罹癌,向台北地院控告返還保險金,法官傳訊醫師賴德興時,他發覺傅建森等人向九家保險公司申請理賠,認為紙包不住火,承認送檢的檢體掉包造假,指控是傅建森要他協助抽換檢體和偽造手術證明,代價是200萬元。傅建森等人擔心造假的檢體被識破,還以福馬林浸泡破壞檢體,但檢警以粒線體方式檢出DNA與林國柱不符,查出真相。





校長 趙文漩 買兇殺妻 楊秋鸞╱製造假車禍



校長買兇殺妻╱製造假車禍 3次都凸槌    2005年9月24日


〔記者孫友廉╱台北報導〕前台中縣清海國中校長趙文漩(現年55歲),與婚外情對象前和平國中總務主任張桂蘭(現年54歲),決定製造假車禍撞死趙妻楊秋鸞,3次都算楊女命大才逃過劫數。因為,「殺手」紀財發(現年49歲)守就在趙家附近,不是楊秋鸞突然不回家,就是紀財發錯估楊女行走方向,還有一次車輛突然拋錨。


第一次弄錯方向-----------第一次發生於87年的中秋節前夕,9月13日晚間,趙文漩先要兒子一起做家事,再要老婆出外買便當,製造「殺手」紀財發作案的機會;不料,紀某開車前往趙某太平市新吉路住家等候,卻停錯位置,未弄清楚方向,誤以為楊女騎機車出門會左轉,那知楊女是右轉去買麵,紀某「來不及」回頭撞人。


第二次錯失機會----------到了87年10月25日,被告趙某與張女又設計了第二次機會,楊女卻臨時通知丈夫不回家,要與一群朋友前往大肚老家,趙某急忙通知張女,張女再通知紀某離開現場。


第三次車子拋錨-------第三次則為同年11月5日,當天晚間7、8時許,趙某又要楊女去夜市買東西,考量那邊的道路比較寬,誰知紀財發準備下手之際,一踩油門,車子卻連動都不動,作案車輛突然「拋錨」,再次鎩羽而歸。


殺妻計畫全都錄


值得注意的是,殺妻計畫的細節,都在相關錄音帶中錄得清清楚楚。


這些錄音帶,雖然被告辯護律師認為是非法取得,無證據能力,但法院考量雖有侵害趙文漩、張桂蘭的秘密通訊自由,並對兩人不利,但兩人所侵害、威脅的是被害人生命,認為應具有證據能力。





校長被免職 和情婦賣便當


〔記者歐素美、孫義方╱綜合報導〕被控和情婦共同教唆殺害妻子楊秋鸞未遂,昨天被判刑5年6月確定的前台中縣清海國中校長趙文漩,這幾年離婚並且離開教育界,過著幾乎是埋名隱姓的日子。他說,他是司法的犧牲者,只希望一切就此了斷。


至於他的情婦張桂蘭,目前和趙文漩在台中縣東勢鎮開店賣便當,住處則在台中市北屯區,昨天深夜仍大門深鎖;大樓管理員說,張女與同住男子早出晚歸,這名男子是否趙文漩,無從得知。


趙文漩的前妻楊秋鸞當年則是國小教師,今年2月從台中縣西寧國小退休,昨天獲悉趙文漩及張桂蘭被判刑,她表示,現在只想過平靜的生活,最大的心願則是照顧兒子及孫子,提起過去的事已沒有任何意義,司法只不過是還她一個公道。


趙文漩在清水鎮清海國中之前,擔任和平鄉和平國中校長,疑與當時和平國中總務主任張桂蘭發生婚外情,並涉嫌謀害太太楊秋鸞,經楊秋鸞舉證,趙文漩於87年被免除校長職務,張桂蘭隨後也被教評會免職。


趙文漩昨天獲知他與張桂蘭同時被判刑5年半,激憤地說,他根本沒有做過謀害前妻的事,對方提供的錄音帶內容牛頭不對馬嘴,法官竟然採信,他也沒有辦法。


趙文漩說,自己淪為司法的犧牲者,只有認命,打斷牙齒和血吞,7、8年來,他和張桂蘭兩人飽受外界指指點點,但也有很多朋友同情他。


面對3人間的糾葛,趙文漩說,個人感情的事,他不想多談,只強調自己絕對沒有對不起前妻,事發後也沒怪她,只希望一切就此平息,張桂蘭也持同樣看法。


他強調,自己是被冤枉的,但吃了司法制度的悶虧,只能自己承受一切,堅強地活下去,希望大家放他一條生路,不要老是舊事重提。


........2005年9月25日......


前清海國中校長趙文漩買兇殺妻案判刑確定,他和不倫戀女主角張桂蘭合開的便當店24日未開店,教育界人士說,這8年多來,2人攜手一路走來,似乎更珍惜彼此了。


趙文漩、張桂蘭教唆殺人案上訴被最高法院駁回的消息傳至東勢鎮,讓山城居民議論紛紛。


張桂蘭是東勢人,2人雖住在台中市,但5年多前選擇在東勢鎮合開便當店,不過,2人可能為了避開外界打擾,24日選擇休假1天,店門深鎖。


1位老主顧說,便當店本來有請人幫忙,但都做不久,「老闆」、「老闆娘」每天都自己買菜、切菜,雖然街坊間都耳聞2人的過去,但2人經營便當店很認真,招呼客人、端菜、結帳都很「斯文」,和一般小吃店經營者不太一樣。


教育界人士說,張桂蘭身材中等,但生性活潑,交際手腕好,也很上進,原本是代課老師,進修考試成為正式老師,83年到和平國中擔任總務主任,因而與當時擔任和平國中校長的趙文漩結識,互生好感,不久就傳出有婚外情。


不過,趙文漩的舊識也說,趙校長一直認為自己和張桂蘭是清白的、沒有對不起前妻,但2人的不倫戀爆發掀上檯面後,碰到捉姦判刑、買兇殺人被揭穿等事件接二連三而來,反而讓2人變成生命共同體,得一起面對司法及世俗眼光。


台中縣清水鎮清海國中的老師對於前校長趙文漩被判刑的事件,多不願表示意見。


據了解,趙文漩被停職後,校內人士對於這起不名譽的過去相當忌諱,不僅絕口不提,連他任內舉辦活動的照片,都被刻意清理,連第3、4屆的畢業紀念冊,也被人藏了起來。



2009年12月28日 星期一

高雄(家田診所)醫師郭建廷、翁惠玲.孫楨穗 詐騙病人?被起訴.

   
 
檢察官不傳證人??有暇....
涉詐騙病人錢? 醫師等3人被訴2009-12-29 中國時報

     高雄市家田診所醫師郭建廷、翁惠玲夫婦及藥劑師孫楨穗三人,涉嫌以健康食品冒充昂貴藥品,開給至少上百名病患治療服用,詐騙數千萬元,高雄地檢署依詐欺罪提起公訴,檢方指三人利用病患家屬渴望治療癌症等疾病迫切心情,誇大療效,詐取高額醫療費用。


     起訴書指出,郭明知並無擔任「台灣生物科技大聯盟總裁」及「行政院衛生署委員」乙職,更無具備「分子基因另類療法、免疫分子基因療法、抗自由基療法、基因調控修復療法、神經再生療法」等專長,竟佯稱具備此等療法及醫療團隊。


     他先向各大藥廠購入僅具葡萄子、人蔘綠茶錠、維他命等健康食品,再冒充高價藥品(數萬元、數十萬元)價格開給病患服用,又為招攬業務,印製不實文宣讓診所內病患閱讀,並懸掛「癱瘓基因啟動神經再生療法、郭建廷醫師挑戰諾貝爾醫學獎」等不實廣告,讓民眾探詢而上當。


     翁惠玲則從九十五年起在全國各廣播電台擔任主持人、製播節目,以誇大不實言語訛稱已成功治癒無數癌症、腫瘤或中風等病患,向病患推銷療法;孫楨穗則在診所包藥、跟診及行政事務。


     檢方指出,三人利用病患與家屬急迫治病心情,甚至連癌症病患也不放過,詐騙金額高達數千萬元,從九十四年起至少有廿名病患及家屬出面指控。


......【2009/12/29 聯合報】...............



高雄市家田診所負責人郭建廷被控以「分子基因另類療法」、「全國第一高手」、「挑戰諾貝爾醫學獎」等不實廣告招攬癌症病患;並透過在電台任主持人的妻子宣傳,高雄地檢署昨將夫妻倆依詐欺罪起訴。

郭建廷(五十七歲)喊冤說他偉大的發明,「可拿諾貝爾獎」,檢察官不懂醫學,誤信衛生局及醫界人士說法。他十年研究有成,至少有廿人被醫好;但醫學界是「白色巨塔」,有人要打擊他,會在法院力爭。

衛生局醫政科長吳明正指出,郭建廷八十七年在高雄市開業,近幾年因迭有民眾投訴,經調查有八件廣告不實,其中三件移送法院強制執行。衛生局在九月勒令診所停業,郭提出訴願,目前還在行政訴訟中。

起訴指出,郭建廷涉嫌以不實文宣放在診所內供病患取閱,內稱他的癌症與重大疾病雞尾酒基因啟動調控療法,「理論簡單極具實用價值」;還在診所外懸掛「分子基因另類療法」、「全國第一高手」、「郭建廷醫師挑戰諾貝爾醫學獎」等招牌。

他又製播「分子醫學酖我要活下去」、「挑戰諾貝爾醫學獎」等節目,透過任節目主持人的妻子翁惠玲在電台播出,招攬病患到診所自費就醫,每次療程八百元;郭提供的高價藥品,檢驗是含人蔘、維他命等成分的健康食品或營養品,累計詐騙金額達數千萬元。

郭建廷說,他的基因療法是參考一九九○年諾貝爾醫學獎得主Blobel的蛋白質輸送理論,提供患者增加幹細胞基因的蛋白質,達到治療效果;被他救活的人,有廿多人願作證但檢察官都不傳,少數沒醫好的,因為只吃兩、三天藥。

檢察官表示,有請警方訊問自稱被郭醫好的病患,但病人的說法僅供參考。

檢方曾諮請高醫大附設醫院副院長黃明賢提供專業意見,理解後認為,郭的新療法缺乏實證,即使新療法有效,也須經衛生署核准才能進行人體實驗,但郭沒有。



(夫受大難 妻先飛) 廖慶堂 腦中風.妻子 周金麵迅速盜領180萬.

   盜領行為不可取。(資料照片)     盜領行為不可取。
夫中風 妻盜領上百萬存款.偽造文書罪.   2009-12-29 中國時報

     夫妻本是同林鳥,大難來時各自飛?六十七歲婦人周金麵,在丈夫廖慶堂急性腦中風送醫急救時,第一反應是盜領丈夫帳戶內的一百八十萬元轉存在自己帳戶,沒想到丈夫病情好轉後出院發現此事,氣得報警逮人,檢方依偽造文書罪嫌起訴。



     廖慶堂在發病前,將個人的帳戶、印章均交給周金麵保管;九十六年一月間,廖突然罹患大腦急性中風,送署立宜蘭醫院急救,還一度發出病危通知,周婦擔心若丈夫情況嚴重死亡,丈夫的「遺產」將由她和丈夫前妻所生的四個孩子均分,等於是少了五分之四。


     相隔二日,在丈夫仍在加護病房、情況還未穩定時,周婦在未經丈夫同意的情況下,先將丈夫銀行帳戶內的一百八十萬元提領一空,後又轉存入自己的帳戶內。


     直到丈夫情況好轉後,周婦仍未將該筆款項轉回,直到廖慶堂出院後才發現存款被提領一空,憤而報警處理。



變賣查扣怪手 苗栗警察 李漢龍 貪瀆罪潛逃中國【醜聞】

       

苗栗縣警方昨到後龍拖吊保管場清查。2009/12/29

 

苗栗縣警察局爆發警員涉嫌監守自盜、畏罪潛逃案件!積欠上千萬元債務的交通隊警員李漢龍,疑勾結不法份子將檢警查扣的三輛怪手變賣、掉包,直到八天前法院點交才拆穿,李事後立即潛逃中國。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林李嘉說:「警員代管贓證物竟監守自盜,實在離譜,已分案追查涉案人貪瀆罪嫌。」


負債千萬鋌而走險------縣警局交通隊長徐聰沐昨說,李漢龍(四十歲)係後龍拖吊保管場警員,疑因積欠上千萬元債務,鋌而走險跟不法集團配合,十一月起利用獨自值班空檔,勾結外人將檢警查扣的怪手盜走,地方法院上周二會同李嫌欲點交時,才知一輛前年六月扣押的怪手不翼而飛,縣府官員當場發現另兩輛怪手被掉包,市價總值約兩百萬元。
徐聰沐指出,李員上周三就從松山機場潛逃成都,初步調查發現,近一個多月拖吊場監視器五次異常斷訊,恰好都是李嫌值班。
徐聰沐說,李漢龍多年前因炒股票、期指曾大賺一筆,但兩年多前融資被斷頭,薪水遭到銀行強制扣款,今年初才調到後龍拖吊場,其家屬被拖累欠債逾千萬元,研判李應早有預謀。


.............【2009/12/29 聯合報】........................



苗栗縣警局交通隊拖吊場爆發疑似警員監守自盜案,檢警查扣的3部價值數百萬元的挖土機,1部不翼而飛,2部遭調包,李姓警員從本月23日曠職,初步排除集體貪瀆涉案的可能性

縣警局督察室自清,昨天會同交通隊等相關人員清查,初步發現民國96年間扣案的1部挖土機失蹤,另有2部挖土機也有問題,警方懷疑拖吊場代保管的漂流木等證物或作案工具有可能被盜賣,案情擴大。

警方調查,兩個多月前苗栗縣公館鄉發生一件竊盜汽油案,失主從公館鄉追竊嫌到造橋鄉,竊嫌逃脫,竊嫌的車子在苗栗市經國路超速被拍照,警方調閱照片,赫然發現竊嫌駕駛轎車的車牌應該在拖吊場,是車主涉酒醉駕駛、公共危險被扣案的車子。

警方清查拖吊場,發現有人翻牆進入拖吊場,偷拔2輛查扣的車子車牌,警方一開始懷疑是車主挾怨報復,未料清查結果出現案外案,懷疑有員警涉監守自盜,初步研判應是個人因素的問題。

辦案人員上月22日到拖吊場清點查扣挖土機,帳面應有10部挖土機,結果拖吊場只有9部,督察室昨天召集交通隊等有關單位人員進一步調查,發現還有2部挖土機疑被調包。

警方人員表示,拖吊場李姓警員(40歲、警員班145期畢業)清點挖土機短少後的第二天,即12月23日晚上6時從台北市松山機場離境,搭機到大陸四川省成都市,疑似畏罪潛逃。

警方調查,李姓警員交往複雜,負債一千多萬元,可能為此鋌而走險,涉嫌監守自盜,23日後失聯,因逾4天曠職,縣警察局依考績法相關規定免職他,並將追究主管監督不周。

縣警局把全案報請苗栗地檢署分案偵辦,縣警察局長邱銘光要求勿枉勿縱,全面清查、加強員警考核及拖吊場管理,防範類似警察風紀再現。



 


陸妻劉姓婦人 6年嫁3回 ~~謀奪榮民老人遺產(北市興隆路)





陸妻6年嫁3回 榮民遺產死要A

















四十多歲的劉姓大陸女子,來台先後嫁給三名八十多歲的老榮民,透過贈與或繼承遺產,短短數年擁有大批房產;去年中,她的第三任丈夫中風成為植物人,劉女不但未照顧,還提告要求丈夫和其子女給付生活費。

 劉女主張,丈夫每半年可領退休俸及年節慰問金共廿五萬七千多元,她有權分配一半,要求給付她結婚一年半以來共卅六萬多元的生活扶養費;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認為劉女「太超過」,昨天判她敗訴。

 劉女九十年入境台灣,帶著兩個女兒嫁給吳姓老榮民,五年後吳過世;不到幾個月,劉女就改嫁吳的老朋友王姓老榮民,並且找律師為第二任丈夫預立遺囑,要求王同意將所有財產贈與她。

 次年(九十六年)七月,劉女的第二任丈夫突然過世,同年十二月,劉女又攀上八十多歲的陳姓老榮民;兩人登記結婚,同時辦理夫妻贈與,陳姓老榮民將市價千萬元的台北市嘉興街房產過戶到劉女名下。

 去年七月,陳姓老榮民因急性腦中風住院,昏迷不醒呈植物人狀態。陳在美國的子女指控,劉女只去過醫院一次,就不知去向,也沒有通知他們,父親孤伶伶躺在病床上沒人照顧,他們回台才將父親送到羅東療養院看護。

 劉女最近委託律師控告陳姓老榮民及其子女,指稱陳是中校退伍,享有終身俸,她有權分配一半,作為生活扶養費。

 老榮民的子女認為,劉女誘騙父親結婚,不符合法定要件;劉女藉機歛財,無權請求這筆錢。

 這些子女還代父親提告,請求確認雙方婚姻關係不成立,獲法院判決勝訴;另又控告劉女侵占父親的房地產,法院仍在審理。

 法院認為,四十多歲的劉女身心健全,至今沒有到醫院照顧陳姓老榮民,只給過看護費一萬元,從此不見蹤影,因此沒有受扶養的權利,判決劉女敗訴。

 據了解,劉女的第二任丈夫過世後,她繼承遺產,但退輔會質疑遺囑的真實性,一狀告上法院,仍在訴訟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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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女嫁三回/低胸短裙 看到老人「貼」



回家



















到台灣嫁過三名老榮民的大陸籍劉姓婦人,在街坊鄰居「惡名遠播」,有人說她不僅奪走榮民老公的財產,甚至住在她附近的單身老人也遭殃,劉婦得手後還向他人炫耀。鄰居說:「她的良心一定被狗吃了!」

 台北市興隆路四段一○九巷的安康社區一帶,只要提起劉姓婦人,鄰居們可說是無人不知。張姓婦人表示,去年底陳姓老榮民在住家喊「救命」,她想去關心,但遭劉婦罵走,還聽到劉婦在家裡大罵陳姓老榮民「你怎麼還不死?」

 張婦表示,兩年多前,劉婦嫁給前任榮民丈夫,帶著她的兩個國小女兒搬進社區,另外還有一個開計程車的男友常來找她。沒多久,劉婦丈夫過世,她繼承財產,天天到處跟人說一個人要照顧兩個小孩,沒錢很可憐。

 她說,四十多歲的劉婦,拿手絕活就是穿著低胸、短裙,加上染髮、化妝,天天「露半球」在社區或菜市場走動;只要遇到老人家買菜或要回家,她就邊聊天、邊幫對方拿東西,用身體貼在老人身上。

 張婦描述,劉婦如果發現老人沒有娶妻,就會跟著進門,在裡面閒聊,再以流很多汗為由,到房間內洗澡;最後摟著老人,敘說自己「可憐」故事,等老人家想要資助,下場就是被「乾洗」,不論現金、戒指、金飾,她全都要。

 她表示,陳姓老榮民是劉婦選上的「肥羊」,本來還能走路,結婚沒多久就不能走了,後來聽說房子過戶都是被強押著手蓋印;去年底劉婦突然連夜搬走,大家都不知道為什麼,但個個鼓掌叫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