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30日 星期三

優良教師偷吃小六女學生8年.台灣選啥(優良xx..模範xx...都是假的.不要相信.!

優良教師偷吃小六女學生8年 斬斷不倫戀挨告性侵

NOWnews – 2014年7月30日

一名國小男老師,曾多次獲得優良教師表揚,已婚的他竟然勾引自己的女學生,搞外遇長達8年。事後男師妻子發現,曾警告他們斷絕來往就不追究,但2人仍藕斷絲連,男師為顧及家庭最後選擇分手,但女學生卻由愛生恨,怒控在未滿16歲時遭到性侵,而男師也坦承以對,檢方依法將他起訴。
檢警調查發現,該名任職在新北市某國小的40多歲男老師,女學生在10年就讀小六時,是該名男老師的學生之一。女學生上國中後,對老師產生愛慕之情,她明知老師已婚且年紀大她不少,卻還甘願當對方小三,私下偷偷交往8年,發生多次性關係,直到少女念大學後,才結束這段不倫戀。
男師的妻子事後發現丈夫偷吃,而且對象還是自己的學生,感到震驚和生氣;男師為了挽救家庭和婚姻,最後選擇分手。根據《自由時報》報導,女學生無法接受分手要求,對老師提告在她未滿16歲時就和她發生關係。男師在法庭上坦承所有指控,新北地檢署29日依法將他起訴。

陸女劈腿2男 宛如連續劇情節.侯鳥般的女人.

陸女劈腿2男 宛如連續劇情節.

(台中)邱姓女子離婚後與蘇姓男子交往,因蘇男不願支付聘金,邱女將她與蘇男的孩子登記前夫名下,台中地院依偽造文書罪判邱女4月徒刑。
判決指出,大陸籍邱女15年前嫁給台灣陳姓男子來台,期間結識蘇男,邱女離婚後與蘇男交往而懷孕,兩人計畫結婚,蘇男即與家人至大陸向邱母提親,邱母要求蘇男支付人民幣6萬元聘金,而蘇男以交往期間已給邱女很多錢為由,拒絕支付聘金,兩人婚事因此暫緩。
判決指出,邱女不滿蘇男不願支付聘金,想讓蘇男後悔無法成為小孩父親,又與前夫陳男結婚,並佯稱小孩是陳男的,將小孩登記陳男名下。
期間,邱女要蘇男支付生產及坐月子的費用新台幣20萬元,與每月2萬至3萬元的撫養費,並瞞著陳男繼續與蘇男往來及出遊。
101年6月,邱女以申請單親補助名義,騙陳男同意假離婚,待辦妥離婚手續後,邱女即告訴蘇男實情,希望蘇男接納她們母子,還因孩子登記在陳男名下,而提起確認親子關係之訴。
經過DNA鑑定,蘇男確認自己是孩子的生父,要求邱女母子搬到台北同住,後來卻因個性不合,邱女又帶小孩回頭投靠陳男,蘇男才憤而提告。
法官認為,邱女明知小孩是蘇男骨肉,卻謊報年籍資料,因此依偽造文書罪判處邱女4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2014年7月25日 星期五

胡景彬法官 索賄被聲押

胡景彬法官 索賄被聲押

台中高分院民庭法官胡景彬,涉嫌透過台中林姓律師(曾任司法官)充當白手套,向案件當事人索賄450萬元;胡景彬昨在台中住處,被執行「正己專案」的特偵組,會同台中檢調拘提到案,複訊後,胡景彬與被告廖幸利二人聲押,另一被告邱姓女子裁定300萬元交保。

再度出事 法界不意外

不少資深法官得知胡景彬出事,都不意外,認為他早就是列管在案的問題法官,操守、風評都不好,再度出事是遲早的事;司法院昨表示,一旦檢方聲押胡景彬,將依法官法第43條「涉案情節重大條款」將胡停職。
檢調懷疑,胡景彬索賄2、3件,屬民事財產糾紛案件,為防打草驚蛇,檢調昨清晨6點就搜索台中高分院,不到上班時間就結束行動,一併搜索胡景彬的住所。
據指出,胡景彬擅理財、偏愛投資房地產,他和家人在台中等地區有多處不動產,包括正夯的台中7期重劃區豪宅;法官收入雖比一般公務員優渥,但檢調懷疑胡涉財產來源不明,將一併調查。
胡景彬風評不佳,10多年前曾涉投資地下錢莊、放高利貸,甚至發生婚外情姘居生子、出入酒店等不正當場所,86年6月被休職3年,監察院通過彈劾。
胡景彬當時也被控,利用胞弟胡景祥帳戶,透過「寶翊」建設公司董事長陳中銘,以每100萬元,月息6萬元,先後投資400萬元,交地下錢莊業者陳世明放高利貸,前後「吸血」120萬元;後來陳世明財務出狀況,走投無路,只好向台中地檢署自首並要求保護,將所有證據提供給檢方。
法院審理時,胡景彬辯稱是胞弟出錢投資陳中銘的「寶翊」,與他無關。台中高分院判胡景彬1年3個月,胡上訴,後來改判1年,經最高法院兩度發回,最後以罪嫌不足改判「無罪」確定。

蒐證3年 兵分16路搜索

台中高分院昨被蒙在鼓裡,直到上班時間到了,未見胡景彬人影,且胡未依時開庭、又聯絡不上胡,才得知檢調拘捕胡;法院趕緊將胡受命審理的案件改期,胡陪席審理案件也請其他法官代理。
本案係99年7月,檢察總長黃世銘接到檢舉,核定胡景彬為「正己專案」對象,交特偵組檢察官林豐文和台中地檢署檢察官劉俊杰、林宏昌共同偵辦;近3年蒐證調查,昨指揮中機站調查官共96人,兵分16路同步搜索台中市、台北市、新北市,傳喚多名關係人。

陳炳彰 高等法院法官優遇法官.擔任配偶命張秀宏)的律師.

陳炳彰      
高院法官陳炳彰行徑囂張,遭監察院彈劾。監察院上午召開審查會,認定高院法官陳炳彰以其配偶張秀宏名義,與民眾合夥投資土石開採經商,竟然索討高額本票及分紅,後來又因這起合夥投資引發民事訴訟糾紛,陳炳彰還擔任張秀宏的訴訟代理人,執行律師職務,傷害法官廉潔的形象,戕害民眾對司法公正的信賴,違失情節重大,監院因此通過彈劾陳炳彰。

監察院上午是以7票對5票,通過監委余騰芳與葛永光的這項彈劾案,余騰芳與葛永光兩人將在下午2時召開記者會,對外說明彈劾陳炳彰的詳細理由。

受評鑑法官陳○○為臺灣高等法院法官,93年4月間轉為優遇法官。陳法官於93年間以其配偶張○○之名義,與第三人陳○義合夥土石開採事業。98年3月間,陳法官以陳○義未告知其他合夥人即逕以自己名義為獨資企業型態辦理登記,及該企業尙有對銀行負擔抵押貸款等情,要求陳○義於98年3月19日開立受款人均為陳法官之配偶張○○,未載到期日,面額分別為新臺幣(下同)600萬元、600萬元、650萬元及650萬元,共計2,500萬元之4紙本票供其投資利益之擔保。100年3月間,陳法官要求陳○義支付200萬元並指定匯入其配偶張○○帳戶,陳○義即於100年3、4月間分別匯款85萬元、20萬元及95萬元至張○○帳戶。上開陳○義所簽發4紙本票,受款人張○○分別於100年、101年間持之向臺灣臺南地方法院(下稱臺南地院)聲請本票裁定獲准,並執其中2份本票裁定向臺南地院聲請強制執行,陳○義以其與張○○間並無存在債權債務關係為由提起債務人異議之訴,主張合夥關係存在於其與陳法官間,請求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陳法官於該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之民事事件,提出其配偶即被告張○○出具之委任狀,擔任其配偶之訴訟代理人。

按「法官不得經營商業或其他營利事業,亦不得為有減損法官廉潔、正直形象之其他經濟活動。」法官倫理規範第23條定有明文,其立法意旨在於法官之身分及待遇受到憲法之保障,本應專心公務,避免有利益衝突之情事發生而損及公共利益,故有必要在法律上禁止或限制其為一定行為,法官倫理規範第5條及法官守則第1點亦規定法官應保有高尚品格,謹言慎行,廉潔自持,避免有不當或易被認為損及司法形象之行為。陳法官明知其依法不得經營商業或其他營利事業,為貪圖經營開採土石業而可能有豐厚之利潤,以其妻張○○之名義與陳○義合夥投資土石開採,合夥關係至今長達10年,並依此索討高額本票及分紅,違失情節重大,嚴重損害司法形象,違反法官倫理規範第5條、第23條及法官守則第1點之規定,該當法官法第30條第2項第7款之應付個案評鑑事由。

次按「法官不得執行律師職務,並避免為輔佐人。但無償為其家庭成員、親屬提供法律諮詢或草擬法律文書者,不在此限。」法官倫理規範第24條第1項定有明文。若法官自己擔任個案之辯護人、代理人等涉及法庭內之活動,自應受到法官倫理規範第24條第1項之限制。陳法官未知避嫌,擔任配偶民事訴訟事件之訴訟代理人,影響司法公信及公正,足資認定情節重大,違反法官倫理規範第24條第1項規定,該當法官法第30條第2項第7款之應付個案評鑑事由。

陳法官上開行為,違反法官倫理規範第5條、第23條及第24條之規定,考量其投資金額非微,期間頗長及與民間人士金錢交易往來,細節不明以致發生訴訟糾紛,並於相關訴訟事件不知避嫌,擔任其配偶之訴訟代理人,影響司法公信,情節重大。審酌陳法官於89年間曾因違反辦案程序、問案態度不佳之重大違失而曾遭公務員懲戒委員會申誡在案之前例,仍未知所警惕,竟實質參與土石開採營利事業,要求合夥人簽立高額本票進行追索,影響司法信譽至深且鉅,已達不適任之程度,本會認有予以懲戒之必要,爰決議依法官法第39條第1項第1款規定報由司法院移送監察院審查,建議撤職,以收儆誡之效。


2014年7月22日 星期二

九旬嬤爭離婚:死不做夫家鬼

九旬丈夫臥病在床.九旬嬤爭離婚:死不做夫家鬼.66年婚姻.誰是誰非?



中國時報【台北報導】
* 丈夫自100年起,罹患多種疾病及癌症,生活無法自理,大部分時間臥病在床,須由看護24小時照料。余女士更在100年兩度提出離婚要求,離婚協議書卻遭先生撕毀、丟馬桶沖掉.
*已臥病在床....如何撕毀??

「生時,不當他的未亡人;死時,也不願入他家的祠堂!」儘管行動不便,走路必須扶著助行器,90高齡的余女士(見圖,姚志平攝)仍堅持親赴立法院,一字一句控訴60多年婚姻的折磨。余女士昨說,桃園地院一審雖判決准予離婚,沒想到先生上訴高等法院後,高等法院卻以婚姻無重大破綻為由駁回;她今日站出來,要離婚爭尊嚴。

余女士表示,她在民國37年結婚,先生專制霸道,她在家中幾乎沒有說話的餘地;有次,她帶小叔出門買衣服,只因為回家時間較晚,遭先生打耳光,這也是她第一次提出離婚要求,卻遭丈夫與婆婆拒絕。

余女士幾度嘆氣表示,除了語言、肢體暴力,面對先生外遇,她多年來只能忍氣吞聲,直到孩子長大成年,才在民國79年與先生分居,並在85年除掉冠夫姓,表達斷絕夫妻關係的意志。余女士更在100年兩度提出離婚要求,離婚協議書卻遭先生撕毀、丟馬桶沖掉,讓她不得不走上法院。

「為什麼判我不離呢?」余女士提到,一審桃園地院准離,高等法院卻駁回一審判決,理由是她與先生分居後仍有聚會或出遊。但她說,雙方在僅一次共同出席孫子畢業典禮,另一次是因為丈夫先行報名而參與旅行,但自己在出遊時也只能「像狗一樣跟著」。

余女士說,自己不想再和那個人有任何瓜葛,她要過有尊嚴的生活。陪同舉行記者會的台灣女人連線理事長黃淑英也批評,法官怎能以幾十天相聚的「和諧假象」,抹煞8000多天分居的失和事實!況且這些聚會是因為一個弱勢妻子習慣服從丈夫,或難以拒絕子女邀約。黃淑英直言,分居後想要離婚,卻要有「不堪同居」重大破綻證明,實屬荒謬!更有許多法官抱持「這麼老了,離婚要幹嘛」的心態,勸和不勸離。

台北市女性權益促進會李兆環常務理事也表示,民法對離婚仍採有責主義,加上法官的保守心態,感情破裂的夫妻只能繼續維持有名無實的家庭,但分居後的夫妻生活上鮮少往來,讓請求離婚的一方更難以提出婚姻破綻事由,離婚變得難上加難!她呼籲政府速修離婚法規,將分居納入裁判離婚的事由。

目前余婦上訴最高法院審理中,至於余婦老公目前狀況,根據判決指出,其自100年起,罹患多種疾病及癌症,生活無法自理,大部分時間臥病在床,須由看護24小時照料。

2014年7月18日 星期五

成名豎子知多少?陳玉珍. 史上最貪女檢察官 收賄2325萬被判12年 越方如


時報周刊/楊肅民     http://www.taiwanenews.com/doc/20121124102
最高檢察署「正己專案」再次開鍘,這次鍘的卻是自己人。原本被視為檢察長明日之星的陳玉珍,犯了江湖大忌,幫電玩業者護航索賄,期間長達7年,金額更高達數千萬元。陳玉珍雖喊冤,強調她沒拿錢,是遭挾怨報復,但電玩業者施永華不僅提出7年來的行賄提款證據,並通過特偵組測謊,陳玉珍還是被聲請羈押禁見獲准,成為我國司法史上首位遭羈押的女檢察官。
「特偵組這次辦自己人,其實和之前辦行政院前祕書長林益世案如出一轍。檢舉人陳啟祥出錢,找林益世護航當「土地公」,林益世後來獅子大開口,陳啟祥被逼狗急跳牆反撲。陳玉珍案也是一樣,施永華找她當「土地婆」,施出了事找她幫忙,卻被開口要三成,氣得出面爆料,「豈非林益世案翻版?」法界人士分析說。
辦大案,抓要犯,陳玉珍在螢光幕前滔滔不絕,充滿自信。她涉貪,讓許多人嘆息,跌破眼鏡。但資深檢警人員卻說:「她是膽大妄為。」一位資深辦案人員指出,在警界文化中,對初入行的菜鳥,都會耳提面命:「電動玩具店千萬不能碰!」因電動玩具店是固定的,業者行賄找土地公包庇的時間很長,遲早會東窗事發。
陳玉珍包庇的電玩店,在六年間被警方抄查了二十餘次,說明基層員警根本不太敢碰,所以業者以超過一般給基層派出所包庇的行情價,找上了陳玉珍;每月十五至二十五萬元,將陳玉珍當超級土地婆供養。但業者施永華也不是省油的燈,為了搯住陳玉珍,他刻意保留了七年來所有行賄的銀行提款記錄,一舉扳倒這位檢察系統的明日之星。
十一月十二日上午十時,特偵組組長林豐文指揮檢察事務官,直接到高檢署傳喚陳玉珍到案。
「陳玉珍出事了!」和陳玉珍私交甚篤的前特偵組檢察官越芳如,看到好友被帶走,趕緊跑到檢察長辦公室向顏大和報告。一時之間,高檢署人員進進出出,大家也搞不清楚狀況,只是一聽到出事的人是陳玉珍,很多人都不敢相信,直呼:「這怎麼可能?」
陳玉珍遭電玩商人施永華纏上多年,高檢署同事是知情;她也展開反擊,提告要恢復清白。大家認為她態度那麼強硬,應是受到委屈,沒想到還是栽在陳年老案裡。
陳與先生分居
一年近十次出訪大陸

最令人唏噓的是,只見她父母氣急敗壞地趕去法院關心,獨不見一直被人稱羡的另一半──老公蕭丁苑,這才發現夫妻已分居了。有人嘆,難道陳玉珍的變,是因感情受挫;有人說,陳玉珍真的變了,如今她愛打扮,一度還傳去減肥,但包庇電玩業也太扯了。
陳玉珍的先生蕭丁苑是澎湖人,兩人都是念法律出身,一說兩人都是中興法律系的同學或前後期學長、學妹。不過,蕭丁苑沒有考取司法官,只考取司法行政人員,在法務部保護司當過科員、科長,專長在假釋、觀護等方面,在工作滿二十五年後,於九十五年申請退休,翌年還以「兩度的假釋制度之比較研究」,拿到政大社科院的行管碩士學位。
不過,據熟識陳玉珍的友人透露,近年來陳玉珍和她先生已分居多年,但並沒有簽字離婚,由於兩人所生的子女都已成年,夫妻倆感情處於真空狀態,陳女外傳有交往親密的男性友人,不過感情屬私領域,涉及個人隱私,大家都不好說。
蕭丁苑一度很熱中政治,民國八十四年馬英九總統擔任法務部長期間,他曾留職停薪,代表新黨參加第三屆澎湖區域立委選舉,不過得票數只有二千票出頭,敗給了林炳坤,選完後他又申請復職。
蕭丁苑身材高瘦,長相白淨,但個性溫慢;陳玉珍則是急性子、海派個性,友人形容他們夫妻是「十足互補作用」,但是太太的鋒頭總是蓋過先生,雖然蕭也很進取,五十多歲公務員退休了,還去念個碩士學位,但在強勢的太太眼中,還是認為他進取心不夠,本案爆發更注定兩人難到白頭。
陳玉珍九十三年從板橋地檢署主任檢察官,調高檢署檢察官,在高檢署服務七、八年,她的個性海派、說話大喇喇,也肯仗義執言,在司法圈口碑不差,會出事當然出乎很多人意料。
二審檢察官的主要工作是蒞庭公訴及再議案受理,陳玉珍除了前陣子蘇建和等三死囚再議案,公然槓上國際鑑識專家李昌鈺,其勇氣曾受到媒體青睞外,近幾年來她倒是十分熱中於兩岸事務。
「現在看到她出現在檢察長辦公室,都是來報告她要去大陸。」據透露,她一年有將近十次到大陸出訪交流,目前還擔任「台灣海峽兩岸法律扶助協會」副理事長一職,最近一次出訪大陸是在今年九月二十四到二十六日,應大陸台商之邀,由她率團出訪福建,就加強台商投資保障議題進行研討交流。之前她也帶團走訪天津、上海等地台商。她的酒量很好,交流酬宴場合,常讓對岸法界人士印象深刻。
施男通過測謊
機台假代保管真護航

「台灣海峽兩岸法律扶助協會」去年九月才成立,理事長是有富國際集團、經營房地產起家的洪村騫,三位副理事長有陳玉珍、盧嘉辰(立委)及賴素如(台北市議員),這次幫陳玉珍辯護的律師郭學廉,也是該協會副祕書長。
陳玉珍和地產商人走得近,也不是近一、兩年的事,檢舉她長期索賄的施永華,其實也是一位地產商人。
從去年到今年二月,施永華曾三次在報上刊登廣告,指控在民國八十九年到九十二年間,時任板橋地檢署主任檢察官的陳玉珍,包庇他經營賭博電玩將近二十案,還說有照片為證;他同時向最高檢察署特別偵查組,檢舉陳玉珍涉及這起貪瀆案。
施永華刊登廣告後,高檢署檢察長顏大和曾指示由政風單位先行政調查,不過,陳玉珍則向顏大和喊冤,她坦承認識施永華,但強調沒有收賄,是施永華挾怨報復。
據特偵組調查,陳玉珍是在八十九年,由宜蘭地檢署調板橋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期間,結識施永華,雙方家人互有交情,施永華十多年前以三峽、新莊等地為據點,分別成立永字輩或華字輩的育樂公司,經營小鋼珠等電玩店,由陳姓男子掛名負責人,若是電玩店被警方掃蕩,陳玉珍即利用職務上專業幫施永華護航,再按月向施索取數十萬元保護費,期間長達七年。
特偵組表示,陳玉珍辦案異常,電玩業者又作證每月賄賂她數十萬元,除懷疑另有檢方人員、員警或律師牽線,正調查她是否以「後案併前案」分案制度,將特定電玩業者的案件分給自己「上下其手」,以及是否利用職權向其他檢察官施壓,要求發還辦案查扣的電玩機台。
據指出,陳玉珍二○○二年偵辦施永華在新莊開設的電玩店時,查扣兩百多機台後,委託業者「代保管」,業者卻繼續營業,後來由別的檢察官指揮他轄員警二度破獲。特偵組已調閱卷宗釐清陳玉珍是否藉此方式「假代保管真護航」?
特偵組說,目前辦案範圍超出檢舉人所指的範圍,已查出陳玉珍除收賄外,有藏錢、洗錢、買房子等其他案情,檢方因此曾約談多名證人。辦案人員私下透露,如同地勇公司負責人陳啟祥,檢舉前行政院祕書長林益世向他收賄等案情時,檢方對陳啟祥進行測謊;而這次施男檢舉陳玉珍,檢方為查真實性也測謊,證實他所言不虛。
不理政風人員
施只接受特偵組詢問

特偵組發言人陳宏達指出,檢方辦案期間,曾向板橋地檢署調閱陳玉珍經手的全部電玩案件,包括施所指控的近二十案,但少數案件因年代久遠,已遭銷毀。
陳宏達說,因「檢察官辦案職權大,可獨立行使」,才使陳玉珍有機會收賄,現階段收押陳玉珍後,將會一併清查是否有共犯,特偵組將一本「毋枉毋縱」的精神,憑證據縝密偵辦。
不過,陳玉珍的委任律師郭學廉則幫陳玉珍叫屈,說施某檢舉內容全是子虛烏有,陳玉珍沒有收賄,她日前買房子是以個人資金,絕無涉及貪瀆不法。對於北院裁定羈押禁見,律師並已幫她向高院提起抗告。
「這個案子如果特偵組不是掌握到一些確切證據,應該不會去聲押陳玉珍,畢竟像她這麼一位個性強悍的女檢察官,又如此資深,口碑、風評也不錯,要聲押她各方考量不夠審慎,會有嚴重後遺症。」資深法界人士分析說。
事實上,特偵組在接獲施永華檢舉後,經過長達一年的蒐證調查,施永華不接受政風人員訪查,只願接受特偵組詢問,他出示七年間每月提款紀錄為證,全部提供給特偵組去查證。
施某檢舉指出,他在二○○○年認識時任板檢主任檢察官的陳玉珍,之後陳女刻意結交,藉偵辦賭博案之便,刻意延攬他被告發案件並拖延結案,私下指點他如何應付檢警偵辦,還故意帶隊將他店內機台貼封條,實為護航。
為了回報,他則以「要不要去吃冬粉」為暗號,不定時招待陳女吃台北知名的頂上魚翅。陳女不但帶子女來吃,還曾打包送朋友,「次數多到數不清。」
施還指控,陳玉珍還常利用下班或假日,到他家吃飯、泡茶、唱卡拉OK,每次都由他開車接送陳女進出;陳女有陣子「手機不太乾淨」,請母親來傳話,他每次都會送車輪牌鮑魚罐頭或魚翅給陳母當伴手禮,逢年過節他還包壓歲錢給陳女父母、子女,並招待陳女一家人去澎湖玩,都由他匯款埋單。
陳玉珍的婆家就在澎湖,陳的先生蕭丁苑也和施永華熟識,媒體在九十六年五月間就曾報導,澎湖峇里灣公司董事長施永華在台北從事房地產生意,因為到澎湖渡假訪友,前往澎湖縣最長的林投沙灘遊賞,對於該處優異的環境相當喜愛,因而決定到澎湖投資水上活動事業,這個友人就是指蕭丁苑。
檢方兵分十路
收賄歷年司法官之最

施永華說,二○○九年他投資天富投顧公司損失近一億元,請教已調升高檢署的陳玉珍該如何催討,陳女竟以介紹律師為由,要求抽佣近三千萬元,他不從,陳女即揚言:「不照辦,就算再議高檢署也不會給你機會。」他花兩百萬元另請律師告天富投顧詐欺,事後果然被不起訴處分,聲請再議也被高檢署駁回。
施認為陳玉珍貪得無厭,還動用人脈掌握他所有訴訟舉動,才向特偵組舉發陳女惡行,並三度刊登報紙廣告催促特偵組徹查本案。
據了解,特偵組今年初已至板橋地檢署調卷,還出動小發財車載運。今年年中,並約談多名當時曾參與偵辦電玩弊案的板檢檢察官、書記官及事務官。據了解,包括當時跟陳玉珍同組的簡美慧(已升主任檢察官,現借調法務部辦事)及黃明絹檢察官都出庭作證,陳述事實。
其實,在這次行動之前十天,特偵組有先知會高檢署檢察長顏大和「要搜索檢察官辦公室」,在十一月三日由承辦檢察官林豐文指揮檢察事務官等人兵分十路,搜索陳玉珍的辦公室、住居所、租屋等處所。
辦案人員透露,陳玉珍收賄期間,不只檢舉人所指的從民國八十九年到九十二年間,檢方查出她收賄到九十五年間(升任高檢署檢察官),前後共計七年,收賄金額是歷年貪汙司法官之最,只能用「金額龐大」來形容。
特偵組清查發現,陳玉珍在台北市中正區汀州路和廈門街、新北市永和區有多筆房產,大多登記親友名下,陳玉珍指錢是她自己的,但檢方比對她的薪資收入,懷疑她透過買房洗錢,已凍結她名下數千萬元資產及相關帳戶,將擴大追查資金來源及流向。
辦案人員指出,尚未約談陳玉珍丈夫、子女及父母等人,也尚未查出金錢有流向海外;不過,因陳玉珍近年熱中到大陸交流,也不排除她透過人頭,把錢帶到大陸置產藏匿。
陳玉珍小檔案
年齡:50歲
現職:高檢署檢察官
學歷:國立中興大學法律系畢業、美國杜南大學法學碩士、司法官訓練所25期結業
經歷:嘉義、板橋與台北地檢署檢察官,宜蘭、板橋地檢署主任檢察官
曾辦大案:海軍上校尹清楓命案、JOJO林詐欺案、「穎昇八號」漁船走私軍火案、蘇建和再更審蒞庭公訴檢察官
天富投顧慘賠億元
成施爆料導火線

98年9月22日,台北市鬧區西門町突然出現一幅巨大的10層樓廣告,指控股市名嘴林友銘,讓他入會炒股票慘賠數千萬元,呼籲受害者組自救會。到底是誰這麼有錢,花了20萬元在鬧區刊登一個月的廣告,廣告主就是這位自稱遭到林友銘欺騙,損失慘重的散戶施永華。
施永華之所以會出面指控陳玉珍索賄,導火線就是源於此,因追討無門,轉向陳玉珍求助,雙方才撕破臉,演變成爆料、檢舉。
施永華指控,從2007年6月起加入天富投顧當會員,本來加入頭等艙會員是6萬元,後來加碼50萬晉升總統會員,盤中直接專線call-in老師,電話講著講著又遊說大戶再升等,變成代操會員,老師親自控盤代價又是50萬元,前後光是會員費用高達118萬元,又因提供的分析和當時股市落差很大,害他慘賠5,000萬元,他具狀告法院,結果都不起訴。
綽號「蘆洲施」的施永華,受到委屈就會登報或買廣告看板反撲,他曾在97年因不滿被跳票,控告前澎湖縣議員林興俊,並在澎湖4號縣道旁樹立看板,痛罵林欠債不還。
台灣e新聞

2014年7月14日 星期一

愛情長跑而結婚但都也婚變之研究?劉創道及林宛嫺(是大學同學).跟監挨告生出(金髮混血兒). 林知延及吳欣盈(愛情10年).

跟監挨告生出混血兒

比利時男子David Meganck. 

華南金控副董事長林明成出身板橋林本源家族,是台灣5大家族之一,板橋林家曾是台灣第一大地主,據2008年富比士的報告指出,林明成個人身家12億美金(約360億台幣),家族資產逾千億台幣。報導指出,林明成將華南金控底下重要的創投公司交給次子林知佑打理,並在重要場合帶他一起出席,交棒意味濃厚。
林宛嫺嫁台灣人 兒子竟是混血兒
林明成與出身基隆望族顏家的林顏絢美育有3子1女,但子女的婚姻都出現狀況,據傳林明成
對此頭痛不已,林明成的長女林宛嫺於2007年10月風光嫁給大學同學、嘉裕紡織董事之子劉創道,不到半年,林宛嫺就懷孕,不料2009年生下的兒子是金髮混血兒,同年夫妻協議離婚。
2012年6月,壹週刊報導比利時男子David Meganck自稱是林宛嫺兒子的生父,跨海打官司請求探視權,最後敗訴。林宛嫺為此淡出社交圈,之後投資珠寶業,才見她再度跑趴。
林知延裝GPS 跟監老婆挨告
林明成的大兒子林知延與身家500多億台幣的新光金控董事長吳東進長女吳欣盈愛情長跑10年,於2011年4月低調登記結婚,據傳消息曝光後,娶媳婦卻沒辦酒席的做法引來林家長輩不悅,同年9月小倆口在威尼斯辦婚宴,10月底在台灣補請喜宴。
原以為2大家族聯姻,王子與公主從此過著幸福快樂的日子,沒想到去年7月傳出因女方與其他男子過從甚密,夫妻鬧婚變,同年8月林家不滿新光保全以檢修為由企圖進入林家取監視畫面,提告損害賠償,另一方面,林家去年9月由律師出面請業者在吳欣盈的車上裝GPS、同時請徵信業者跟監,卻被吳欣盈和新光保全人員識破,告上法庭,當時林知延表示是懷疑吳欣盈的司機吸毒,為顧及太太安全才會在車上裝定位器材及跟監,但吳欣盈堅持提告。
林知佑女友好相處 親友看好
林知延今年1月向法院訴請離婚,台北地院家事庭法官勸和,擇期再開庭,至於裝GPS和跟監的涉嫌妨害秘密官司,今年5月林知延以涉嫌妨害秘密遭起訴,6月首度開庭,林知延沒有出庭但透過律師表示,有意與吳欣盈協商和解。
至於林明成的次子林知佑,女友Susan非超級豪門千金,個性好相處,林家兩老和親友都很看好小倆口,據瞭解林明成的么兒林知蔚年近30歲,在家族企業中工作。

2014年7月13日 星期日

拒繳1900萬贈與稅 83歲老農割草被管收(司法對待財團.貪官.是不會這樣的)可憐小百姓受此苦難.

拒繳1900萬贈與稅 83歲老農割草被管收

桃園縣楊梅市83歲黃姓老翁賣地獲利1億多元,分給子女3700萬元,卻積欠贈與稅7年、1900萬元稅款,他昨天割草時被 行政執行署桃園分署執行官逮個正著,親友、法官勸他「繳清就沒事」,但老翁強調「政府課稅不公平,我就是不繳啦!我身體很好,管收我也不怕!」法官只好裁 定管收。

黃姓老翁在民國93年賣掉名下1億多元的土地,將其中3700萬元分贈子女,他當時並未主動申報這筆贈與,依稅法規定,7年內都可追繳,老翁在3年後被國稅局查出逃漏稅,不但要繳交1100萬元贈與稅本稅,還得負擔800多萬元罰款。

老翁拒絕繳納加上累積的利息,總計欠稅2100萬多元,國稅局將全案轉給行政執行署桃園分署,期間拍賣老翁名下財產約270萬元,仍欠稅1900萬元,但老翁仍不予理會,昨天早上他到住家附近田間割草時,被行政執行官逮個正著。

老翁的朋友、媳婦都趕來勸他「趕快繳清就沒事!」連法官也勸他趕緊繳錢,但老翁斷然拒繳,被裁定管收並送到桃園管收所。

行政執行署桃園分署表示,老翁名下已無財產,只要將欠稅繳清就可重獲自由,否則將管收3個月,老翁如果持續拒繳,必須有新事證才能再度管收;行政執行官表示,老翁很倔強,考量他年事已高,勸他可以考慮分期繳納,但老翁依舊拒繳。

2014年7月11日 星期五

太陽花女王(劉依函)騙夫離婚.

陳震遠.屏東教育大學(資訊系)副教授.<偽造人頭,自審論文>.震動與控制期刊(JVC)揪出假論文?


丟臉丟國外! 知名期刊揪台學者假論文


大學教授,居然丟臉丟到國際上!曾任屏東教育大學資訊系的副教授陳震遠,為了提高自己在國際期刊的能見度,涉嫌偽造人頭,自審論文,被國際知名期刊揪出,撤銷他60多篇的論文。
開心比著大拇指,前屏東教育大學資訊系的副教授陳震遠,現在恐怕笑不出來了,因為他論文造假,被抓包。屏教大人事室主任林忠孝:「他造很多虛擬的人頭,我寄(論文)給自己(審核)。」
國際知名震動與控制期刊指出,國際學術期刊有同儕審查的規定,每篇論文要經過兩到三位評審,登入系統審核,但陳震遠卻涉嫌假造的電子郵件和身分,到系統登入,假冒成不同學者,自己幫自己的論文護航。屏教大人事室主任林忠孝:「這之前所有論文都取消。」
去年9月,震動與控制期刊寄E-mail到屏科大,要求協助,2月資訊系成立專委會展開調查,黃震遠11月辭職,到今年2月離開屏東教育大學和兼職的成大,不只學校名聲受損,知名震動與控制期刊的學術聲譽也遭重創,知名教授為了自己名聲,丟臉丟到國際上。
【聯合晚報╱記者嚴文廷╱即時報導】
前屏東教育大學資訊科學系副教授陳震遠涉嫌在論文中造假,還被國際知名期刊撤銷60篇論文,科技部上午啟動學術倫理審查機制,清查他向科技部申請的7件研究計畫,是否與這60篇論文有關,一旦確認屬實,不僅研究補助款會被追回,最重可處終身不得申請研究計畫。
科技部次長林一平表示,今天上午已經到「震動與控制期刊(JVC)」下載陳震遠遭撤銷的60篇論文,將逐一針對論文與申請計畫進行比對,並由學術倫理委員會進行審查,一旦作假屬實可禁止陳震遠再申請計畫,停權時間少則1年、多則10 年,甚至可終身停權。
自由時報報導....真是丟臉丟到國外去!前屏東教育大學資訊科學系副教授陳震遠為了在國際期刊發表論文創造升等積分,竟大量偽造人頭,自己的論文自己審,提高論文通過率,結果被國際知名SAGE出版社的「震動與控制期刊(JVC)」揪出,七月八日宣布撤銷其六十篇論文,並發出譴責聲明。
SAGE指出,國際學術期刊多有「同儕審查(peer review)」的規定,每篇論文要經過二到三位同行評審,陳震遠涉嫌假造不同的別名和電子郵件帳號,在SAGE系統中登錄為不同學者,為自己的論文護航,不但誤導讀者,也重創JVC的學術聲譽。

大量偽造人頭 自審論文JVC的總編輯芮飛(Nayfeh)去年初發現問題帳號多達一百卅個,曾逐一要求這些帳號回函確認,結果均無回音。

屏東教育大學主秘陳劍鍠坦承,去年九月接到SAGE的電子郵件通知,請求協助調查陳震遠案,資科系十月成立專案委員會,在約訪陳震遠之後,陳在十一月提出辭呈,今年二月二日學期結束即離職。同一時間,陳震遠也請辭成功大學全球觀測與資料分析中心兼任副教授兼研究員。
南韓學者文洪英(譯音)前年也曾利用假郵件帳號在生醫學術期刊上為自己的論文護航,被撤銷了卅五篇論文。

JVC揪出 撤銷60篇論文今年五月,JVC調查結案,除了告知陳震遠要撤銷其論文外,芮飛也宣布退休,辭去JVC總編輯。

SAGE聲明指出,為了維持「同儕審查」的真正精神,除了徹查其他「同儕」名單,也會推出新措施強化審查流程。陳震遠事件昨天經美國洛杉磯時報和華盛頓郵報大幅報導,已成國際醜聞。
陳劍鍠表示,陳震遠原任教於永達技術學院,二○一一年至二○一四年間到屏教大任教,遭撤銷的論文多是這段時期發表的。學校出現大量問題論文,屏教大卻並未通報教育部,引發質疑,陳劍鍠表示,未通報原因在於這只是個人行為。
教育部政次陳德華表示,此事重創台灣學術形象,除了譴責陳震遠作為,也會查陳在屏教大晉升副教授論文,如有問題,將註銷其副教授資格。

2014年7月10日 星期四

謝依涵(八里雙屍命案)--心理鑑定可矯治 謝依涵可能逃過死刑

謝依涵殺人事件--心理鑑定可矯治 謝依涵可能逃過死刑

心理鑑定可矯治 謝依涵可能逃過死刑

八里雙屍命案出現震撼性發展。負責對謝依涵心理鑑定的警大教授沈勝昂,昨在高院開庭時證稱,謝是自戀、自尊心強烈的人,但非「病態人格」,而是有強烈自尊心的偏差心理,透過深度精神治療,可導正其行為;檢方當庭駁斥,指謝善於說謊會影響評估結果,鑑定報告不應採納.
法界人士指出,依最高法院多次生死辯後的判決意旨,由於我國已實施兩公約,非最殘酷的犯行、無教化可能不得判死,且死刑案應經量刑辯論及精神鑑定;若高院採納警大教授的這份鑑定報告,在謝依涵仍有矯治可能的情況下,將可逃過被判處死刑的命運。
謝依涵被控殺害陳進福、張翠萍夫婦,一審依強盜殺人等罪將謝判處死刑,上訴後,謝的律師聲請為她進行心理鑑定,合議庭委由警大犯罪防治系教授、心理學博士沈勝昂,10多次前往看守所對謝進行鑑定。
高院9日提訊謝依涵,並請鑑定人沈勝昂到庭作證,接受檢辯詰問;謝在2小時的庭訊過程中都面無表情,僅淡淡地說「由律師回答」,把自己置身事外。
沈勝昂指出,謝依涵是一個自戀、愛說謊、自尊心強的人,她注重人際關係,更在意別人對她的評價,若有人對她評價不好,她的情緒易受干擾且起伏大,情緒較易憤怒。
他說,謝在職場上希望從與別人的關係中得到讚賞,對在意的事會將情緒隱藏在內心,不會表現於外,當她認為與陳進福的關係,帶給她很大壓力,想要離開這種關係,就以她選定的方法去解決。
受命法官邱忠義則問沈,謝至今對犯罪過程有4種不同版本的說法,是否影響鑑定結果,沈勝昂解釋說,他是抽離案情部分,採國際通用的心理評估分析表進行鑑定,不會因謝有沒有說謊,而有不同的結果。
檢方及死者家屬的律師則相當不以為然,駁斥謝依涵說謊傾向偏高,並疑似虛構與陳進福的關係,這份鑑定報告不能做為量刑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