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月31日 星期日

(檢察體系)的長期沉疴到底該如何面對?檢察官.



(檢察體系)的長期沉疴到底該如何面對?


諸如,檢方偵辦個案時違反程序正義,洩露偵查秘密;


濫行起訴,在法院被判決無罪以後還不罷休,繼續濫行上訴;


檢方辦案的對象與時機的選擇跟隨媒體口味,只注重辦媒體眼中的大案,爭先恐後成為媒體喜好的司法藍波,但對於是否辦「對」案就不是那麼在意。


以上問題,無一不是檢察公信力難以提振的原因,當然也都是司法改革進程中須逐一克服的難題。


*法務部王部長則每每在媒體報導檢察系統各式各樣的狀況時,以極快的速度回應表示會積極查辦。不幸的是,這樣的回答隨著幾次的調查報告都以查無實據作收後,益發蒼白無力。部長對於以上的狀況無所作為,時日累積愈久,也讓人民的期待逐漸變成幻影。


檢察改革 不只是趕走陳總長而已2010-01-21中國時報





 


2007年統計:全台(單親家庭)估計有74萬戶到220萬戶.2009年??天啊!!

 
中國時報 2007.05.11  
廣義單親家庭二二○萬戶 全台每天177對離婚 冠亞洲     林倖妃/台北報導 

  台灣離婚率高居亞洲第一!根據內政部統計,台灣去年有六萬四五四○對離婚,平均每天一七七對夫妻「一拍兩散」,以致單親家庭愈來愈多。若再加上喪偶、分居或夫妻兩地分離者,約有七十四萬戶到二二○萬戶(全國家庭數的三成)處於單親狀態。 

  但台大社會工作系教授王麗容認為,單親家庭的定義必須更明確,她十年前做的研究,即使包含夫妻分隔兩地的假性單親,估算也只約占所有家庭戶數的一成,十年後應不至如此快速躍升到三成。近年台灣的家庭結構產生極大變化,劉俠之友會和溪水旁關懷單親家庭協會昨天以內政部和主計處數據,說明台灣「廣義的」單親家庭的比例升高,但「單親也是一個家」,希望外界不要再以「破碎家庭」看待。 

  去年全年,結婚有十四萬二六六九對踏入禮堂;同年分手的夫妻有六萬四五四○對,離婚和結婚比約一比二.二一,稍微拉開距離,顯示相信婚姻的人似有略微回溫跡象,但要突破圍城者也不少,平均每天有一七七對從婚姻中出走。 

  王麗容表示,近年離婚和結婚對數比例不斷拉近,主要是有結婚意願的人變少,晚婚或不婚、懼婚的人愈來愈多,且離婚人數沒有減少的跡象,甚至還在成長,以致離婚率奪下另一個「亞洲之冠」。 

  劉俠之友會秘書長尹可名指出,台灣的單親家庭型態也隨愈來愈多台商往大陸跑而出現「外在陸」太太,與傳統的將太太和小孩送往美國的「內在美」先生有分庭抗禮之勢。夫妻都住在台灣卻因工作分隔兩地的案例也增加,以廣義的單親家庭來說,恐怕占全國家戶的三成,即有二二○萬戶處於單親狀態。

台灣98年(結婚對數)11萬7099對.(離婚對數)5萬7223對.(出生嬰兒)19萬1310人

  116_內傷人散樓空.家庭組成的危險印象.....

台灣將來,→老年人口比年輕人口多!到處都是老年人。2009年結婚對數和嬰兒出生數 雙創歷史新低.2010/01/09


〔中央社〕沒結婚、沒生小孩的民眾越來越多,去年台灣結婚對數與嬰兒出生數均創歷史新低紀錄;離婚對數雖未創新高,不過去年也有5萬多對離婚。

總部設在美國華府的非營利組織「人口資料局」(Population Reference Bureau)日前公佈的最新全球人口趨勢報告指出,台灣全球生育率最低,平均每名婦女只生1個小孩。

少子化問題嚴重,繼民國97年嬰兒出生數19萬8733人,首度低於20萬人後,根據內政部近日完成統計顯示,98年出生嬰兒19萬1310人,再度刷新低紀錄。

觀察嬰兒生母國籍,本國籍者占91.32%、大陸港澳地區者占4.6%、外國籍者占4%。近6年生母為大陸港澳地區者比率大致維持相當,生母為外國籍者比率逐年遞減。

不僅出生嬰兒數創新低,去年結婚對數11萬7099對,也創歷史新低。

從統計數據觀察,近6年結婚對數在11萬至15萬對區間起伏,93年13萬1453對,94、95年微增至14萬對左右,96年下滑至13萬5041對,97年爬升為15萬4866對,不過,去年卻大幅下降到11萬7099對,是歷年最低。

離婚對數從89年突破5萬對後,呈逐年攀升趨勢,95 年達6萬4540對,96、97年分別下降至5萬8518對、5萬5995對,去年微幅增加至5萬7223對。


嘉義市警察局有七名員警涉嫌長期包庇色情、賭場業者【警辦民營】



七警包庇色賭 聲押兩人  2006年01月25日蘋果日報


*(第一分局)---吳坤璋、吳泉益、馬維中、賴光權,(第二分局)---翁秋倫、吳志鑫,(北鎮派出所)王振隆,總共有七名員警涉案。


*(業者)---郭錦池、莊孝妃、童麗美、林惠珍及官慧君.


嘉義市爆發七名警員集體包庇色情、職業賭博案,昨凌晨檢方出動三百人,同步搜索包括新科議員洪有仁、小隊長馬維中等人住處,帶回帳冊、電腦等證物。所有涉案警員都矢口否認,但已有部份業者坦承行賄。
昨晚二名警員聲押、四名交保,涉案業者聲押五人,涉案業者之一的市議員洪有仁則未到案。檢方表示不排除案情有向上發展的可能。
警方涉案的七人包括,偵訊後嘉義市第一分局偵查佐賴光權、支援第一分局的北鎮派出所警員王振隆兩人聲押,偵查小隊長馬維中、偵查佐吳泉益各二十萬交保,第二分局偵查佐翁秋倫、吳志鑫各十萬交保,第一分局偵查佐吳坤璋(未到案)。



每月按官階收規費


涉案十二名業者,理容院負責人郭錦池、賭場負責人童麗美、林惠珍、莊孝妃、官慧君五人聲押。另酒店負責人黃良田等六人斥回。業者洪有仁(市議員)則未到案。
嘉義地檢署主任檢察官蕭宇誠表示,一年半前有民眾向警方檢舉,有警員涉貪瀆案,但警方一直無具體作為,檢舉人於是改向嘉義地檢署投訴;檢方昨凌晨出動檢警三百多人,搜索職業賭場等二十九處,拘提六名警員、十一名業者到案。
檢方說,涉案警員涉包庇色情、賭博業者,負責通風報信、插乾股,喝花酒,每月按官階不同收取一萬到一萬五千元不等規費,縱容包庇業者違法牟利。


---------(中央社記者江俊亮嘉義市二十四日電)


       嘉義市警察局有七名員警涉嫌長期包庇色情、賭場業者,今天由檢察官拘提六人到案,檢察官複訊到深夜,將其中兩人聲請羈押,四人交保;另有五名業者也被檢察官聲請羈押。

嘉義地檢署晚間指出,這件員警集體貪瀆案,起因是在一年多前,有人向警方檢舉,但是,警方一直沒有具體作為,檢舉人於是改向嘉義地檢署檢舉;由於檢舉內容具體,且涉及警察風紀,由嘉義地檢署成立專案小組偵辦。

檢方在經過一年的佈線、電話監聽(新聞、網站)、跟監之後,掌握了具體事證,於昨天深夜到今天凌晨展開搜索、約談行動,由嘉義地檢署五位檢察官,指揮憲、警、調,以及調查局中機組、海巡署等單位,兵分二十九路搜索嘉義市多家CKTV、PUB和酒店,並將涉案員警帶回嘉義市調查站偵訊。

嘉義地檢署指出,涉案的七名員警,分別是:嘉義市第一分局偵查隊刑事偵查佐吳坤璋、吳泉益、馬維中、賴光權,第二分局偵查隊刑事偵查佐翁秋倫、吳志鑫,以及支援第一分局的北鎮派出所員警王振隆,總共有七名員警涉案。

檢察官表示,這七名員警是從民國九十三年起,就藉職務之便,陸續縱放晶鑽酒店負責人黃良田、色情傳播業者張凱添、夜世情理容院負責人郭錦池、天上人間PUB負責人蘇昭明、職業賭場負責人蔡青原、童麗美、洪有仁、李榮忠,以及地下錢莊負責人張仰榮等人。

涉案的七名員警,今天除了吳坤璋未到案之外,其餘六人都約談到案。檢察官在深夜複訊後,將第一分局偵查佐賴光權、北鎮派出所員警王振隆聲請羈押。

另外,馬維中、吳泉益各以新台幣二十萬元交保;翁秋倫、吳志鑫則各以新台幣十萬元交保。

此外,檢察官也以事證明確,將色情及賭博業者郭錦池、莊孝妃、童麗美、林惠珍及官慧君等五人聲請羈押。

由於新科市議員洪有仁也被指控經營賭場,然而洪有仁今天並未到案,檢調單位表示,將透過管道要求他出面說明

至於是否有中高階警官涉案,檢察官表示,尚待調查。950124


全國公務員欠繳稅金達15億.吳敦義說(等有能力時再繳還)對民眾也能照辦嗎?

      


民國95年到97年間,公務員,個人欠稅有9951件,欠稅金額超過15億元


監察院統計,97年度全國軍公教人員欠稅達新台幣15億元。行政院長吳敦義今天表示,公務員收入有高有低,欠稅原因也不盡相同,但惡意拖欠者,將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辦理。


 吳敦義上午表示,公務員收入有高有低,欠稅的原因也不盡相同,還有人欠10多年都沒有繳,相關單位要查明原因,若是因環境惡化、家庭事故等原因無法繳稅,要協助、輔導,等有能力時再繳還原本的欠稅。

 中央社台北29日報導,但若是有能力繳稅卻不繳稅,吳敦義說要依法追討;依法追討仍不繳欠稅,惡意拖欠者,則移送司法機關,依法偵辦。

 吳敦義表示,行政院收到監察院資料後,會進行了解,該怎麼辦就怎麼辦。 



【佛心來著】對一般民眾也能依照辦理嗎?



盧天麟 政院勞委會主委.利用職務詐財未遂 一審緩刑

http://www.ly.gov.tw/ly/01_introduce/0103_leg/leg_main/leg_ver01_01.jsp?ItemNO=01030100&lgno=00203&stage=6  立院全球網
姓名:盧天麟  海洋大學工學碩士   黨籍:民主進步黨    選區:全國不分區


*漢翔工會理事長
台中市產業總工會理事長
中華民國航空業工會全國聯合會常務理事
全國產業總工會理事長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委員



籌政治獻金涉貪 盧天麟緩刑二年


自由 更新日期:2010/01/30 04:11



〔記者林良哲/台中報導〕前勞委會主委盧天麟及主任秘書王幼玲等人,在總統選舉期間涉嫌為籌措政治獻金,與各地職業工會人員串通,以浮報核銷、詐領乾薪等手法辦理,但因會計單位及監督單位不配合,只核銷一筆二萬多元,法官審理後,判處盧天麟有期徒刑一年十月、緩刑二年;王幼玲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



盧天麟在九十六年間擔任民進黨「長昌競選總部」勞工部主任,為籌措經費成立後援會,與勞委會主任秘書王幼玲、秘書李明哲、盧佳靜等人,企圖以九十六年度勞退基金的「業務費」項目,由各地職業工會人員以舉辦「勞動法規座談會」方式浮報核銷,事後再將這些經費「移轉」做為競選使用。



沒想到勞委會會計單位及監督單位不願配合,只核銷一筆,不法得款二萬多元,其餘均未得逞。盧天麟等人後來為彌補損失,剛好中區職訓中心有二個職缺,找人冒領乾薪,並將部份薪資所得退給盧天麟,做為籌措政治獻金之用,但薪資核撥前被檢調查獲而未遂。檢方偵辦後,依貪污罪將盧某等人起訴,並對盧天麟求處四年七月徒刑、王幼玲求處五年以上徒刑。



法官審理時,盧天麟坦承確實找人冒領乾薪情形,但王幼玲卻否認犯案,法官判處盧天麟有期徒刑一年十月、緩刑二年。判處王幼玲有期徒刑二年。



盧天麟利用職務詐財未遂 一審緩刑


         前行政院勞委會主委盧天麟,涉嫌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做為長昌後援會活動經費。台中地方法院今天判處盧天麟有期徒刑1年10個月,緩刑4年,褫奪公權2年。全案仍可上訴。

 台中地方法院判決書指出,盧天麟在擔任勞委會主委時,與主任秘書及機要秘書等人,在這屆總統選舉期間,為籌措民進黨正副總統候選人長昌後援會經費,涉嫌勾結各地職業工會人員,企圖消化勞委會結餘款,挹注長昌後援會經費。    

 中央社台中市29日報導,判決書表示,盧天麟等人涉嫌採取浮報核銷、詐領乾薪等手法,但因會計單位及監督單位不配合,只核銷1筆,不法得款新台幣2萬多元,其餘均未得逞。

 判決書說,盧天麟違反貪污治罪條例中的公務員利用職務上的機會詐取財物未遂罪,但因所詐財物只有2萬多元,且其餘都未得逞,因而判處有期徒刑1年10個月,緩刑4年,褫奪公權2年。


*勞委會主委盧天麟被檢舉公器私用,有勞工團體幹部,最近收到了以盧天麟公務手機發出的簡訊,竟然是大剌剌的廣告要大家趕快買保險,盧天麟說,這是他從事保險工作的太太,借用他手機發送的簡訊,他事先並不知道內容,只是公務手機是不適合傳送這樣的簡訊,遭到勞工幹部質疑。




手機簡訊上,這則外幣投資的廣告,寫著要人「欲購從速」的優惠內容,寫訊息的署名是安泰人壽賴貴玉,但發信人的名字卻令人錯愕,因為正是勞委會主委盧天麟鏡頭前,被問到這個問題盧天麟立刻封口。 勞委會主委盧天麟:「這件事情是我私人的事情,不恰當(來說)。」 盧天麟避口不談,但私下向記者坦承使用他手機,發出簡訊的賴貴玉,的確是他太太,但不知道是用來轉發這則廣告;求證勞委會,這支手機雖然是盧天麟,上任之前就使用的私人手機,但他擔任主委之後,勞委會也就繼續以這支手機,作為盧天麟的公務手機。


只是主委的手機,傳送出夫人的廣告簡訊還是遭到質疑。國民黨中常委姚江臨:「你的夫人,在從事保險業的工作,這個沒有問題,但是你是否該用你主委的公器,來傳給我們的勞工朋友,我現在是質疑這個。」 盧天麟這支公務手機是不是公家買單,勞委會推說不清楚,只是身為最全國高勞工主管,從他手機傳出來的廣告簡訊,還是傳給特定勞工幹部恰不恰當,恐怕有爭議。TVBS




 

失智症人數約14萬人--初期常被誤為(憂鬱症).是(遺傳基因)的腦部病變.



全國失智患者 逾14萬人 ---------〔記者魏怡嘉/台北報導〕台灣失智症協會表示,民國90年至96年,台灣的失智症人口增加了2萬8千多人,目前台灣的失智症人口已超過14萬人。

初期易被誤為憂鬱症---------失智症在發生初期,多有記憶力減退的情形,加上病患常情緒不好,很容易被診斷為憂鬱症,直到家人發現,病患的動作有一些障礙,甚至有時連自己的名字都會忘了怎麼寫,才發現不對勁,病患最後被確診為失智症。


台灣失智症協會指出,一般認為,年齡是失智症一個重要的危險因子,75歲以上老人的失智人數,每5年增加一倍;另外,遺傳也是一個影響因素。


如何預防失智症?精神科醫師表示,平時多活動、多看書、思考、做手工藝、彈鋼琴、打衛生麻將及做有氧活動等,都是不錯的活動,要多用、多刺激,大腦才不會退化。


此外,坊間有很多標榜可以預防失智症的食品,目前比較可以確定的是,銀杏有助於預防及延緩失智症,但其副作用為易造成出血,有心血管疾病及正在服用阿斯匹靈藥物的人要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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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智症自評表

下表是常見關於記憶及思考改變的現象,如果答案是「有時 」或 「經常」者,請和您的醫師討論;但出現這些改變並不代表就是得到阿茲海默症或其他失智症。


? 我記不起來最近發生的事件


? 我有困難找到正確的字眼來表達


? 我有困難記得今天的日期以及是星期幾


? 我會忘記東西通常放在哪裡


? 我很難去適應日常例行活動的變動


? 我很難了解雜誌、報紙的文章,以及書本、電視上的故事


? 和人說話時,我有困難跟上或是對話,在團體中更明顯


? 我無法處理財務,像銀行的事或是算錢


? 我對於日常事務感到困難,像是記得親友上回來訪時間或是烹煮我以前拿手的菜


?我一向喜歡的活動,現在失去興趣


?我有困難思考解決問題


?家人或是朋友曾說我記憶不好


(資料來源:台灣失智症協會)



高雄90歲失智 施姓老人.偷1根蕉.警察竟按指紋拍照移送.老天爺喔!!

                                


失智阿公偷1根蕉 店家報警抓人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370488  


一根香蕉才8塊8毛--------將近90歲的失智老翁到自家附近的水果行,沒結帳就剝了一根約值8塊8毛的香蕉來喫,雖然家屬事後道歉且願意賠償,但店家認為老翁是慣犯、堅持報警;老翁在警局捺指紋、拍刑犯照時,手還不斷顫抖,像做錯事的小孩子。

阿公嚇得不斷顫抖--------老翁被逮時口袋還有上萬元現鈔,偵查隊幹員說,老翁提到香蕉時神情開朗,直說「香蕉很漂亮」,就像小孩看到糖果一樣,「他可能不知道自己做錯什麼事吧!」

被喫香蕉的水果行位在高雄市苓雅區,林姓老闆說,89歲的施姓老翁不是第一次了,至少5、6次沒結帳就喫掉水果,損失雖不大,「但老是被偷也很煩」;店家解釋,報警是要警方「處理」,並沒有要警方「移送」,他們不知道警方會把老翁移送法辦。

店家說只請警方處理-------但幹員私下搖頭說,竊盜是公訴罪,只要報案,警方就必須受理,但是將一個失智老人移送法辦,警方也很難過。

據了解,老翁是將一串5根的香蕉,喫掉其中一根,但店家把整串香蕉都當成被竊的贓物,共計44元;老翁家屬不斷致歉,表示願意賠償。老翁在警局喃喃自語,香蕉很漂亮,他才拿一根來吃;員警問他為什麼不付錢,老翁不知所云,反問員警「為什麼把我帶來警察局呀?」

家屬難過地說,阿公有失智症狀,時好時壞,嚴重時連家人都認不得,「更別說是買東西要付錢」,阿公平日會騎著腳踏車到處晃,常拿了東西沒付錢,家人只能在後頭收拾殘局,道歉、賠償對方。

老翁的孫女說,家人認為阿公是生理自然退化而逐漸失智,所以沒有帶他就醫,而且母親、阿姨每月給阿公的零用金有近萬元,並非沒錢行竊,被控行竊的當下,阿公身上還有萬餘元現金。

檢方直接釋回阿公--------據了解,老翁被移送地檢署後,因屬微罪且年事已高,獲檢方直接釋回。

2010年1月30日 星期六

台灣離婚率(每10分鐘就有1.2對夫妻離婚)97年共5.6萬對離婚.每天153對















 


 


纏訟28年無罪平反.一銀押匯冤獄案 違憲不必賠 <大法官釋憲>天啊!!

   
一銀押匯冤獄案 違憲不必賠 <大法官釋憲>





         
纏訟28年才無罪確定的柯芳澤(左)及張國隆,已是白髮老人,兩人昨看著大法官解釋大嘆,大法官認同他們主張,卻不讓兩人獲賠,實在無奈。(記者劉志原攝)

〔記者劉志原、楊國文/台北報導〕68年間爆發的「一銀押匯案」纏訟28年,被告林泰治、柯芳澤、張國隆獲判無罪確定,柯、張2人聲請冤獄賠償,法院駁回,2人聲請大法官解釋,大法官認定兩人主張有理,宣告冤賠法中「被告有疏失就不賠」的規定違憲,但該規定2年後才失效,柯、張2人還是無法獲賠。


78歲的張國隆遭押1500天、71歲的柯芳澤遭押925天,若可獲冤獄賠償,依賠償額度每天3000到5000元計算,張最多可以拿到750萬元,柯最多可以拿到462萬5000元。


兩人昨嘆了口氣說:「明明是冤案,為何不能賠?」他們說,打了快30年官司,沒想到大法官還不讓他們獲冤賠,希望後續相關法令修改,能還他們一個真正的公道。


柯、張兩人主張,冤獄賠償法第2條第3款規定,如果被告是因自己的故意或過失行為導致被押,即便後來無罪確定,也無法獲賠的規定,已違反憲法比例及平等原則,聲請大法官解釋;大法官會議認為有理,但為給相關單位有修法作業時間,宣告此條文2年後失效。


本案號稱是司法史上纏訟最久的案件,一銀遭詐騙押匯金美金880萬元,當年擔任一銀主管的張國隆、林泰治、柯芳澤,被依圖利罪起訴,一直到96年8月,全案才獲最高法院判無罪定讞,3人在這30年來只能辛苦過日。



吳勝洲(偷竹筍7根)法院判【鏟子是兇器 】以「加重竊盜罪」判刑7月不得易科罰金 .天啊!!有行兇才叫兇器吧.



       


                                        ↗ 上圖為挖竹筍時.鏟子的使用情形.


*有(行兇)行為該所持的傷人器物.才叫(兇器)吧.不然隨處所見都為兇器了....板手.起子.鋸子.趕麵棍.


自由時報----2010/01/29 ----男子吳勝洲以鏟子偷挖7根竹筍被逮,依竊盜罪頂多判刑2、3個月,易科罰金了事,不過法官認定鏟子是「兇器」,依加重竊盜罪重判7個月,無法易科罰金。



「我們已經原諒他了,怎麼判這麼重!」北市大直天主教墓園旁,許多居民都是以種竹筍為生,卻經常發生筍子竊案,筍園主人莊涵彥昨天說,被偷到很煩,之所以報警,只是希望筍子不要再被偷,並不希望吳某被關。



莊涵彥說,98年7月23日下午,鄰居告知有人在偷挖他們家竹筍,趕到現場,發現吳老先生拎著裝有7根竹筍的袋子走出來,對方說是來運動的,否認偷東西,於是報警。



吳某被帶回警局後,坦承有挖7根竹筍,但不知筍園是有人的,地院審理時還主張,挖的是國有地長出來的竹筍,非莊某所種。



台北地院傳喚員警作證,認定偷竊屬實,且吳某犯案時帶著一把鏟子,法官認為鏟子足以傷人,屬於兇器,已觸犯加重竊盜罪,雖歸還筍子,但仍否認犯案,判刑7個月,且犯後態度不佳,也未予以緩刑。


偷7根竹筍 老翁判刑7月    2010.01.28 聯合晚報【 】



年逾6旬的吳姓男子到山上偷挖7根(綠竹筍)被控竊盜,台北地院審理後,認為老翁攜帶的鏟子,足以對他人的身體和生命造成威脅而具有危險性,因此依加重竊盜罪,重判吳翁有期徒刑7個月,不得緩刑

法界人士表示,竊盜罪的法定刑是5年以下有期徒刑,但如果犯罪行為具有「攜帶凶器」、「夜間侵入住宅」、「破壞安全設備」或是「結夥三人以上」等情形,就變成「加重竊盜罪」,法定刑變成為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不得易科罰金

判決指出,吳是在去年7月間,帶著一把鏟子、一個手提袋,進入台北市通化街的山坡地,在莊姓地主的竹林裡偷挖7根綠竹,老翁得手打算離去時,被地主以及地主的兒子發現報警逮捕。偷7根竹筍判刑7個月,代價慘重。


....始知(微罪不舉)是謊言.司法官最怨是(不舉).大官大案就不懂辦..拖個十多年變小案無罪了事.天啊....



以鏟偷竹筍 法院加重竊盜判刑7月



2010年01月28日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安芷嫻台北28日電)吳姓男子民國95年間持鏟子至台北市某山坡地偷挖7根綠竹筍,當場遭逮。

法院審理後,認定他當天所持鏟子屬危險物品,構成攜帶兇器行竊的加重竊盜罪,判7個月有期徒刑。

刑法竊盜罪的法定刑度是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500元以下罰金,但若有「攜帶兇器」、「夜間侵入住宅」、「結夥3人以上」等情形,即構成「加重竊盜罪」,刑度為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據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公布判決書,62歲的吳姓男子,在95年7月間的傍晚,手持鏟子至台北市中山區某公墓旁山坡地,偷挖7根綠竹筍,但正當他要離去之際,即遭農地主人發覺並報警處理。

北院審理時,吳姓男子堅稱他所挖的竹筍,是台北市政府重新整地後,零星長出的竹筍,但經員警至現場拍照比對,以及農地主人證詞,證明吳男所言非真。

法官除認定吳男有竊盜犯行,也認為他當天所攜帶的鏟子質地堅硬且尖銳,客觀上足以對他人生命構成威脅,因而具有危險性,明顯屬於刑法認定的「凶器」,再加上吳男有他案前科,因此依加重竊盜罪,判他7個月有期徒刑。全案可上訴。99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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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月29日 星期五

郭仲宜腳踢愛犬.太太 陳淑媛(一手拿菜刀 一手抓命根.欲閹夫)判離











自由 更新日期:2008/07/09



         住在高雄的女子陳淑媛不滿丈夫郭仲宜腳踢愛犬,半夜趁丈夫起床尿尿,拿起菜刀尾隨,一把抓住丈夫要害,作勢要閹夫,郭立即掙脫逃離,但自此嚇得半死,夜夜擔憂太太再次下手,最高法院昨天判准離婚確定。



訴請與老婆離婚的郭仲宜昨天上班不在家,家人不願表示任何意見;鄰居說,郭妻拿菜刀抵住郭的生殖器,情節太過驚悚,對男人是一大侮辱,郭受此刺激後需靠安眠藥入睡。



陳婦昨日也不在家,鼎盛里長謝有清表示,陳婦與鄰居互動少,飼養愛犬曾因半夜擾人引發鄰居不滿,找來警察上門勸導。鄰居王姓老翁表示,陳婦一家原本和樂融融,直到陳婦多年前養狗後性情大變,造成環境、噪音污染;近1年來郭帶著女兒離開,只剩下陳婦與愛犬。



判決指出,郭、陳於82年間結婚,96年3月24日晚,郭嫌太太的愛犬四處走動並吠叫,心煩之下以腳踢狗,想趕至屋外,太太當場目擊,勃然大怒指責。隔日凌晨3時許,郭要上廁所,太太拿著菜刀跟在後面,趁其不備一把抓住郭的生殖器,並用菜刀抵住做出切割動作,丈夫當場驚駭莫名,奮力掙脫,逃至客廳報警,當晚在員警保護下在派出所過夜。



郭從此無安全感,夜夜擔心太太再持刀來斷其命根子,提心弔膽下進而焦慮、失眠,同年8月間搬至父母家居住,並向高雄地院提出離婚訴訟。



陳女則聲稱,婚後15年來都以丈夫意見為意見,也認為夫妻間要商量,互信互諒,丈夫卻很少跟她溝通,當天丈夫在小孩面前踢狗、傷害狗,她太氣、太激動,才會那樣做,她很後悔也有道歉,但丈夫並不接受,對她不理不睬,她仍深愛這個家、孩子與丈夫,不願離婚。



承審法官認為,陳女此種行為,恐怕天下任何男人都不會再想維持此段婚姻,就算日後有道歉,也很難回復;何況陳女在生活上也無任何彌補等舉措讓法院參酌,才判決陳女敗訴確定。



腦部病變的實例:(右腦中風)竟變成好色.愛開黃腔.這就是(腦子生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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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腦部病變的實例:(右腦出血中風)竟變成好色.愛開黃腔.這就是(腦子生病了).有些人在病後心情大變的原因.他亦不知為何造成如此.先生無端變色瞇瞇.賢淑的妻子竟變花癡.....是屬此現象.憂鬱症...躁鬱症..精神分裂....


 老崔的腦血管爆了,送醫後病情漸穩定,但卻滿嘴黃腔,還有意無意地碰觸看護和護士的手和臀部,無法自制。


     位於南門路上古董店的崔老板,知道有高血壓有好幾年了,但他從未接受藥物治療。有一個很冷的冬天,崔老板和朋友們打了個通宵的麻將,當牌友們正起勁的時候,他突然變得口齒不清,左手左腳又重又麻,沒幾分鐘,左邊手腳就完全不能動了。


     慌亂中,牌友們將他送到成大醫院急診處,很快地就知道老崔的腦血管爆了


     手腳癱瘓仍拿著手機聊不停


     住院3天後,崔老板病情逐漸穩定,也開始說話,主要都在抱怨身體的不舒服,但是左邊的手腳還是癱瘓。第5天,當醫師走進病房,居然看到他躺在病床上拿著手機聊天!雖然嘴巴歪斜,口齒不清,但老崔聊得很起勁,且滿臉愉悅。


     主治醫師帶著住院醫師及學生來查房,老崔說:孔明來了!連部將都帶來了!問他為何稱主治醫師為孔明?他說醫療團隊就像軍隊,要醫治他的病就像在打仗,主治醫師是軍師,住院醫師是打仗的將軍。


     老崔稱呼照顧他的中年看護為「親愛的、心愛的」,並且向醫師說:「她是我心愛的,我要買鑽石戒指給她」!後來越來越誇張,像是個孩子般地哀求看護:「來!給我摸一下咁不好?」對方當然不從,他因而惱羞成怒。


     崔老板整天嘻皮笑臉,滿嘴黃腔,連幼齒、補眼睛的話都出口了!還有意無意地碰觸看護和護士的手和臀部,令對方感到有被侵犯的感覺,但是老崔對嚴正的指責不為所動,更不會修正自己的行為。後來,護士想到要進這間病房就擔心。


     異樣言行 中風前未曾出現過


     人類有別於其他動物的行為,對七情六慾總會稍作修飾,尤其是在公開的場合。崔老板的右腦出血,好像讓這個社會禮儀或規範瓦解,不合時宜的幽默,接二連三地出籠。


     崔家的人對於他的轉變感到十分訝異。以前的崔老板就像一般人一樣偶爾會也會幽默一下,但現在是不看場合、不分對象,好像幽默上癮一樣,無法自制。崔家女兒表示老爸這些色情相關的言語與侵犯異性的行為,在他中風前是從未曾有過的。


     在進行一個階段的復健後,老崔出院了,崔太太雇了一位外籍看護工來照顧他生活起居。剛開始幾個月,他太太說「講話不正經,愛開玩笑,不堪入耳的、低級的、黃色笑話講個不停,也不分對象場合,在我娘家親戚面前,他也照講不誤,我後來不敢再帶他去別人家裡」、「我不敢讓外勞幫他洗澡」、「外勞快跑了!」「容易為了小事生氣…」


     一開始,這些行為持續困擾家人,4個月後,我開了一種藥終於見效,老崔的行為在數天內明顯改善,且效果持續,未再復發。


白色巨塔-色鬼附身    2010-01-10 中國時報



2010年1月28日 星期四

台中市 孫姓丈夫(發現妻子惡意脫產奪產?)還被告傷害、恐嚇、誹謗等罪(毆妻判賠60萬)

  *實在.分不清誰才是受害人??誰是加害人??

*妻子擅自出售兩人的財產(應屬 惡意脫產行為).且妻子也曾開車撞孫先生造成受傷.


*妻子(張女)不甘受辱,控告(孫男)傷害、恐嚇、誹謗等罪,並求償一百廿萬元的精神損害賠償。(告這麼多....訴訟內行)


毆妻、辱妻遭判賠六十萬元       2010-01-29 中國時報 【台中報導】


孫姓男子因不滿妻子擅自出售兩人的財產,不但出手將妻子打傷,恐嚇「要打到妳死」,還在社區管理室指責她是「小偷」。孫妻憤而提告,孫男刑事部分被判刑四月、得易科罰金,民事部分則判賠六十萬元,付出不小的代價。


     經營汽車雷達販售業務的孫姓男子,與張姓妻子結婚十三年、育有二子。前年十二月,孫男因不滿妻子擅自將夫妻財產出售,出手將她打傷,張女打電話向娘家求救,孫男竟對她恫嚇:「我要打到妳死」、「如果敢叫娘家的人來,見一個殺一個」。


     張女不堪折磨,連忙逃離住處,孫男跟著下樓,在管理室指責妻子:「她是小偷,不要讓她回來我房子」。張女不甘受辱,控告孫男傷害、恐嚇、誹謗等罪,並求償一百廿萬元的精神損害賠償。


     孫姓男子不否認對妻子動粗,但辯稱是因為妻子擅自將其財產轉移到她名下,自己名下已沒什麼財產,又必須獨力扶養二子,且妻子也曾開車撞他造成受傷,損害賠償部分應抵銷。


     法官先依傷害等罪將孫男判刑四月、得易科罰金,並表示依民法規定,故意侵權行為的損害賠償債務不得抵銷。法官考量張女名下財產約兩百多萬元,孫男僅廿萬元,最後判決孫男應賠償張女六十萬元。



張怡萱(媳婦悶死臥病公公)疑為無心之過.北縣中和

                                     無心之過??

雙腳被綁口塞褲 臥病老翁被前媳婦悶死


*張怡萱.顏向榮


(2010/01/20 )有多項慢性病史的89歲顏姓老翁因為長期臥病在床,他的兒子請前妻張怡萱全天候照顧,由於病患經常在深夜吵鬧,張女怕影響其他病人,19日清晨持病患穿的褲子綁住老翁雙腳,還將褲子塞進他嘴裡,以膠帶黏住口鼻,導致老翁疑缺氧休克致死

張怡萱(51歲)去年9月起接受前夫家人委託,以每月2萬5千元代價照料因大腸癌、糖尿病、心臟病住院的顏向榮。顏翁13日顏因肺積水、氣喘轉診至署立雙和醫院

張女供稱,公公經常精神恍惚,白天大部分都在睡覺,晚上11、12點醒來後開始唱歌、拍手,還會動手拔掉氧氣罩、導尿管,所以她都會用醫院提供的約束帶綁住公公的雙手。昨天凌晨零時許,張女見公公又開始吵鬧,她用約束帶把公公的雙手綁住,但公公卻雙腳亂踢,她拿兩件醫院提供給病人的長褲,一件綁住公公的腿,另一件讓公公咬住,後來她因為睡著,忘了把褲子取下。

負責巡房的護士則說,凌晨2點她發現老翁嘴巴被褲子塞滿,褲頭的繩索繞在頸上,口鼻還被醫療用膠帶黏住,只露出鼻孔,她趕緊取下,但顏已無心跳,經急救後仍回天乏術。

警方依過失致死罪嫌將張女函送偵辦,昨晚暫將張女釋回,待釐清老翁死因後再進一步偵查。據院內護士指出,張女平時對老翁顯得很不耐煩,但老翁家屬則表示,「嫂嫂」長期照顧父親,且照顧得很好,對這起意外相當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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褲子塞嘴防吵 前媳婦悶死公公


自由 更新日期:2010/01/20 04:11



〔記王述宏、吳仁捷/綜合報導〕51歲女子張怡萱受雇於前夫家,全天候照顧長年臥病住院的89歲公公顏向榮,昨天凌晨,顏翁又在病房大吵,張女怕影響其他病人,用醫院提供給病人的長褲,塞住顏翁的嘴,護士巡床發現時,顏翁已經死亡。



受雇前夫 待醫院照顧------警方依過失致死罪嫌將張女函送偵辦,檢方昨晚暫將張女釋回,待釐清老翁死因後,再進一步偵查。老翁家屬則說,「嫂嫂」長期照顧父親,且照顧得很好,對這起意外相當遺憾。



張怡萱向警方說,公公患有大腸癌、心臟病、氣喘和尿道結石,長年進出醫院,前夫一家人每月以2萬5000元雇用她照顧,上週三公公又因為肺積水住進署立雙和醫院。



公公躁動 連腿也綁住--------張女說,公公經常精神恍惚,白天大部分都在睡覺,到了晚上11、12點就醒來,開始唱歌、拍手,還會動手拔掉氧氣罩、導尿管,所以她都會用醫院提供的約束帶綁住公公的雙手。



供稱睡著 1小時傳憾事-------昨天凌晨零時許,張女見公公又開始吵鬧,她用約束帶把公公的雙手綁住,但公公卻雙腳亂踢,她拿來兩件醫院提供給病人的長褲,一件綁住公公的腿,另一件讓公公咬住。



張女說,她大概隔10分鐘就拿起來,但公公還是不停吵鬧,所以她才又讓他繼續咬,後來太累睡著,忘了把褲子取下。



張姓護士說,昨天凌晨1點巡床時,看見顏翁還在說話,凌晨2點再經過,卻發現顏翁嘴巴被褲子塞滿,褲頭的繩索繞在頸上,口鼻還被醫療用膠帶黏住,只露出鼻孔,她趕緊取下褲子、膠帶,發現顏已無心跳,聯絡值日醫生急救,但已回天乏術。



張姓護士說,急救時張女還在睡覺,她把張女叫醒,告訴她病人已經窒息,張女馬上大哭說:「爸爸,對不起!」



新竹女子遭男友拋棄.東西不偷渾身不舒服.贓物未拆封「竊盜癖」

  精障人的竊盜實例.此竊小物?實與竊家產?..竊國財?..同為罹病...患者無由卻是自發.

被男友拋棄妙齡女變竊盜狂? 不偷手會癢連警也同情


(2010/01/28 )


新竹有名女子自稱被男友拋棄引發「竊盜癖」,兩年來只要看到東西就想偷,不偷的話手就會癢,女子偷遍賣場、超商,最後還變成竊盜通緝犯。警方27日到女子家中搜索,看到房內堆了滿屋子的贓物,包括飲料、泡麵、零食等幾乎都未曾拆封,就連警察都同情女子的處境,直說女子真的很可憐。

一罐罐的飲料就放在床頭櫃上,即使已經堆得滿滿的還是不夠放,女嫌犯還在床邊再加了張玻璃桌,並用瓶裝飲料當基座,上頭還有一包包偷來的零食。女子偷東西偷到贓物都堆成一座小山,讓登門拜訪的警方完全傻眼。

嫌犯是一名29歲女子,自稱被男友拋棄引發精神官能症,看到東西不順手牽羊就會渾身不舒服,兩年來偷遍賣場、超商,被移送警察局高達20多次,最後還從新手小賊還變成竊盜通緝犯。新竹市刑大副彭金土表示,「把這些小東西藏在大衣帶回家,她本身大概吃的也很少,因為有的東西大概都很久了,其實也是蠻可憐的。」

部份被害超商業者甚至還說,「我們那些有鏡頭,那些沒鏡頭,她是比較利害的,所以我們都沒發現。」直到警方上,門業者才知道小偷曾光顧。由於女子的手法真的很俐落,是否真的是竊盜癖,未來仍得經由醫師評估才能判斷真假。(新聞來源:郭淑靜、俞戎航)


花蓮法官(一案兩判) 謝志祥 多關180天國賠90萬元.烏龍草率判案.天啊!!

  謝志祥 被法官多關180天
 


警察、檢察官、法官一連串烏龍! 衰男多蹲半年牢(2010/01/28 17:02)


警察、檢察官和法官一連串的烏龍,竟然「一案兩判」害人多坐半年牢。花蓮縣一名謝姓男子吸毒被抓,警察局送兩次移送書,檢方也分成兩件案子偵辦起訴,開庭的兩名法官也沒發現是同一件案子,不約而同各判男子6個月徒刑,讓這名男子罕見的被一案兩判,多做了半年牢。

看著高等法院遲來的判決書,謝志祥除了無奈還是無奈。96年底,他因為毒品坐了6個月牢,不過服刑第一個月時,又接到一張再坐牢半年的通知。

原來警方第一次抓到他,將他移送之後,又補寄驗毒報告給檢察官,並且又列印一份筆錄附在裡面,沒想到因此被當成另外一件案子起訴;而法官也沒發現是同一個案子,又判他6個月有期徒刑。他表示:「去了執行沒多久,怎麼又來一張?他就把我移去監所,莫名其妙!」

不只他本人覺得莫名其妙,連高等法院的法官也說,檢察官和一審法官好像沒看清,陰錯陽差實在離譜。謝志祥母親也為兒子叫屈:「同一個人關兩次,這到底是怎麼回事?這樣對嗎?我不能相信這樣的事情!」

雖然冤獄最高可以有90萬元的國家賠償,但是多坐了半年牢浪費生命,而且太太也跑了,謝志祥說,這些損失恐怕不是錢可以彌補。(新聞來源:東森新聞記者蕭可正、張嘉慧)


http://www.nownews.com/2010/01/28/138-2564162.htm


憂鬱症.砍子51刀二審判7年.外遇生子婚外情怕曝光.丈夫愛嬰反而內疚不安.



疑子非婚生猛砍51刀 婦人二審改判7年(2010/01/28 )


因為懷疑親生骨肉是與外遇對象所生,板橋市簡姓婦人因怕婚外情曝光,狂砍4個月大男嬰51刀致死案,台灣高等法院今(28)日二審宣判,刑度從原來的15年徒刑改判為7年有期徒刑、褫奪公權3年,本案仍可上訴。

簡婦婚前任職於南亞塑膠工業公司,婚後與原公司同事發生婚外情,98年2月間她產下一子,她懷疑小孩並非與丈夫所生,擔心婚外情曝光,在長期壓力下罹患憂鬱症,同年6月間持水果刀猛刺僅4個月大的嬰兒51刀,造成嬰兒傷重不治。

本案一審由板橋地方法院審理,法官認為,被告身為人母,卻因婚姻感情問題殺害親生骨肉,手段殘忍,行徑泯滅天倫,但審酌她長期受良心苛責且有精神疾病,判她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7年。

全案上訴高院後,法官審酌被告犯罪的動機、目的,以及犯罪時所受到的刺激、犯後態度,因此讓簡婦的刑度大幅減半;至於簡婦的外遇對象吳姓男子,則被依通姦罪嫌起訴,求刑6月。


前往   http://tw.myblog.yahoo.com/jw!KK.rXwyABRtIgietABmk3DvP5D.yzb3ht5PV/article?mid=646 


憂鬱症殺嬰51刀.檢察官謝憲杰驗DNA致姦情曝光判15年.


執行署積案400萬件 向吳揆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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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署積案400萬件 向吳揆要人


台灣醒報 更新日期:2010/01/15 17:17 林永富



【台灣醒報記者林永富報導】行政院長吳敦義今天下午到法務部巡視,肯定行政執行署的績效,但對積案仍有400多萬件,指示應以大額案件為追繳重點。法務部長王清峰則趁機向院長要人,表示每位執行署人員平均手上負擔案件多達一、兩萬件,增加人手才能努力減少積案。



這是吳揆上任以來首次巡視法務部,法務部長王清峰有備而來,對吳揆提到行政執行署積案時,回答表示執行署650位人力,去年的成績共追回270億元欠稅,成果相當豐碩。



不過,王清峰也向吳揆表示,執行署同仁是個個「積案在身」,而且每人積案平均都達一、兩萬件,目前還待追徵的案件多達400多萬件,如果以現有的人力,實在不容易清除積案。她向吳揆提報爭取能增加186位人力,以減輕目前執行署同仁的壓力。



法務部次長黃世銘轉述指出,院長也認為積案的確很多,希望執行署同仁能繼續努力追徵,至於人力不足方面,吳揆建議今後以大額案件為重點追徵對象,以提升績效。



對於欠稅案件當事人不理會執行署追徵,依法只能管收兩次,再不理會也無可奈何,造成國庫損失。黃世銘表示,將會與財政部會商,是否增加管收人財務資訊,或研商其他更有效的追徵方式。



法務部也向吳揆報告有關司法改革的進度,黃世銘說,包括人才、制度及資源等,共23項子題,在一年內要落實,吳揆表示支持,指示法務部照計畫進行改革業務。



吳敦義其他的指示內容,包括重視被害人的人權,賠償應由加害人支付,不應由國庫支付;重視貪污所得的追查,盡力追查主嫌犯,非只抓從犯;對監所人犯還可遙控犯罪、玩股票等民眾觀感不佳行為,要求全力壓制改善。以及肯定法醫研究所在新流感疫苗問題鑑定的努力,希望鑑定時間能再縮短,讓民眾能放心施打疫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