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月18日 星期一

周源猛 新莊分局小隊長.侵占汽車罰鍰逾150萬.吳美玲+曹麗花+徐佳維+李冠苗+蔡涵

周源猛

















警勾結拖吊場A罰款 高院改判13年     2009/07/28

        北縣新莊警分局交通分隊小隊長周源猛95年間涉嫌勾結拖吊場會計人員吳美玲等5人,侵占汽車罰鍰逾150萬,板橋地院依貪汙罪的「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罪」判周某8年徒刑,高等法院認定適用法條錯誤,應是觸犯最輕本刑10年以上的「侵占公有物罪」,昨改判周13年重刑,並增加褫奪公權8年、及追繳82萬多元貪污所得。



另外,吳美玲一審判26月徒刑,昨改判為54月徒刑,並增加宣告褫奪公權4年,及追繳犯罪所得69萬多元,目前吳女已繳回該款。




其他會計人員曹麗花、徐佳維、李冠苗及蔡涵依等4人,依偽造文書罪判5月至7月不等徒刑,均未宣告得易科罰金,且4人在一審均獲宣告緩刑2年,但高院均未宣告緩刑;周等6人皆可上訴。2009-7-28



1 則留言:

  1. 我早就發現那一票人都有問題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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