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月25日 星期一

張清良書記官與 張桂美法官(法官婚外情).妻子朱明美罹癌被騙簽字離婚.20年婚姻竟被判無效!

   

被控外遇 夫訴婚姻無效2006年10月03日蘋果日報


已婚的台南高分院書記官張清良,因和高雄地院法官張桂美(現任台南地院)發生婚外情,而遭妻子朱明美控告妨害婚姻,張清良於是提出訴訟,確認自己與朱明美的婚姻無效。最高法院昨駁回朱的上訴,並根據當時《戡亂時期軍人婚姻條例》認定,張結婚時是軍人卻未向國防部報備結婚,判決兩人婚姻無效。全案確定。



戰亂結婚未報備


張清良昨得知判決後表示:「對判決結果我不願回應。」朱明美則無法聯繫上。
張、朱是在一九八○年結婚,後來張清良與擔任書記官的同事張桂美發生婚外情,兩人交往十六年,期間張還考上法官在高雄地院任職,直到二○○四年間,張桂美意外懷孕,張清良於是和朱協議離婚,並將女法官娶回家。
豈料,後來朱竟控告兩人涉嫌通姦,且向法院投訴自己罹癌卻遭丈夫遺棄,且又被女法官奪夫,導致張桂美與張清良兩人遭各記一小過、一大過。後來張清良改以當年他與朱結婚時,正在當兵但卻未向國防部報備結婚為由,向法院要求確認兩人婚姻無效。


.......記者:岳中興...........


  風流多情的台南高分院書記官 張清良十七年前開始腳踏兩條船,和書記官同事張桂美發生婚外情,去年初,張桂美懷孕,張清良見廿四年的老妻朱明美罹癌割舌,花容月貌變色,而張桂美則已擔任法官要職,他狠心逼迫朱明美離婚,並與張桂美結婚生子,朱女不甘老公被女法官搶走,憤而控告兩人通姦罪。


  朱明美指控說,她原本有一個美滿的家庭,前年八月時癌症惡化舌頭大部份被割掉,不但口齒不清,化療時容貌也慘變,去年初,其夫君告訴她:「有一位女法官要幫我還三百五十萬元的房貸,但要先辦離婚手續」,她打死也不肯,但其夫不斷的威脅她,她迫於無奈,於去年三月三日簽字離婚。


  去年母親節,她意外碰到張桂美,那時肚子已經很大,算一算九月要生產,她才恍然大悟兩人早有私情,因此她憤向高雄地院與司法院陳情指控,詎料,張法官竟寄律師函給她,指她和張清良結婚時,張清良在當兵未向軍方報備,婚姻自始無效!


  去年九月七日,張桂美被高雄地院法官自律委員會記過一次,同月,張桂美生下一子。十月廿七日,朱明美狀告兩人妨害家庭、通姦;去年十一月十二日,台南地檢署開偵查庭,朱明美出庭泣訴、痛斥張桂美身為法官知法犯法,她在病死前,希望看到公道!


1 則留言:

  1. 台灣一切的問題在於司法不公.0953563177不要讓我們自己或下一代成為司法受害者.人民並非沒有力量監督政府台灣一切的問題與亂象在於司法不公.
    現在台灣不論在政治.經濟.貪污.人權等發生重大問題都是司法怠惰造成希望大家不要只在部落格發表文章.不要讓我們自己或下一代成為司法受害者
    http://tw.myblog.yahoo.com/jw!JjkZGEyKRUN7qsMgwHQsuf0-/profi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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