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2月25日 星期五

65歲失憶症王姓婦人.家樂福購物.皮包誤夾29元指甲銼刀.遭竊盜罪起訴並判刑.【冤判實例】



                 


   夾帶29元銼刀 將軍夫人挨    聯合新聞網╱ 2007-08-07


65歲失憶症婦人.家樂福購物結帳3000元.皮包誤夾29元指甲銼刀.遭竊盜罪起訴並判刑.【冤判實例】


台北市一名王姓退役將軍夫人到家樂福購物,結帳後被店員指控偷了廿九元的指甲銼刀,王姓老婦人說不記得指甲刀怎會進到皮包外袋;但檢察官仍依竊盜罪起訴,法院昨天也判處拘役十天、減刑為五天,得易科罰金,緩刑二年。


替王婦辯護的律師已經六十六歲,他在法庭上感慨地對年輕的法官及檢察官說:「年紀大的人難免記性不好,你們無法體會年老失憶,等你們年紀大就知道了。」他大罵檢察官未依職權將老婦人不起訴,更不該浪費司法資源。


王姓婦人的丈夫是少將退役,事發當天就到家樂福表達歉意,表示願賠償三、四十倍,但家樂福不肯。檢察官起訴後,這名退役少將又三番兩次前往家樂福致意。但他的誠意和老律師的感性談話顯然無效,老婦人仍被判有罪


檢察官起訴指出,六十五歲的王姓婦人今年三月到家樂福台北市桂林分店購物,拿了廿九元的指甲銼刀放在隨身攜帶的背包側邊口袋內,沒有結帳就離去。她到其他樓層閒逛時,被家樂福工作人員抓住,指她背包外側袋的指甲銼刀是偷的。


為了這件廿九元的案子,王姓婦人到警察局做筆錄,地檢署接受偵訊,還到法院出庭,花好幾萬元請律師辯護。她丈夫雖然說服家樂福以一千元和解,但因案件已經起訴,法院還是必須審理宣判。


律師指出,王姓婦人每個月在家樂福消費至少一萬多元,當天買了近三千元的東西,怎麼可能會偷區區廿九元的東西,王姓婦人根本沒有犯意。


法官認為,王姓婦人是一時貪圖小利,竊取價值僅廿九元的指甲銼刀,考量這件案子造成的損害輕微,雙方又已達成和解,因此輕判。王姓婦人昨天無奈說,她記得當時從貨架上拿銼刀來看,後來覺得品質不好,實在不記得怎麼跑到背包外袋。如果真要偷,怎會露出刀把,她還是覺得很冤枉。


夾帶29元銼刀 老婦判五天牢    台視 2007-08-07 15:12


有人為了廿九塊錢鬧上了法庭!一名六十多歲的退役將軍夫人,到大賣場購物的時候,被店員指控偷了29元的指甲銼刀,雖然老太太強調,是年紀大記憶力不好,不知道銼刀怎麼會跑到自己的皮包裡面。檢察官後來還是依竊盜罪把她起訴,而法官也判她10天拘役,減刑為5天,不過緩刑2年。




        這就是29元指甲銼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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