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2月27日 星期日

家庭暴力防制官 (黃斐資)防治官★家暴 誰是真正的加害者很難說?★呼籲!不要濫發保護令



★家暴 誰是真正的加害者很難說?★呼籲!不要濫發保護令了...


★許多都是外遇者或精障者.偽裝家暴受害人 → 製造肢體衝突 →捏造受傷驗傷單→借保護令趕對方離家→並用保護令告刑事訴訟 → 迫對方離婚及奪家產.


【轉載自:壹週刊2009年10月22日各行各業專欄】

「剛開始,被害人一面講一面哭的時候,我常跟著難過,現在做久了,我發現:誰是真正的加害者很難說。」

16年前,一個被迫嫁給強暴加害人的婦女鄧如雯,因長期遭受丈夫的家庭暴力,最後殺了丈夫。此案受到婦女團體關注,並促成「家庭暴力防制法」立法通過。今年是家暴防制法實行第10年,家暴官黃斐資說L:「也許是宣導有成,通報案件增加,我的工作也越來越忙了。」

「以台北市來講,我們內湖區一年平均300件家暴案;萬華因為是老舊社區、士林則因人口較多,通報案件最多。感情糾紛是婚暴主因,女性受害者佔八成。」黃斐資說,少數的男性受害者,常肇因於兄弟互毆、父子間的傷害,「有些外籍配偶也容易遭受婚暴,但部分陸配好像較強勢,可能是因為不少取陸配的都是老人,我看過一些陸配的先生被打。」

誰是加害者

黃斐資本來是女警,進入偵察對後被選派任家暴官。「畢竟家暴受害者女性居多,大家認為女人間較好溝通,警局內的同事常會推派女警去受訓。」家暴官除了負責為被害者講解家暴相關法令,幫忙申請保護令以保障人身安全,同時也負責性侵害、性騷擾、兒少保護等業務。

看多了婚暴故事,她發現不少受暴婦女往往顧忌小孩離不開家庭,導致反覆受暴。「剛開始,被害人一面講一面哭的時候,我常跟著難過,現在做久了,我發現:誰是真正的加害者很難說。」她舉例,她曾接觸過一名聲淚俱下的婦女,直到看到她先生,才發現她先生背部全是淤清,「原來,她也會找人修理她先生!」現在,兩人都忙著申請保護令。

由於每個警察分局只設置有一名家暴官,家暴案件發生在夜晚的頻率較高,她就算下了班,電話還是得隨時開機,幫第一線的派出所員警解釋家暴相關法規。剛剛過去的七、八、九三個月也是她最忙得時候,「大概因為放暑假,夫妻、親子間的衝突都變多了。」

政府大力宣導113防家暴專線,某些小朋友卻濫用這個專線,「有個小孩只因為哥哥不借他橡皮擦,推了他一把,就打電話來報家暴。」黃斐資笑說:「我現在罵小孩都不敢太大聲,怕小孩說他要打113,隔天新聞說家暴官家暴,太聳動了。」

撰文:王錦華
攝影:賴智揚
人物:黃斐姿/36歲/台北市/2年半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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