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錦堂.李朝陽、陳茨白、陳清立、傅介元、簡榮春、王璋勵、簡添昌、陳明寬、張浚梃、黃裕登、唐又銘、林君豪、趙哲雄、施英雄、徐志誠、賴正隆、鍾祥添。*北市府官員集體索賄 檢方起訴18官商2009/12/02 17:48
台北市工務局官員吳錦堂等人,涉嫌在北市府發包的下水道、瀝青等工程中,向廠商強索賄款或接受酒店招待。台北地檢署今天將全案偵結,依收賄等罪起訴18名官商。
吳錦堂在檢方兩年前發動搜索後,被北市府調非主管職,事後又擔任搶修工務所主任。他在台北市議員去年底勘查貓空纜車T16塔柱、質疑塔柱安全性時,曾表示「等地震時再說」。
遭起訴的除吳錦堂外,還有李朝陽、陳茨白、陳清立、傅介元、簡榮春、王璋勵、簡添昌、陳明寬、張浚梃、黃裕登、唐又銘、林君豪、趙哲雄、施英雄、徐志誠、賴正隆、鍾祥添。
其中,目前擔任北市府新工處4分隊道路管理員的黃裕登,過去是職棒時報鷹隊的投手,他因涉及85年間職棒簽賭案遭到終身禁賽。黃裕登在本案中因涉嫌收受包商新台幣3萬5000元賄款,被依貪污罪起訴。
檢方指出,吳錦堂等人索賄的工程項目包羅萬象,包括道路瀝青、污水下水道、用戶排水設備等工程。吳錦堂等人利用是這些工程監驗人的職務之便,向廠商索取數千元至數十萬元的賄款,或到酒店、理容院接受招待。
根據起訴書內容,吳錦堂在民國94年間利用驗收一件道路瀝青工程的機會,向潘姓包商強索20餘萬元賄款;但潘姓包商只給2萬多元,吳錦堂嫌少,威脅要封殺潘姓包商的工程。潘姓包商不得已,最後交付8萬元賄款給吳錦堂。
檢方指出,吳錦堂等公務員除了索賄外,還要求包商帶他們去大啖美食,去制服酒店飲酒作樂,酒喝多了,就要包商帶他們去理容院按摩,曾經一次消費3萬多元。98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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