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2月12日 星期六

必讀!(一銀押匯案)張國隆、林泰治、柯芳澤.纏訟29年終判無罪.虛擲生命.誰之罪孽?

你知道嗎.現在的監獄裡關著的.許多都是被冤枉的


書名「流浪法庭30年」*台灣司法史上纏訟最久的案件.


*檢察官與法官「站在法律面具後頭不爭氣的法律人,對得起被告和他們的家屬嗎?良心不會難安嗎?」


*當年如果有速審法,他早在20年前就會被判有罪定讞


速審法只速不妥?纏訟被告不領情


一般人可能很難想像,有人花了半輩子的時間,只為打一場官司。「一銀押匯案」中,3名被告歷經28.5年馬拉松式的官司,在漫長的纏訟裡,不但丟了工作,也虛擲了生命。 


「一銀押匯案」發生在民國68224,一銀遭「台運」等公司,詐騙押匯金約美金880萬元,當年台灣的外匯存底僅約美金20億元,足見此案造成國庫損失相當慘重。


     當年擔任一銀主管的張國隆、林泰治、柯芳澤,被依圖利罪起訴,這件官司歷經了更十二審、107名法官的審理,直到96823才獲最高法院判決無罪定讞,本案成為台灣司法史上纏訟最久的案件3名被告被稱為「流浪法庭30年」,還有人為此案出版專書。


     3名被告在獲判無罪定讞時,張國隆已經74歲,林泰治67歲,柯芳澤66歲。柯芳澤在案件爆發時才39歲,官司纏訟的這20多年,僅能依靠政府補助與打零工過生活,「一銀押匯案」毀滅了他們的人生,在歷經超過1/4世紀的努力後,終於換得「無罪」兩字。但是這樣的經歷實在太過慘痛。


     律師陳長文在「流浪法庭30年」一書中,直指檢察官與法官「站在法律面具後頭不爭氣的法律人,對得起被告和他們的家屬嗎?良心不會難安嗎?」


     司法院推動速審法,目標就是要解決類似一銀押匯案這樣懸而不決的刑事案件,但令人意外的是,身受其害的柯芳澤並不接受司法院為此立法的構想。


     民間司改會執行長林峰正說,速審法草案推出後他曾與柯芳澤連繫,柯芳澤認為,當年如果有速審法,他早在20年前就會被判有罪定讞,可能被判有期徒刑10多年,無法獲得最後無罪的判決。速審法沒有辦法還他們清白。


     速審法草案中終結訴訟程序規定,也引來僅重視速度的批評。林峰正說,速審法的立意雖好,但是司法院的版本只能「速」、卻無法「妥」,這樣的速審法寧可不要。一名資深法官更私下表示,速審法用的手段與方法都不對,不應該用「時間」做為裁定駁回的標準。


     從實務角度來看,法務部政務次長黃世銘分析,根據統計,案件審理超過10年的案件,最終有68.6%被告被判有罪,甚至有不少案件被告仍被判重刑。法務部認為,這些被告不適合給予免訴或是無罪判決,但可以減輕其刑。


     台北律師公會秘書長高涌誠批評,速審法替最高法院消化積案,卻未從整體架構改造訴訟制度,這樣的速審法是「妥協」,而不是「妥速」,治標不治本。


你知道嗎.現在的監獄裡關著的.許多都是被冤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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