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辦法就不法辦】【有關係就沒關係】
警局踢館案 金門議長判無罪2009-12-31 【中央社】
金門縣議會議長謝宜璋到金門縣警察局「踢館」被訴侮辱公署罪等案,繼一審判決無罪後,福建高等法院金門分院今天駁回檢察官上訴,維持無罪判決。
對於獲判無罪,謝宜璋感謝司法還給清白,認為是新年收到最好的禮物;福建高等法院金門分院檢察署則表示,將等收到判決書後,再研究是否上訴。
這起案件起因於去年7月8日晚上,有幾名縣議員到金寧鄉伯玉路百花樓KTV酒店消費,因遭臨檢不快而向謝宜璋抱怨,謝宜璋帶人深夜前往縣警局找局長林文全處理,過程中傳出干擾副局長李煌山睡覺、踹破局長寢室木門的「踢館」事件。
全案經金門縣警察局移送偵辦,金門地檢署以謝宜璋所為觸犯刑法侮辱公署罪、強制罪、損壞公務員職務上掌管物品罪等罪嫌起訴。但今年2月10日金門地方法院宣判無罪,檢方不服提起上訴。
金門高分院合議庭下午作出的判決,以檢方所提上訴的理由,仍不足以證明被告謝宜璋確涉犯有侮辱公署罪、強制罪、損壞公務員職務上掌管物品罪等犯行,因均不符合犯罪構成要件,因此檢察官的上訴為無理由,應予駁回。
金門高分院指出,由於謝宜璋所涉損壞公務員職務上掌管物品罪為5年以下有期徒刑,依法全案仍得上訴最高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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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議長否認砸警局 警方:依法究辦 | |
(中央社記者倪國炎金門十日電)金門發生縣議長謝宜璋酒後砸縣警察局疑雲,縣警局長林文全今天表示,如果查有違法情事,依法究辦。謝宜璋已到警方應訊,除表達歉意並說,沒有砸警局情事,將對散播謠言者保留法律追訴權。 謝宜璋是在九日凌晨零時左右,前往金門縣警察局找局長林文全,卻傳出踹局長室大門、踢倒走廊花瓶等情事,還有縣議員陳玉珍向金門地檢署提告他污辱公署、破壞公物等罪嫌,經過新聞媒體大幅披露,成為地方上熱門話題。 林文全表示,事情是緣起於八日晚上有幾名議員到伯玉路百花樓酒店喝酒,因金寧警察所實施臨檢,引起議員覺得沒面子向謝宜璋抱怨,謝宜璋找他反應,因為他已經睡覺關上手機,一時沒連絡上,才造成誤會。 林文全說,謝宜璋在向他抱怨後,停留十幾分鐘就離開,事後才發現局長室大門有被踹跡象、走廊盆栽也撞破,因此,已經指示刑警隊搜證,如果查出有違法事實,不論身分,一律依法究辦,以維護機關威信。 針對這起風波,謝宜璋下午到縣警局刑警隊「茶敘」並「順便」應訊,就案情說明。他說,並沒有砸警局情事,如果造成警方困擾,願表示歉意。 謝宜璋解釋,八日晚上在縣議會宴請即將榮升的消防局長黃怡凱,一時高興多喝了兩杯,後來有議員反應被臨檢,因此帶著些許酒意去找林文全,絕對沒有像媒體報導說他去酒店消費、為酒店業者出頭或是砸花瓶情事,花瓶可能是人多走過不小心碰倒。 對於遭陳玉珍提告,他表示,陳玉珍與他競選縣議長失利,告他已經多年,這是地方眾人皆知的事,這次提告是挾怨報復,不予置評,但對於亂造謠的人,將保留法律追訴權。970710 |
【法律千萬條.要用自己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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