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苗:女.是將軍 胡獻昂的兒媳.
法官 汪曉君 在民國93年涉助偽立遺囑 定罪恐免職2009-12-31 【中央社】
桃園地方法院女法官汪曉君先前擔任律師時,涉嫌協助他人以偽立遺囑的方式詐得千萬現金、土地等財產,台北地檢署今天依偽造文書起訴汪曉君;若往後定罪,可能遭免職處分。
根據北檢今天公布的起訴書,桃園地院女法官汪曉君在民國93年間擔任律師,並於同年9月受孫苗委託,以新台幣3萬元代價協助處理公婆胡獻昂、胡陳玉英遺囑。
起訴書指出,胡獻昂當時高齡99歲,患有重度老人失智症,而孫苗當時僅自行口述遺囑內容,由汪曉君代筆書立遺囑,其後再由已喪失行為能力的胡獻昂和完全不知情也不識字的胡陳玉英簽名。
胡獻昂遺囑的內容約定,將胡獻昂所有現金1041萬餘元和每半年的退休俸分配給胡陳玉英;而胡陳玉英遺囑內容,則是將所有現金及土地、房屋等全數由孫苗及其子共同繼承。
隔年(94年)1月胡獻昂死亡後,其餘子女發現父親遺產全轉至孫苗帳戶,認為孫苗偽立遺囑,因此控告孫苗,並由台灣高等法院判刑2年6月,現於最高法院上訴中。此案於法院開庭時,法官認為汪曉君與孫苗實為共犯,因此也告發汪曉君偽造文書,北檢今天對汪曉君提起公訴。
依照司法人員人事條例規定,司法官若被判有期徒刑以上的罪刑確定,且未獲緩刑或易科罰金,即可給予免職處分。981231
【追蹤此案最後結果...無罪??....】
.................................2010-01-01 中國時報
桃園地方法院美女法官汪曉君,五年前擔任律師時,受已故將軍胡獻昂的兒媳孫苗委託,由孫苗口述,代筆幫當時重度失智的胡獻昂書立遺囑,以致全部遺產都由孫苗與兒子繼承,涉嫌偽造文書。台北地檢署昨天起訴汪女,並依連續犯,向法院請求加重其刑。
汪曉君昨天透過桃園地方法院發言人徐培元表示,對此事不予回應,不想多做解釋。
*擔任律師時涉案 被加重求刑 ----徐培元指出,此事是汪在未進桃園法院前發生,擔任法官後,並無不適任的行為,暫不會影響其工作,俟一審判決確定後,再研議處置【採用.切割法】;司法院秘書長謝文定則表示,將在了解起訴書內容後,把資料轉交桃園地院,依規定處理。
前年才到桃園地院服務的汪曉君,是司法官四十六期結業,任職法官只有兩年多。
起訴書指出,汪曉君在九十三年間擔任律師時,以三萬元代價,接受已故將軍胡獻昂的媳婦孫苗委託,到胡獻昂的住處,處理胡獻昂、胡陳玉英夫婦遺囑事宜。
當時胡獻昂高齡九十九歲,罹患老人失智症,記憶嚴重喪失,無法口述遺囑,也無法辨識文字的意義。
但汪曉君仍在孫苗片面口述遺囑內容下,代筆書寫胡獻昂的遺囑,再由失去行為能力的胡獻昂,及不識字的胡妻胡陳玉英在遺囑上簽名。
汪曉君代筆的遺囑,把胡獻昂的一千多萬元存款、每半年領到的退休金,以及土地、房屋,交給胡陳玉英處理。
*委託人已判刑 汪被認定共犯 ----緊接著汪曉君、孫苗又在沒有見證人下,預立胡陳玉英的遺囑,將胡陳玉英取得胡獻昂的遺產,全部交由孫苗以及她兒子共同繼承。
胡獻昂的其他子女,在父親死後發現遺產嚴重短少,孫苗拿出遺囑,胡的子女才發現遺產全被孫苗拿走,懷疑父親遺囑不實,疑遭人偽造,向北檢控告孫苗,檢方起訴孫苗。
台北地院、高等法院審理後,都認定汪曉君與孫苗是共犯,經人向檢方檢舉後偵辦。而孫苗因涉偽造文書案,日前被高院判處徒刑六月,孫苗已向最高法院提起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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