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2月15日 星期二

高雄市警官 黃瑞斌職權欺壓同僚.雖【事出有因】但 無員警挺身指證.所以【查無實據】

  真的假的喲 ! 一路昏睡還是韜光養晦.

















雖查無實據,但事出有因」雖然檢舉信中對高瑞斌欺壓員警的情形寫得「鉅細靡遺」,但沒有員警挺身指證,無法依貪污罪移送法辦.


高雄市警小港分局五組組長黃瑞斌被檢舉利用考核基層員警的職權,向員警借錢,甚至叫員警幫忙找工人修繕家裡的家具。市警局督察室調查後雖「查無實據」,但仍依形象與社會觀感不佳記兩小過處分,並改調非主管職務。

黃瑞斌喊冤說,他的確曾拜託員警幫他到家中修繕家具,但純是雙方私誼,絕無以上壓下;至於向員警借錢一事,他都「有借有還」,不過不排除少數忘了還,但都是幾百元而已,絕非檢舉中所指的「給錢銷過」。

據了解,黃瑞斌被改調市警局法制室警務正,昨天已向新單位報到,他向同仁私下表示被改調非主管職務後「相當灰心」,打算明年初申請退休。

警政署督週上月間陸續接到檢舉,指市警小港分局二線三星五組組長高瑞斌,在考核員警時,趁機要求派出所員警「給錢銷過」,而且要求基層員警到他家修理燈具或家電用品等,甚至連僅一千多元的汽車機油更換費用,也叫員警付。

市警局督察長林一民表示,雖然檢舉信中對高瑞斌欺壓員警的情形寫得「鉅細靡遺」,但沒有員警挺身指證,無法依貪污罪移送法辦,不過經私下訪查,黃瑞斌的行為「雖查無實據,但事出有因」,認為黃瑞斌貪小便宜,而且社會觀感不佳,因此處分。


有辦法就無法辦】【有關係就沒關係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