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2月2日 星期三

柯金柱 收賄620萬賣案子 惡檢求無期



「把司法機關當菜市場 論斤秤兩賣掉」2008年04月11日蘋果日報


       台北地檢署前檢察官柯金柱賣案被判十二年後,又被查出透過律師盧慶南編造檢舉信,將學弟檢察官陳焜昇偵辦的宏恩醫院弊案騙過來,並胡亂起訴小職員、縱放十多名醫師;五年後陳發現被騙,出庭揭發柯,昨天,柯因賣案收賄六百二十萬元,被依貪污罪起訴、求處無期徒刑。
主任檢察官薛維平昨痛批:「柯金柱目無王法、敗壞司法威信,把司法機關當成菜市場,將案子論斤秤兩賣掉,行為卑劣。」柯金柱(六十歲)在押中。



學弟詳查揭發惡行


檢方查出,一九九九年間,北檢偵辦宏恩醫院盜開塵肺證診斷書案,查出黃國泰等醫師涉案,後來檢察官陳焜昇接辦。黃等人希望用錢擺平,透過盧慶南找上柯金柱,黃付一百五十萬元、醫院付四百萬元。柯仗著是資深檢察官,叫盧慶南冒名寄檢舉信,騙學弟陳焜昇,併吞陳的案子。後來柯讓可憐的小秘書一肩扛責。
陳焜昇轉調公訴組,正巧負責此案,他發現有異,認真撰寫上訴書,法院判小秘書無罪。沒想到五年後,陳替同事代收判決,正好看到柯金柱收賄被判刑,陳才知自己被騙,因此出庭揭發柯惡行。
檢方另查出,柯金柱發現中華醫院爆發的經營權糾紛有利可圖,又收賄七十萬元,把證人起訴,還附送起訴另一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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