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賄判20年 風流惡檢暴斃 同時劈5女 捲入5醜聞2008年12月17日蘋果日報
知名「風流惡檢」柯金柱昨結束戲劇化的一生。一生共與八女有情感糾葛,最高紀錄曾同時劈腿五女的台北地檢署前檢察官柯金柱,前年起因捲入五件收賄、縱放嫌犯醜聞,被收押達四百六十九天;他昨因兩件收賄案被台北地方法院判刑二十年,但他被法官裁定五十萬元交保後,竟在候保室等待重獲自由時昏倒,送醫不治,結束六十一年生命。
柯金柱是台北大學前身中興法商學院公共行政系畢業,憑自力苦學,四十九歲時以年長於同輩的高齡考上司法官,是同事眼中的「司法之光」,曾在桃園和台北地檢署任檢察官,前後八年。但柯金柱四年前轉任律師後,他任檢察官時的收賄醜聞陸續曝光,還兩度被以往任職的台北地檢署收押、偵辦,柯至少收賄七百四十萬元,淪為人人避談的「司法敗類」、「司法之恥」。
身材矮小、禿頭的柯金柱,感情世界十分混亂。他十二年前當上檢察官前離過婚,而他在考上司法官後,一腳踢開賺錢供他讀書的女友張金鑾,當上檢察官後又結過兩次婚,並同時周旋於數女間,其中不乏酒店女子、舞女,有人長期被柯包養,後來他兩次婚姻再離婚,卻依舊與張姓前妻來往,感情世界是一筆爛帳。
柯金柱前年被調查時,檢調約談他的女友們,這才發現柯竟同時劈腿江懿紜、張姓前妻等五女。
被柯金柱始亂終棄、曾罵柯是「現代陳世美」的張金鑾,昨接受電話採訪時,一開始還平靜說:「人生就是這樣,過去的就算了。」後來難忍悲痛,哭著說:「我曾經想,如果他覺悟回來找我,我還是會接納他!」
談到和柯相處的日子,張金鑾昨說:「說不會怨是騙人的,但我現在有修佛,所以告訴自己要忘掉,我改過名字就是希望重新生活。」她說,柯拋棄她後,隱瞞行蹤不讓她找到,「後來聽到他被關,我還是會希望他過得好,畢竟總是一段情,如果知道他在哪坐牢,我會去看他,誰知再次得到他的消息竟是暴斃死訊。」
柯金柱所涉司法醜聞,主要是台北地檢署於二○○二年,調查宏恩醫院醫師黃國泰詐領殘廢給付案時,黃找上律師盧慶南,及盧慶南大學同學柯金柱,柯竟要盧另寫告發狀,讓他把原是其他人偵辦的案子騙過來,然後向黃國泰及醫院索賄五百五十萬元,將全案不起訴。隔年,柯得知中華醫院院長趙克璣和人爆發產權糾紛,向趙索賄七十萬元得逞,還把證人起訴。
柯金柱去年被收押、起訴後,台北地方法院昨一審宣判,法官認定柯犯行明確,昨天下午依收賄罪將他重判二十年、褫奪公權十年;盧慶南被判刑十五年。
合議庭認為案件已查清楚,無羈押必要,昨當庭宣告兩人可以五十萬元交保候傳。審判長蔡守訓宣判後,柯雖仍戴手銬,但因即將呼吸到自由空氣,他和盧慶南一前一後在法院樓梯間有說有笑,兩人進候保室後,被解開手銬,邊聊天邊等待友人辦保。
下午四時二十分左右,柯突然臉色發白、頭冒冷汗昏倒,法警發現柯意識不清,立刻把人送往和平醫院急救,但到院前已回天乏術,院方於傍晚五時五十六分宣告急救無效。檢方昨晚相驗後初步認定應是心肌梗塞。
主任檢官:驚訝遺憾
柯金柱暴斃的消息昨晚引起法界震撼,去年起訴柯的主任檢察官薛維平說:「驚訝至極、非常遺憾。」一名和柯熟識的書記官說:「唉!我猜他會關很久,但至少還會活著,被關總比死好。」另名檢察官說:「他的一生會不會太戲劇化了。」但法界更多人認為柯金柱破壞司法官形象,不值得同情。
柯的前女友張金鑾說:「柯金柱住我家時就有高血壓跟痛風了。」台北看守所也表示,柯有高血壓等慢性病史,還有胃病和手腳發麻,今年三月因被診出「頸椎退化性關節炎」,不僅每周固定接受診療、住病舍,還曾戒護就醫,可說是標準的「藥罐子」。
柯金柱除了昨被判刑的兩案,還有三件索賄、縱放案,柯死亡後,這些案子將被法官判決不受理,或由檢方作出不起訴處分。
..........給錢才放水 惡檢判12年 2008年05月16日蘋果日報 .........................
【賴心瑩╱台北報導】台北地檢署前檢察官柯金柱,涉嫌在二○○三年間藉檢察官權勢,恐嚇掃黑案件被告黃如意、張國光,揚言要起訴他們,兩人心生畏懼付給柯金柱一百二十萬元,換取不起訴處分。台灣高等法院審理後,昨天依《貪污治罪條例》判柯十二年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幫找替身入獄服刑
柯金柱是在二○○三年擔任台北地檢署檢察官期間,簽發拘票指揮北市警方,逮捕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的黑道分子黃如意、張國光,偵訊期間柯金柱發現黃從事珠寶生意,竟透過友人向兩人索賄,否則將起訴兩人並移送治平專案。黃、張兩人迫於無奈,各交六十萬元給柯。
捲入三件收賄醜弊案的柯金柱,目前仍被收押在台北看守所,但他昨天沒有出庭聆判。除了勒索黃如意、張國光案外,柯金柱還涉嫌幫前金企鵝唱片董事長陳三龍找替身入獄服刑,以及利用承辦宏恩、中華醫院弊案時,向院方索賄六百二十萬元,因而被他以前任職過的台北地檢署起訴,檢方認為他犯行惡劣,還要求法官重判他無期徒刑。
柯金柱 61歲
◎現職:律師
◎婚姻:三度離婚,育有一子一女
◎情史:
˙1988年和離婚婦人張金鑾同居,1996年考上司法官後,拋棄對方
˙2002年因常到舞廳跳舞,和小他20歲的舞女江懿紜成為男女朋友
˙2006年因收賄被檢方約談時,江懿紜等4名女友和張姓前妻也被約談,顯示柯同時劈腿5女
◎學歷:中興法商學院(現為台北大學)公共行政系畢業、司法官訓練所34期結業
◎經歷:郵差、計程車司機、桃園與台北地檢署檢察官。在郵局服務時曾因倒會淪為通緝犯,苦學自修後,49歲才考上司法官
█ 惡檢劣行誠非一人而為.要枉法裁判.必經偵查.續偵.異議....太多層層的檢察官一同枉法裁判..沒有守住司法正義的延用誤判.那些惡行.必衍許多徒子徒孫.12年必有許多關說大小案件及司法的受害人.他們能平反嗎??只能無語問蒼天...從一開始就預斷偏頗.只有法庭受害人才知道.他們是官耶...就這樣挪移黑白.多少人鬱積而終.多少人自殺身亡...揪得出這一群司法敗類嗎..不可得..因為官官相護..那些惡人依究會另找關係尋找及結合起來...持續再作惡..無以寧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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