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2月1日 星期二

檢察官 呂乾坤 王俊力為二支竹竿30元.奮力寫出起訴處分書.66歲鄭阿絨的竊盜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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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雄 檢察官呂乾坤+襄閱主任檢察官王俊力+竹竿主人梁美香+婦人66歲鄭阿絨.(98/11/18)


*情境:   66歲鄭阿絨被折騰十多小時才被飭回...呂乾坤認為鄭婦否認行竊卸責之詞。昨依竊盜罪起訴她.雄檢襄閱主任檢察官王俊力則說,被告仍可向法官再說明檢方則認為竹竿是今年8月份購買,外殼尚新又無鏽損被告所辯無可採信。尚新??  鏽損??竹子會生鏽??一掬眼淚.


      為了區區三十元舊竹竿,檢方竟將百姓起訴!婦人鄭阿絨上月在高雄小港機場旁的農田邊撿了兩枝舊竹竿,農田主人跑出來喊她是小偷,報警抓人。鄭婦強調以為竹竿是沒人要的,但仍被法辦,折騰十多小時才被飭回,檢方昨並依竊盜罪起訴她。


大砲打小鳥浪費資源


此案是否惹來大砲打小鳥之譏,律師丁昱仁認為,爭執的標的物價值實在太小,檢方應可依微罪不舉原則,處分不起訴,不必浪費司法資源!雄檢襄閱主任檢察官王俊力則說,被告仍可向法官再說明。
六十六歲的鄭阿絨家境小康,昨氣說:「我以後要怎麼教孫子啊!」她說, 十一月十八日 清晨六時許,她見路旁田邊枯葉堆中有兩枝細竹竿,以為是垃圾,打算帶回當瓜架,但農田主人梁美香衝出將她當賊報警,指她拔走田地竹竿。檢察官呂乾坤查明竹竿是梁女八月所買,兩根三十元,認為鄭婦否認行竊是卸責之詞。 【郭芷余高雄報導】2009年12月02日蘋果日報


.....................自由時報.......................................................


    66歲阿嬤鄭阿絨在小港機場附近農田旁圍籬,因撿拾地上價值共30元、以為沒人要的2支竹竿,被雄檢依竊盜罪提起公訴;法界人士認為,若能運用「微罪不舉」,以啟自新,兼顧法理情,相信更妥適。


阿嬤不滿自己遭起訴,氣到眼眶泛紅地說,她一輩子不斷教導兒子、孫子不能做壞事,自己臨老卻被當成小偷,不服氣地嗆「這是什麼政府?」


她強調,竹竿被棄置在水利地,並非在農田內,且當她撿拾時有看到一名婦人(原告)朝她走過來,足以證明她沒有偷竊犯意;當婦人說竹竿是她的時,阿嬤立即放回原處,但婦人還是硬要叫警察來。


襄閱主任檢察官王俊力表示 由於被告否認涉案 ,檢方起訴後, 被告可在法庭上替自己清白辯護。


起訴書指出,今年1118上午640分,鄭阿絨在高雄市小港機場附近,涉嫌徒手竊取梁美香放置農田旁之圍籬竹竿2支,欲拿回家做頂樓絲瓜棚架之用,不久即被梁女發現報警查獲。


鄭姓阿嬤坦承拿走竹竿,表示以為是沒有人要的,她想拿去種菜瓜用,並無竊盜犯意。檢方則認為竹竿是今年8月份購買,外殼尚新又無鏽損被告所辯無可採信。


法界人士指出,檢方偵結起訴,依法言法,並無不妥,但若審酌被告年事已高、涉案情節輕微、竹竿經濟價值又有限,若能運用「微罪不舉」,依職權處分不起訴,相信更能兼顧情理,減少訟源。〔記者鮑建信、 洪臣宏/高雄報導〕




       鄭阿絨-指在黑網旁水利地撿拾竹竿


1 則留言:

  1. 王檢查官請問要怎麼跟妳聯絡?
    有事情要請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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