壞法官+爛法官 用(奸巧的文字+套裝的法律名詞)硬柪事實.操弄事實.轉移證據審酌.令人無法折服的硬柪.有利證據當庭不審不傳..還能在判決文中硬柪寫說他已審酌了所以事證已明..你從此多項證據你就不能再審.斷了你翻案的機會..而他至始就沒有當庭審過...操弄之明顯...
*恃法濫權+偏頗亂判+未審預斷+均未審酌的文字審酌+照抄原審的延判.
*有利證據證人當庭不審不傳.一拖再拖.突然就言詞辯論下定期日橫斷宣判.
*不敢得罪司法同事的照抄延判.
*一定欺壓(沒請律師辯護的被告).
*至始法官未曾看過你的陳報與遞狀.因為太忙了..延判較容易處理.你若翻案那就對不起司法同事了.
*一定要找出司法之惡:為何他們膽敢如此做為.寫的出那種法理天裡不容的判決書.持大位者也能漠視無為.而人民無法來....任他們繼續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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