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2月1日上午,貴陽市雲巖區法院執行局2樓副局長辦公室內,一名70多歲老人將隨身攜帶的雷管引爆,除自己被炸傷外,執行局另2名工作人員不同程度受傷。三名傷者已送往醫院救治。
貴州都市報2日報道,事情發生在1日上午10點50分左右,在貴陽市雲巖區宅吉小區吉祥路20號附近,家住執行局對面的住戶王某說,「我當時正在家中,突然聽到『轟』一聲巨響,推窗一看,對面法院執行局2樓的一間辦公室內有黑煙騰起,隨後看到3名傷者被依次救到樓下,送往醫院,其中一名女的滿臉都是血!」
據一目擊者稱,事發前,曾看到一名七旬老人乘坐出租車到此,老人腿腳不便,被人扶起蹣跚著走進法院執行局。
在事發現場,民警在樓下拉起警戒線,3名受傷人員已被送往貴醫附院救治。
在貴醫附院急診大樓內的3名受傷人員:74歲的傷者吳永發在CT室外等待檢查,躺在擔架上不停地喊痛,老人眼睛上還留有部份爆炸後濺出的白色粉末殘渣,其腿部被嚴重炸裂。「我想見我的子女,我們已是差不多10年沒相見了……」
清創室內,傷者黃征面部和手部被爆炸物不同程度灼傷,所幸傷勢並不嚴重;另外一名女傷者白萍眼部受傷,正在眼科接受相關檢查和治療。
黃征說,引爆爆炸物的吳永發老人家住浣紗路附近,共有4個子女。8年前,老人與子女鬧起家庭糾紛,隨後他攜帶爆炸物去威脅兒媳,並因此被判入獄3年。出獄後,老人又因贍養費問題跟4個子女打起官司。後經雲巖區法院判決,4個子女每人每月付給老人100元生活費,由執行局負責轉交。
當天上午,老人來到執行局2樓副局長辦公室,提出要見自己子女。黃征說,他和同事白萍正幫忙聯繫老人子女。就在這時,老人身上攜帶的爆炸物突然發生了爆炸,他們3人都被不同程度炸傷。
在爆炸的辦公室後,現場已打掃乾淨,但8個平方米左右的房間內,仍然瀰漫著一大股爆炸物燃燒後的刺激氣味。在屋內的牆壁和天花板上,仍然可見少許未清理完畢的爆炸物殘渣,窗簾上還有一塊衣物被炸碎後的碎片。目前,警方正調查此事。 (h
ttphttp://www.epochtimes.com/b5/9/12/2/n2740966.htm://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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