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1月16日 星期一

陳南嘉,台北市警察.擅闖ETC.546次的欠費大戶.2百萬元

   「闖」大禍▲硬闖ETC車道欠費超過500筆的台北市警局中山分局長春路派出所警員陳南嘉。(周曉婷攝)   知法犯法.何其多?!!

*陳南嘉,台北市長春派出所警察.擅闖ETC收費站的惡性累犯.一年闖ETC收費站546次.繳交至少2百萬元罰金.記過、調離現職


*企圖關說+掛的是已經註銷的車牌.


硬闖ETC收費站的欠費大戶,經國道警察守株待兔式的攔檢後終於有一人落網,他還是一名任職台北市員警,更扯的是,他的車牌已經註銷,以為神不知鬼不覺開著「幽靈車」,一年ETC收費站546,貪小便宜的下場,除了要繳近2百萬罰金,也因為知法犯法被記過、調離現職。


一支支不同角度的監視器加上員警三班制輪流站崗,國道警察以守株待兔的方式,終於在新營收費站逮捕他們手中名單之一、擅闖ETC收費站的惡性累犯。令人訝異的是,這名駕駛竟然是一名員警陳南嘉,任職台北市中山分局長春派出所,經常開車往返台南老家與台北。


根據了解,他被攔檢時,一下車就出示證件表明是「自己人」企圖關說,但違法在先,國道警方不吃這一套。根據調查,這名員警從去年到今年9月闖ETC收費站竟高達546次,欠費兩萬多元。更扯的是,這部以17萬購入的中古賓士車,掛的是已經註銷的車牌


如果以監理站建檔的交通違規罰款91萬,加上每次闖ETC收費站3千到6千不等的罰款,該員警後續要繳交至少2百萬元罰金,省小錢到頭來要付出更大代價,這名貪小便宜的員警不僅被記過、調離現職,也因為知法犯法,做了最壞的示範。(新聞來源:東森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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