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1月26日 星期四

法界醜聞:吳傑人檢察官涉性侵女證人



自由電子報(2006.08.08)雄檢吳傑人 被收押禁見.〔記者黃建華、何瑞玲/綜合報導〕


        法界爆發重大醜聞!高雄地檢署資深檢察官吳傑人六月偵辦一起妨害風化案,涉嫌兩度要脅一名女證人與他出遊並發生性關係,事後還不斷騷擾她,被害人不堪其擾而檢舉;雄檢昨天偵訊吳傑人,已婚的他辯稱「兩人正常交往、兩情相悅」,但檢察官認為他涉嫌重大,訊後向高雄地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高雄地檢署昨天傍晚舉行記者會,由襄閱主任檢察官鍾忠孝代表向被害人和社會大眾致歉,強調雄檢絕不護短。法務部部長施茂林對檢察官涉案表示痛心,法務部收到雄檢報告後,將對他做出停職處分。檢察總長吳英昭也說,一般對檢察官風紀如果有所風聞,就會馬上調查。


四十三歲的吳傑人,台大法律系畢業,和鍾忠孝、偵辦過南迴搞軌案的雄檢主任檢察官高碧霞、李泰安的辯護律師吳漢成等人,都是司法官訓練所廿八期,先後在花蓮、屏東、高雄等地檢署服務。


雄檢與高雄高分檢特偵組上月同時接獲被害女子投訴時,原本還半信半疑,但雄檢根據被害女子指控,調閱吳傑人的通聯以及高縣某汽車旅館的監視系統,側錄到吳傑人的轎車出入,這起「正己專案」的偵辦動作迅速升高。


藉討論案情 脅女方上床


被害女子指控,她是妨害風化案件中的證人,吳傑人開庭訊問後仍打電話到她住處,以當面討論案情為由邀約私下見面,並利用她擔心家人知道她在特殊場所工作的心理,聲稱如果答應與他發生性行為,就不再打電話到她家,訴訟文書也不會寄到家裡。被害女子說她迫於無奈,六月初與七月中,兩度和吳傑人在高雄縣某汽車旅館發生性行為,吳傑人事後仍不斷打電話騷擾,她才向檢方檢舉。


雄檢婦幼組主任檢察官呂建昌協同女檢察官彭斐紅偵辦,傳訊被害人後,調集通聯等各項事證,確認吳傑人涉案。昨天,吳傑人正常赴雄檢上班,在毫無戒心的情況下,被同事呂建昌和彭斐紅傳訊到案。


吳傑人的供述與女方有出入,並辯稱與對方的電話通聯是「男女正常交往、兩情相悅」,但檢察官認為吳傑人涉及公務員瀆職、妨害性自主等罪嫌,且所犯為最輕本刑五年以上案件,向院方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騷擾當事人 不僅這一樁


吳傑人去年底偵辦一起恐嚇案時,也曾密集打電話給原告年輕貌美的女兒,要求外出洽談「和解」事宜,引發當事人反彈,吳傑人被雄檢口頭警告,考績列乙等。


民國八十八年吳傑人於屏東地檢署服務時,也曾因發文邀集墾丁國家公園內水上摩托車、九棚大沙漠吉普車業者及國家公園警察隊開會,被檢舉動機可議;屏檢當時認為他作法「顯有不當」,考績列乙等,他為此還兩度向公務員保訓會申訴,但被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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