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1月15日 星期日

賴妙雲 是二審好法官認真細心.彰化地院一審濫權判決.





林姓大學生+認真的法官 賴妙雲(二審法官非常細心的聽我表白每一字)+律師 林瓊嘉

*一審彰化地院審理時,法官說「認罪會從輕判刑」,他在法庭內很緊張又不懂法律,就當庭「認罪」被判兩個月.



林姓大學生被控提供金融卡、密碼給詐騙集團,檢警認定他是幫助犯移送,一審判刑兩個月,他不服上訴,二審查出他也是被害人,昨判決無罪定讞;林姓大學生有感而發地說費警力站:「浪費警力站崗崗,不如多花心思,仔細聽被害人心聲辦案。」

律師林瓊嘉說,林姓大學生遭詐財,警、檢、一審未調閱通聯紀錄,直到二審辦案認真的法官賴妙雲調閱,查出詐騙集團連續打13通電話向林詐財,還他清白。

林姓大學生表示,他不熟悉法律訴訟程序,去年底遭詐欺集團騙走2萬6000元;檢警及一審法官都不採信,認為他是幫助犯,造成其他人上當破財將他判刑,好在台中高分院法官調閱通聯紀錄,還他清白。

「里長伯,阮孫判無罪啦,攏愛感謝你當初四處幫忙…。」林姓大學的阿嬤得知孫子獲判無罪,高興地與里長康進旺分享快樂心情。康進旺拍拍林姓大學生的肩膀說:「終於還你清白了。」

林姓大學生說,去年上網買兩件短褲,錢匯了,隔一段時間突然接到女子來電,「你匯的款項匯到分期付款帳戶內了」,要鎖卡,向他索取金融卡、密碼,要求他將帳戶內的錢匯到指定帳戶解卡。他不疑有詐,依指示照辦,成為歹徒的犯罪工具。

檢警調查,詐欺集團利用他的帳戶,向楊姓男子、何姓女子詐財,判定他是詐欺幫助犯。

他說一審彰化地院審理時,法官說「認罪會從輕判刑」,他在法庭內很緊張又不懂法律,就當庭「認罪」被判兩個月。他不服上訴二審,這次請了律師,請法官調閱通聯紀錄,證明他是被害人,才還他清白。

去年一整年,幾乎每個月都要到彰化或台中市警局報到」,林姓大學生說:「當年跟桃園警方報案,警察只回說資料不全就將我打回票…。」「還好,二審法官非賴妙雲常細心的聽我表白每一字…。」


【2009/11/15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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