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tjcha.org.tw/Public/Download/200710319158145.pdf
婚姻暴力診療及驗傷
之書寫議題
黃志中
高雄縣政府衛生局局長
「以人為中心」的醫療技巧
BIOPSYCHOSOCIAL APPROACH
「人」的想像
「人」的生物醫學表徵
「人」的認知、行為、情緒表現
溝通、詢問、觀察、積極傾聽
複雜而非線性因果
「危害降低」策
婚姻暴力防治與全人醫療
外傷診療是重要的切入點
完整的生物醫學診療照顧
暴力事故與創傷
是「人」受到暴力傷害而不是「某部
份的身體」受到暴力傷害
性別敏感所造成的差異─ 需求的認
識論基礎
需求的跨領域特
婚姻暴力醫療之教學向度
─以全人醫療為導向之內容
個人觀念層面
醫療角色與功能、性別意識、生活經驗
臨床技巧層面
溝通與關係建立、病史詢問與危險評估、
理學檢查、診斷工具之使用、病歷紀錄、
團隊合作層面
醫療團隊之整合、跨專業團隊之分工合作
法律層面
醫療紀錄之法律意義、家庭暴力之法律規範
婚姻暴力之醫療紀錄
醫療紀錄之醫學意義
刑事訴訟法有關醫療紀錄之法律
意涵
民事訴訟法有關醫療紀錄之法律
意涵
婚姻暴力之醫療紀錄
由於所紀錄者均為患者之醫療相關專業
紀錄,屬業務文書之性質,醫療紀錄可
做為法律訴訟、保險給付的重要佐證依
據(范碧玉等,2005)。
因此,醫療紀錄應具備有正確、完整、
詳盡、一致、整合、易讀、適時、適法
等特質(范碧玉等,2005),且內容之
陳述為具嚴謹邏輯性之醫療相關聯本質
(黃志中等,20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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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暴力驗傷診療紀錄
在刑事訴訟中,由於依據被害人之醫療
紀錄所製成之驗傷診斷書,其內容乃為
醫療之診斷或治療而進行之陳述的紀
錄,與醫療服務具明確之關聯性,而具
有「傳聞證據之例外」特性的文書證據
本質(林志潔,2000;Best,2002)
婚姻暴力驗傷診療紀錄
婚姻暴力被害人申請保護令乃係屬民事
訴訟程序,而當事人之醫療紀錄依民事
訴訟法第三百五十七條但書的規定,雖
為私文書,但在當事人不爭執其形式之
真正時,即有證據力。
實務上當事人亦鮮有否認該診斷書不是
醫師所為的情況,因此通常均有其證據
能力(黃志中等,2004)。
婚姻暴力醫療紀錄之要項
1.清楚紀錄患者的全名、出生日期及身分證號碼。
2.每一頁醫療紀錄都應標示清楚該患者為何人。
3. 清楚紀錄執行診療之醫療人員的姓名。
4. 清楚紀錄所有外傷的本質及發生部位。
5.清楚紀錄所有的診斷及處置。
6.清楚紀錄任何處置的日期。
7. 簡明而完整的紀錄患者所陳述之傷害發生過程以及
誰造成傷害。
8. 簡明而完整的紀錄患者所陳述與暴力有關之過去
史。
9. 簡明而完整的紀錄患者所陳述之任一陳舊外傷的發
生原因。
10.若對患者對於外傷之陳述有懷疑其真實性,但雖
經面質,患者仍堅持其說詞為真時,應將此不一
致清楚記錄。
11. 完整而正確地紀錄所有患者有關醫療目的的陳
述。
12. 於描述患者對於受傷原因之陳述時,應使用非價
值判斷之詞語。
13. 合法地在醫療紀錄中記載所有相關資訊。
14. 嚴守專業領域份際,勿做非份之臆測。
15. 避免在紀錄中對患者言行下斷論。
驗傷診斷書與婚姻暴力防治
目前並無明文規定婚姻暴力驗傷診斷書應有哪
些內容,該文件對所診斷證明事項要有完整詳
盡之描述,應詳列受傷之明確部位、傷勢之大
小(如長寬深各約若干公分)、是否有致命危
險等(衛生署,1995)。而驗傷診斷書之形式
內容,應確實依規定分別載明應診(就診)日
期及開立診斷書日期(衛生署,1999),且無
分其診斷書之種類,其內容效力應無不同(衛
生署,2000)。
婚姻暴力驗傷診斷書
驗傷診斷書在司法實務上,無論是在刑
事案件的傷害告訴或是民事案件的婚姻
暴力保護令申請、爭取監護權、離婚訴
訟等,經常為婚姻暴力被害人使用來做
為舉證兒童最佳利益考量之所在或自身
遭受到婚姻暴力傷害及不堪同居之虐待
的證明文件。
婚姻暴力驗傷診斷書
驗傷診斷書出自文書製作者之觀察記
載,依其文書內容所記載之各種相關證
據資料對於待證事實的說明能力,尚需
審酌其內容屬可信,以使法官據以推定
待證事實之存在與否(蔡書銘,1999;
陳榮宗等,2004)
驗傷診療基本內容
患者主述
臨床檢查結果
臨床診斷
處置
推論
醫療紀錄結構及內容應呈現:
1. 正確性
2. 完整性
3. 醫療邏輯嚴謹
以達到具有可推論性之特性
驗傷診療基本內容
臨床診斷
應依據ICD-9之規則
〈1〉外傷之疾病診斷分類
〈2〉家庭暴力之疾病診斷分類
驗傷診療基本內容
患者主述→ 傷害之醫療相關事
項,包括:
人→誰,身分明確
事→發生傷害過程
時→發生時間
地→發生地點
物→傷害部位
驗傷診療基本內容
臨床檢查結果→ 傷害之醫療評估,
包括:
〈1〉外傷種類
〈2〉外傷大小
〈3〉外傷顏色、狀況
婚姻暴力驗傷診斷書案例
醫囑:患者主訴於民國95年4月1日上
午6點在家中被其先生〈王大空〉以拳
頭撲打患者右上臂。因疼痛不適,患
者於民國95年4月1日上午11點至本院
門診診治。臨床理學檢查結果,發現
患者右上臂外側有紅紫色瘀傷乙處,
約3x2公分〈以下空白〉
婚姻暴力驗傷診斷書案例
醫囑:患者主訴於民國95年4月1日上午6
點在家中被其先生〈王大空〉以拳頭撲
打患者頭部。因疼痛及頭暈不適,患者
於民國95年4月1日上午11點至本院門診
診治。臨床理學檢查結果,發現患者右
側枕部頭皮局部壓痛,外表無合併明顯
外傷。〈以下空白〉
婚姻暴力驗傷診療的一些問題
只有驗傷嗎?
只要評估紀錄這些嗎?
驗傷診療的目的是什麼?
受虐婦女滿意目前的驗傷診療嗎?
社工專業滿意目前的驗傷診療嗎?
法律專業滿意目前的驗傷診療嗎?
婚姻暴力驗傷診療的一些問題
為什麼婚暴驗傷單的輸血品質不佳?
目前婚暴驗傷診療的問題在哪裡?
目前執行婚暴驗傷診療的障礙在哪裡?
醫療體系除了開例驗傷外,還做了什
麼?
為什麼受虐婦女有很多身心問題,而醫
療體系只著眼於驗傷?
為何受虐婦女只要驗傷?
婚姻暴力診療的完整紀錄
暴力事件及其影響的完整紀錄
理學檢查(PE)及精神狀態檢查(MSE)
身體外傷與創傷心理反應的完整評估
婚姻暴力史的紀錄
家庭及婚姻功能的評估紀錄
婚姻及家庭資源的評估紀錄
家系圖的運用
當你懷疑病患遭受婚暴時‧‧
─ 因為病患不見得要診斷書
─ 因為病患不見得會主動告知醫師
如何提升敏感度?
如何探問?
如何評估?
如何提供接續醫療服務?
如何減少創傷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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