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3月2日 星期一

自殘的定義:自殘非自殺



自殘的定義: 自殘非自殺


 



為什麼自殘?

因為她們用身體的痛覺,來逃避更深一層心靈上無法忍受的痛苦!

(用「她」來代表因為自殘的十之八九為女性‧)

當我還沒有發奮圖強研究自殘以前,老以為自殘即使不是精神分裂的症狀之一

也是它的副產品,直到幾天前看了一些說明以後,才知道完全不是那麼一回事‧

原來自殘雖然不能說很「正常」,卻是很「平常」的是事,接近百分之一(0.75%

)的人有這種「毛病」,不分貧富貴賤,年齡在十幾到六十幾之間,女性居多,

不是每個都跟精神疾病有關‧

定義:自殘‧

self-injury, self-hurt, self-hurt, self-abuse, selfmutilation

用利器割劃自己皮膚,或掐、刺,打、瘀傷、燙等,製造身體的痛覺‧

自殘不是自殺‧

首先要澄清的是自殘不是自殺‧因為我們老把它跟割腕自殺聯想在一起,

總以為自殘就是想自殺,或自殺「未遂」‧其實自殘只是要製造痛覺,

並不是想死,她們割劃時頭腦還是蠻清楚的,知道她們在做什麼‧

通常她們只是割劃皮膚,不會去割血管,所以不必太大驚小怪‧

自殘的原因

原來自殘是一種解脫、克服心靈上極端痛苦的一種特殊方式‧

a coping mechanism, just like smoking cigarettes, alcoholism,drug abuse, overeating etc. in order to ease an

overwhelming emotion.

以小痛易大痛,以此痛易彼痛,這在沒有身歷其痛的人真是很難瞭解‧

當一種排山倒海而來的痛苦情緒襲來,那是不可捉摸,掉入深淵,極端

恐怖,無法自拔的‧於是她用身體的痛覺,把意識從那種痛苦轉移、拉

回到這種痛苦來‧至少這種痛苦是可理解的、熟悉的,是可以掌控的‧

相對而言她的痛苦立刻獲得紓解,至少是暫時性的,就當時的功能而言

,可以說是蠻有效的‧雖然這是不好的方法,但是因為她沒有學到更安

全有效的克服方式,可以說是不得已的權宜之計‧

自殘一旦學習上身,就像上癮了一樣很難戒除,尤其是如果背後造成情

緒波濤的原因沒有移除的話‧通常會持續10到15年然後自然停止‧


用強制阻止自殘的動作是不好的,有可能造成進一步發狂‧而且就像其

他的癮頭一樣,被剝削的慾望只會反彈成另一波更強的衝動‧

自殘通常都跟暴食形影不離,或交替進行‧所以有可能跟腦中血清素功

能失調有關‧

自殘者的情緒都有異常的起伏,有的是經過重大創傷,


憂鬱症,躁鬱症,自悲,過度完美等,但也有的其他一切正常,工作生活

如常,只是有此怪癖‧


 http://tw.myblog.yahoo.com/jw!NK_JVsWRCRQtlGytnk8-/article?mid=2323


http://tw.myblog.yahoo.com/jw!ChLdB9CWHxWbOoSV_ZY-/article?mid=9374



1 則留言:

  1. 引用了
    謝謝你
    希望可以讓我的朋友知道我的狀況

    回覆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