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中正大學犯罪研究中心調查顯示,去年全台因詐騙犯罪侵害而損失的金額,估計高達一千五百五十億元,已超越竊盜案所造成的一千一百六十億元財損金額。
無獨有偶,在警政署九十七年刑事案件發生數統計中,詐騙案也從九十六年的40348件,增加為42910件,是唯一「不減反增」的刑事犯罪類別。
更值得注意的是,詐騙手法雖「萬變不離其宗」,但鉅額的詐騙案屢創新高,以今年而言,最近一個月以來即有南部銀行退休經理及北部某大學生等案,都被詐騙上千萬元。
均損約26萬元 59萬戶被害
這項針對全台進行的「全國民眾犯罪被害暨政府維護治安施政滿意度調查」,發現受訪者中有十五.六%於九十七年曾遭受竊盜犯罪侵害,遭受詐騙犯罪侵害的有七.七%。
在財務損失金額上,受訪者遭受竊盜犯罪侵害的平均損失為九萬七千元,其中七十四.三%的竊盜損失在十萬元以下,另有三.三%損失超過五十萬元,單一個案以損失三百萬元為最高。
比竊盜案財損 多近400億元
然而詐騙犯罪損失,不僅平均損失金額達二十六萬三千元,六十三.三%的詐騙犯罪損失超過十萬元,甚至高達十二.二%損失在五十萬元以上,受訪者損失最多的是九百萬元。
中正大學研究還指出,若以內政部公告台灣地區九十七年總戶數為七百六十五萬五千七百七十二戶,計算民眾因犯罪所造成的財務損失,以十五.六%的竊盜盛行率估算,去年約有一百二十萬的家戶遭受竊盜犯罪侵害,再以平均損失九萬七千元計算,整體損失一千一百六十億元。該研究顯示,犯罪盛行率為七.七%的詐騙犯罪,則約有五十九萬家戶被害,整體損失達到一千五百五十億元。
警署統計123億 相差逾10倍
對於中正大學研究,警政署表示,警政署統計九十五年至九十七年間的詐騙財損,分別是一百八十五億元、一百五十億九千萬元、一百二十三億七千萬元;警方雖未針對竊盜案件財損進行統計,但中正大學這份研究估計,九十七年詐騙加上竊盜犯罪的損失超過兩千六百億元,「推估相當大膽」,不排除受訪者有高估財損的可能。
中正大學犯罪研究中心主任楊士隆教授主持的「全國民眾犯罪被害暨政府維護治安施政滿意度調查」,是在今年一月針對台灣地區二十二縣市(不含澎湖與離島)成年民眾進行調查,成功訪問樣本數一千九百二十二個,抽樣誤差為正負二.二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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