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3月10日 星期二

女性家暴實例

陸妻「請款」家規 高薪夫變貧戶




聯合新聞網 更新日期: 2007/05/18 07:10 記者:記者游文寶/桃園縣報導



任職高科技公司主任工程司的范姓男子,因結婚五年的大陸籍王姓妻子不給他零用錢,加油、吃飯都要「請款」,還拿高跟鞋及掃把打他;他忍無可忍,前天向警方聲請保護令。王妻否認虐夫,到派出所時,還柔情地說「老公我們回家吧」,范聞言乖乖地跟她回家了。


四十歲范姓男子前天持醫院驗傷單報案,指被廿九歲的妻子毆打,要聲請保護令。他說前天妻子質問他為何兩歲女兒的臀部是紅色的,他搞不清楚,沒多久,妻子就持掃把衝進房間,不分青紅皂白就朝他身上猛K,打得他左肩胛、上臂皮下瘀青、挫傷。


他說,五年前透過友人介紹認識王女,結婚前對他百依百順,柔情似水,他以為從此可以過著幸福美滿的日子;沒想到婚後不久,妻子就表現得很悍。


妻子先是要他交出存款簿、信用卡,嚴格控管經濟,不准他亂花錢,不給他零用錢,他皮夾常空空的,一毛錢都沒有;老婆不准買車,就算他當了主管,每天還是騎機車上下班。他說,如果車子加油或吃飯,須事先請款,因此中午都只在公司搭伙;雖然他月收入六萬元以上,可是薪水都由妻子保管,他經常身無分文,被知情同事笑稱是「高級貧戶」。


前天他被打後到醫院驗傷,竟連開驗傷證明書的錢都沒有,只好向朋友借錢。他說這種近乎精神凌虐的生活,讓他生不如死,度日如年。


驗傷時,醫生發現他左胸等部位有瘀傷。他說,這是本月初兩人口角,妻子一火拿高跟鞋打他,留下的舊傷。他告訴警方,老婆管他好像管小弟,不高興就又捶又打,他受不了,才鼓起勇氣,拿驗傷單報案聲請保護令。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