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奸發伏--法律. (明明是人竟做神的事)你有法庭經驗之後.發現他們將一件事實用(法律套裝句)能同樣寫出起訴和不起訴處分書.不通但又奈何.判決書都是均未審酌的文字審酌.憑空冒出(事理已明).他們在忙啥?是疏懶?濫權?關說收賄?趕程序?不作為?沽名釣譽?牠們連錯都有堂皇的理由.遂行被組織化的群體的不負責任.想想
喪夫'偷人'拿遺產'婦女中年面臨的問題'
有些婦女就先發動以假人頭脫產先取得財產+以民事離婚訴訟+捏造受傷刑事訴訟讓你在法院'警局'律師樓等疲於奔命的寫答辯文'這時候你人若憂憤而死形同她先得遺產'沒死心也死了'你也要不回財產'說她偷人你無從有空去查'徵信社騙錢居多''''法律上精神上的煎熬'手足無措'又死要面子'此時如同啞巴吃黃蓮有苦難言ㄚ
沉下心來'抽絲剝繭'把心境重整'發現發掘你要的作法'
待續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