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12日 星期六

劉俊緯(潭子派出所所長).盜賣公產?龍柏樹移植老樹調包牟利25萬.貪汙罪起訴13年.再追蹤.






【2011/03/12 聯合報】掉包龍柏牟利 警涉貪被求刑13年

台中市警局東勢分局新社分駐所前所長劉俊緯,被檢舉勾結園藝業者張進興,利用去年縣市合併機關首長交接的空窗期,涉嫌掉包名貴龍柏,劉俊緯從中牟利25萬元,台中地檢署昨依貪汙罪將劉、張起訴,且認為劉犯後無悔意,破壞警察風紀,求刑13年。

豐原警分局長許慶豐表示,劉俊緯原是新社分駐所長,合併後調豐原分局潭子分駐所長才兩天,分局還沒有他的考核資料,案發遭收押,已改調警備隊非主管職務的警務員。

許慶豐也強調,對員警風紀要求從未鬆懈,分局會以劉員為鑑,加強員警考核與教育。

起訴書指出,劉俊緯(46歲)原擔任新社分駐所長,去年10月呈請將位於東勢分局公有宿舍前兩棵名貴龍柏樹,移植到新社分駐所花園。

劉俊緯看到兩棵龍柏樹有一大一小,較大棵龍柏樹的樹齡悠久、樹型優美,勾結園藝業者張進興(39歲)掉包大棵龍柏樹,再由張進興尋求買主,約定所得金額中的25萬歸劉俊緯,其餘均歸張進興所有。

劉俊緯利用縣市合併當天首長交接的空窗期,且為星期日,由張進興僱用不知情的工人,將張位於豐原市園區的龍柏樹與東勢分局公有宿舍大龍柏掉包,再將兩株小龍柏移植到新社分駐所前花園。

次日上午,張進興聯絡買主黃寶慶,以35萬元交易,黃僱工將大龍柏載到彰化縣和美鎮嘉佃路園區栽種。



(昔日報導)自由時報--日期:2011/01/12     疑趁縣市合併賤賣



二線二星的劉俊緯原本應依規定,將價值60萬元的百年老龍柏,移植至東勢分局新社分駐所,他卻涉嫌利用縣市合併的交接混亂時期,指使園藝老闆張進興,把老龍柏賤賣給收藏家黃某,另植廉價小龍柏魚目混珠,賺取差價。



台中市議員謝志忠前晚向警方查證這起風紀醜聞後,東勢警分局立即發動調查,昨天凌晨傳喚園藝老闆張進興(40歲)和林姓工人;張某供稱,賣老龍柏得款35萬元,扣除4萬搬運費、買廉價小龍柏的6萬元,餘款25萬元已在上月28或29日晚間,於豐原區「喜之林」鐵板燒交給劉俊緯;林姓工人也證稱,有聽到張老闆和劉俊緯對話時,提到「賣掉老龍柏……」的話;至於被賤賣的老龍柏,目前已被買主移植於彰化縣和美鎮嘉佃路的黃宅旁。



工人證詞 不利所長



兩人的證詞令警方大為吃驚,馬上約談劉俊緯,他承認未監督老龍柏運抵新社所並予以栽種,至於教唆盜賣老龍柏、收錢情節,則一概否認;豐原警分局收到東勢分局的調查內容,昨天下午就把剛調任到潭子分駐所的劉俊緯解除所長職務,調內勤候查。



東勢區公所後面有一塊公有地,原是日治時代的「武德殿」,門口種植2株龍柏,當地耆老指樹齡可能上百年,其中一株在921地震時傾倒,已另補種一株新龍柏;倖存的這株呈「之」字型,樹型蒼勁優美,樹幹粗大,直徑超過30公分,謝志忠議員請園藝專家估算有60萬元身價。



據調查,因公有地要被拍賣,前台中縣警局去年10月核准2株龍柏移植到東勢警分局新社分駐所前,劉俊緯是所長,他在上月25日奉調豐原分局潭子分駐所長,卻在26日下午1點聯絡張進興,去東勢區公所挖走老龍柏,劉俊緯還先和工人到新社所前監督挖樹坑,但老龍柏卻被掉包。



新龍柏 枝幹直立



張進興供稱,劉俊緯交代他找買家,賣掉老龍柏,再找一株龍柏替換,張於是把自己園內一株枝幹直立,樹型不美,價值僅6萬元的龍柏種到新社所;老龍柏則以35萬元賣給彰化縣黃姓買家,上月27日運到黃宅種植,扣掉運費4萬、樹錢6萬後,其餘25萬交給劉俊緯。



警方說,園藝老闆張某涉嫌偷竊,所長劉俊緯涉嫌侵占公有物,2人與另4名工人都移送台中地檢署漏夜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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