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6日 星期日

板橋 簡00.外遇母心懼嬰兒是情夫的種.母殺子51刀.法院對話內容.一掬眼淚.殺子報.

  

       (狠母殺子)夫當庭崩潰 不願告妻通姦           【聯合報】 2009.09.03

        「檢察官,我不要告我太太,我只希望她好好過日子,以後不要再傳我了,妻子的刑度我都沒意見!」上周五簡姓婦人的丈夫張姓男子開庭時,妻子親口告訴他有外遇,他當庭崩潰流淚說:「我對她好,竟然落得如此下場!」


       據悉,張姓男子與太太簡婦在八十四年讀同一所專科學校而結識,八十六年開始交往;簡婦畢業後進入南亞塑膠公司工作,與本案外遇對象吳姓男子同一單位,受到吳諸多照顧,因此同時與吳交往。


        由於吳已婚,九十五年底,簡婦決定嫁給張,當時張的家人以簡婦精神狀態不好而反對,但張仍堅持要娶,婚後夫妻倆住在板橋市張家。


       後來張也到南亞塑膠任職,夫婦倆與吳成為同事;張知道吳一直很照顧他妻子,也與吳成為好友,一起聚餐出遊。但簡婦婚後仍背著丈夫與吳偷情,周旋於兩個男人之間,也讓簡婦痛苦自責,兩度自殺未遂。


        殺嬰案後,簡婦向檢察官坦白外遇,不清楚小孩是誰的;檢方上周五傳喚簡婦與丈夫、情夫三人當庭釐清真相。


        檢察官先開導簡婦要向丈夫說出有外遇並道歉,丈夫張姓男子進入偵查庭後,簡婦不斷道歉,當時張還說「幹嘛?難道小孩不是我的?」簡婦說「小孩是你的沒錯,但我跟吳外遇很久」。張當庭崩潰流淚,簡婦也不斷哭泣。


        張當庭告訴妻子「妳知道對我造成的傷痛是一輩子嗎?我現在只要看到嬰兒就會想到兒子,甚至害怕到不敢靠近嬰兒,每晚睡覺都會想起兒子!」


        第三者吳姓男子雖坦承與簡婦外遇,但強調與殺嬰案毫無關係;檢察官聽了提醒吳「難道你不用說些什麼嗎?」吳才趕緊向張鞠躬道歉。


        張低頭流淚告訴檢察官,「從八十四年到現在,我每天兼兩份工作,目的就是希望讓妻子過好日子,對妻子唯一的要求,就是希望她不要亂花錢,結果落得如此下場」。 張離去時告訴檢察官,他不要告妻子,但一定要控告吳通姦,「要告到底」。


板橋 簡00.外遇母心懼嬰兒是情夫的種.母殺子51刀.法院對話內容.一掬眼淚.


蘋果日報


當簡女在偵查庭驚爆是因為婚外情無法處理,才殺害親生骨肉,檢察官謝憲杰一度難以置信,除將簡女聲押禁見獲准,並著手從簡女供述的內情抽絲剝繭;由於簡女提到在案發前一天深夜十一時至案發前三小時,有密集打電話給外遇對象吳男,討論兩人糾纏不清的情感,檢察官調閱雙方的通聯紀錄,發現簡女所言無誤,決定傳吳男到庭。
吳男出庭時否認與簡女外遇,檢察官謝憲杰聽不下去,對他說:「我覺得你坦白處理可能比較好,你今天是以證人身分出庭,如果所說虛偽不實,恐怕會有偽證罪的問題,你要不要再想一想,忘了什麼沒有說,或是漏掉了哪一部分。」


情夫怕作偽證認通姦


吳男見無法再隱瞞,才坦承姦情,檢察官於是派人採集吳男的檢體,要查男嬰生父是誰。
     當法醫研究所確定男嬰是簡女與前夫張男所生,上周五檢察官傳喚張男、吳男,並提訊簡女出庭,庭訊時,先安排簡女將事情告訴前夫,之後因簡女表示不願與吳男碰面先行還押,張男則要求和吳男當庭說清楚。
     吳男進入法庭後,檢察官立即將他改列通姦罪被告,吳男雖坦承有與簡女交往,並在去年五月間,於中和某汽車旅館發生性關係,但一直想將行為合理化,把婚外情講成是同事關係的昇華;檢察官聞言制止,直言說:「人家的先生在這裡,你還想講什麼!」


一定告你到底


     此時張男也聽不下去,怒責:「你到底在搞什麼鬼,表面上在幫助她,私底下連這種事情你也做得出來!」吳男見狀,立即向他鞠躬道歉,張男憤怒接著說:「我不接受!你知不知道你害死一個人,我的孩子是被你害死的!」並指著吳男說:「我一定要告你告到底,看你如何面對妻子、社會!」


..........蘋果日報..............


簡嫌表示:「去年五月間,我和吳相約在中和某汽車旅館做愛,沒想到一個月後發覺懷孕,今年二月十七日生下男嬰,我一直害怕小孩不是丈夫的種,將陷於萬劫不復,在殺小孩前一周,我為了這個事想到快要發瘋,本來想要悶死小孩,但用枕頭悶了三次都沒死,又把小孩抱起撞牆,但又沒撞死,小孩被撞後一直哭鬧,才用刀殺了他。」
檢察官為確定男嬰生父,先後傳喚簡嫌丈夫張某及吳某到庭,採集檢體進行DNA(Deoxyribonucleic Acid,去氧核醣核酸)比對,最後確認男嬰是簡嫌與丈夫所生。
檢察官在偵訊時告知她結果:「妳知道小孩是枉死的嗎?當時有疑慮為何不去驗DNA?」她聽後痛哭說:「我很徬徨,不知道該如何處理。」檢察官追問:「妳要不要把這事告訴丈夫?」她點頭答應。
上周五開庭時,檢察官讓簡嫌與已經離婚的前夫張男一同出庭,她見到前夫仍不敢說出實情,檢察官好心提醒:「妳不是有話要對先生說。」她哭著說:「老公,我對不起你,我背叛你了!」
張當庭楞住,一分鐘後失神的說:「小孩不是我的嗎?」簡嫌說:「他是你的。」他接著追問:「對象是誰?就是外面那一個嗎?(指吳某)。」簡嫌哭著點頭。


此時,張再也無法壓抑情緒崩潰痛哭說:「我家裡不是很有錢,十年來我每天兼兩份工,只希望妳能夠過得好,我也沒有什麼不良嗜好,最多只是打打羽毛球,妳怎麼對得起我,妳知道嗎,小孩是枉死的,妳知道嗎?妳知不知道。」
檢察官問他要不要告通姦,張無力的回答:「我不會告她通姦,只希望她的下半輩子好好過。」至於前妻外遇對象,他堅定說:「我一定要告到底,看他如何面對自己老婆和這個社會。」
簡嫌感謝檢察官給她說出實情機會,還說:「謝謝你把我押起來,看守所雖然拘禁我的自由,但讓我在裡面想了很多,知道自己做錯了事,我不想再出來。」也希望檢察官不要因為她有憂鬱症而饒過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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