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8月20日 星期五

李文成 高院庭長.陳哲男案(教唆偽證罪)沒事.僅以(申誡一次)趕辦退休.官官相護實例


  


權貴的司法師爺


*(申誡一次)也沒處理.到現在還擱置當中.司法高官們彼此掩護犯罪?荒唐的敢作.玩法弄法.


李文成 高院庭長.陳哲男案(教唆偽證罪)沒事.僅以(申誡)並辦退休.


*司法院秘書長沈守敬表示,將儘速研擬如何懲處李文成;一般認為,將李送監察院彈劾。惟李文成已在95年10月1日退休現為律師,司法院雖仍可懲處或懲戒,但<無權剝奪>退休金或月退俸。(<無權剝奪>是怪異的一段文字註記??)



教唆偽證案 李文成、陳哲男雙遭境管.官官相衛按部就班終不作為.(封口)


人民有怨追殺到底無處喊冤.(滅口)


中時  日期:2010/08/21




前台灣高等法院庭長李文成、總統府副祕書長陳哲男,涉嫌在司法黃牛案中,教唆三溫暖業者楊振豐作偽證遭起訴,台北地檢署為確保日後刑罰執行,已將李文成、陳哲男兩人限制出境。



司法院認為李文成教唆偽證罪嫌被起訴,已不是九十五年十月間認定的行為不檢,原擱置的申誡處分建議案,與當初認定差異很大,將根據起訴事實,發回高院法官自律委員會重新調查,再送交司法院人審會審議。



司法院強調,李文成雖已退休,司法院的懲處可能發揮不了效用,也影響不了他的退休資格,但依法該執行的程序,一樣要執行。對退休法官違法事實的追訴,及不法所得追繳,司法院將推動修法。



北檢強調,李文成身為高院庭長,竟教唆作偽證,惡性不輕;為確保日後得以執行,避免涉貪汙案的前花蓮高分院法官張炳龍,入獄前潛逃出境的憾事再度發生,才決定對李文成、陳哲男都限制出境。二人得知被境管,都相當驚訝。


********官官相護過程**********


但司法院於96年1月31日函文高院,認為李文成涉教唆偽證部分,因檢方未偵查終結,無法確定李文成是否犯行明確,因而將懲處擱置。



台北地檢署今天偵查終結,將李文成以幫助偽證罪起訴。司法院祕書長沈守敬說,因李文成當時擔任高院庭長,將在明天函文高院,要求高院收到起訴書後,將李文成的懲處決議再次陳報司法院,由司法院人審會決議懲處。



高院發言人陳晴教說,雖李文成已退休,懲處對他來說無實質效用,但仍有宣示效力。


*********官官相護過程*********


檢方認為,李文成久歷刑事審判,竟甘受陳哲男指示幫忙教唆楊作偽證,並以專業法律背景為後盾,使楊堅定偽證決心,請法官處以適當之刑。

案發後,李文成先是向高院請辭庭長,後來眼睛因病幾乎看不到,有時還要人攙扶,九十五年十月一日獲准退休;雖然轉任律師,但接辦的案子很少。

李文成的懲處也很曲折。一開始高院啟動自律機制,認為李文成行為不當,但體諒他和陳哲男是多年好友,無涉關說,決議「書面勸誡」;但司法院以處置太輕,退回高院重新審議,直到李文成退休,高院自律委員才決議記申誡一次。


*李轂摩-----埔里書法家李轂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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