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8月31日 星期二

《嫌豬手事件簿》《我只是來借個電話》事實遭「證據」抹滅+司法體系默許趨從



一部電影能不能夠翻新一個社會對於司法程序的成見?這本來是深刻的思想問題,考驗我們對於日夕呼喊的文化浸潤是否具備尊重和實踐的誠意。不過,它也同時在一般生活面向上,挑戰了整個社會對真理的追求和認知是否成熟到使每一個個人擁有「力排眾議」的勇氣。



事實遭「證據」抹滅


《嫌豬手事件簿》的故事一般人耳熟能詳了,敘述男子金子徹平被女學生指認是為在電車上騷擾她的色狼,徹平從頭到尾否認了罪行,即便面對高達9成99的高定罪率,而認罪又可以罰錢了事,但是為了捍衛清白,金子徹平和律師竭盡所能找到了證人還原現場狀況,但是警察與檢察官製作筆錄時並未採取對於被告有利的證詞,最後,在法官心證的裁量下,金子徹平判刑四月確定。
賈西亞˙馬奎茲的短篇小說《我只是來借個電話》據說取材自新聞報導。我們只能依據小說內容推測:這世界上發生過一樁這樣離奇荒謬的事:一個在風雨夜中因座車拋錨而搭乘一輛載送精神病患的巴士求救的婦人,在他人一連串的疏失和誤判之後,被關進了瘋人院,長達十數年──而她的初衷,不過是想借個電話向遠方的家人求助而已。可想而知,即便多年後真相大白,沉冤昭雪,她也不必出來了。
金子徹平的故事──甚至所有在我們這個社會裡曾經發生過的冤錯假案背後的故事;都不免屬於兩種集體心態的結果。其一是為了尊重司法體系的獨立和完整,而不得不在司法程序的任何一個環節上維持對體系本身純形式主義的尊重,所以一旦定罪率高達9成99,這比率數字就會繼續堆疊得更高;其二是針對某一爭端,當一個社會有了方便推崇或譴責的對象,便產生無以逆轉的傾斜,使成造神打鬼之勢,以免必須深入剝理的思辨問題過度困擾庸俗大眾的淺薄思維。



司法體系默許趨從


《孟子˙梁惠王下》有那麼一段話,說話的對象是齊宣王,到今天這樣的開放社會,我們可以把「君王」類比成一個社會的「公民全體」:「(君王)身邊的人都說某人可殺,請不要遽爾聽信;在朝廷任官的人也都說某人可殺,也請不要遽爾聽信;當全國的人民都說某人可殺,還得仔細查察,發現的確有可殺之處,然後殺之,這才能讓我們有個說法:這一刑殺,是全國國人所主持的。」孟子的原文很清楚,在「國人皆曰可殺」之後,還有「然後察之,見可殺焉,然後殺之。」
庸眾之所以為庸眾,並非個人智力、教養;庸眾之所以為庸眾,常是因為身在眾中之趨從與冷漠使然。《嫌豬手事件簿》所反省的不只是法律問題,更是這不問青紅皂白的趨從與冷漠,竟然是由司法體系所默許、甚至發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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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前下片的日本電影《嫌豬手事件簿》,描述無辜男子被控色狼,但檢察官製作筆錄時未採對該男有利證詞,法官因主觀意識不理會相關人證與物證,無辜男竟被判有罪。監委李復甸對這部電影很有感觸,並在日前因調查報告需要,約詢法務部次長吳陳鐶時,要法務部轉知所屬,希望檢察官等應去看《嫌豬手事件簿》。


他山之石


李復甸日前完成「備置受訊人電腦螢幕政策形成過程草率」調查報告,對檢察官與法官常以整理被告的話語、而非以被告原句當作筆錄與卷證深不以為然,他想起《嫌豬手事件簿》的情節竟與台灣現況一樣,因此希望檢察官等能看這部電影,畢竟他山之石可以攻錯,避免筆錄不實讓人受冤屈。



促以電影為師


事實上,馬英九總統在台北市長特別費案,也曾吃過筆錄不實的虧,前年還委託律師控告當時承辦的檢察官侯寬仁筆錄不實,期盼筆錄逐字記錄,法務部去年底推動法庭建置電腦螢幕,書記官繕打筆錄過程中,被告或受訊人可透過電腦看見回答內容。
李復甸指出,書記官有依法獨立製作筆錄的權責,但目前都是檢察官整理被告的供述,命書記官打字,已侵害《刑事訴訟法》程序中,問、錄分屬的制衡機制,甚至可能偽造公文書。
李復甸說,問題核心在筆錄,他反對筆錄內容不採被告原句。而設電腦螢幕讓被告確認書記官的筆錄,李也反對,因那並非解決偵訊筆錄真實可靠的唯一方法。李建議檢察官、法官去看《嫌豬手事件簿》,也建議律師看。李表示,有律師還告訴他,看電影看到掉淚。
民間司改會十三年前就曾向監察院列出「司法十大罪狀」,其中之一是筆錄無法明確詳實,司改會當時即質疑:「不實的筆錄如何能為裁判之依據?」
對法庭建置電腦螢幕政策,民間司改會執行長林峯正昨表示「不以為然」,因筆錄都由檢察官整理出他要的被告說法,再請書記官記錄,以往被告在法庭上對筆錄有爭議,可要求聽當時問話錄音,現在被告已在電腦螢幕上簽名,聲請聽錄音的要求可能會被法官駁回。林說,真正增進法庭公平性的方法是筆錄全文照錄,但因費時,一般法庭不採用。



法部自認嚴謹


法務部政次陳守煌昨回應表示,尊重監委建議,會鼓勵同仁看這部電影。陳也強調,法庭建置電腦措施經過長時間評估,書記官一字不漏將當事人說的話打在電腦上,還會讓當事人確認後簽名,過程嚴謹。



報你知
電影凸顯司法荒謬


2006年的日本電影《嫌豬手事件簿》,曾獲得日本金像獎11項提名,最後榮獲最佳女主角等大獎,今年6月在台上映。電影敘述一名為金子徹平的男子,被女學生指認是在電車偷摸她的色狼,警察勸他認罪罰錢,徹平從頭到尾否認,即便面對高達9成99的高定罪率,為捍衛清白,也要對抗荒謬的司法制度。儘管徹平與律師找到了證人還原現場狀況,但警察與檢察官製作筆錄時未採對徹平有利證詞,最終不敵法官主觀心證,遭判刑四個月。


******〈我只是來借個電話〉


寫一名年輕美麗的演奏家瑪麗亞,開車回家途中車子拋錨,她在暴風雨中向路過的車子求援,終於有一輛破巴士肯停下來載她。沒錯,那是一輛載運精神病患的巴士,那倒不是問題,開到哪裡也不是問題,反正她只是想借個電話,告訴丈夫她會晚一點回家。雖然她從此就沒回過家了。


誰能分辨瘋癲與正常的差別?瑪麗亞後來所有試圖求援的行動都像瘋子,那些強壯得像野獸的醫護人員會搞定她,他們看多了。她當然像,沒有人在精神病院裡不像瘋子的,就算你不像,遲早也關到你像。這故事讀幾次都令人顫慄,我忍不住想,如果前面那名巴士司機騙來頂替的乘客只有一個,還有那麼簡單嗎?


面對惡意造成的悲劇我們知道要憤怒,面對荒謬造成的悲劇我們卻只能不知所措。身份如此脆弱,我們存在且被辨認為人,彷彿只是依靠幻象。你無法證明你是正常人,因為界線根本沒人知道,或者根本不存在。馬奎斯以現實的素材搭建了一個荒涼而具有神話氣息的世界,像活人不小心走進地獄之門,裡頭卻沒人相信你不屬於這個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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