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8月21日 星期六

蕭永源 纏訟11年.以「公務員有怠忽職責」打贏921受災官司.穫國賠3億8千萬元.


        

蕭永源 纏訟11年.以「公務員有怠忽職責」打贏921受災官司.穫國賠3億8千萬元.


雲林斗六市觀邸中山國寶.....九二一地震倒塌,卅四死、六十多人傷,災戶歷經十一年爭訟,終獲法院判決國賠三億八千萬元定讞,促成災戶官司勝訴的幕後推手蕭永源,是震災中,不計其數的傷心父親之一。



目前在生命線擔任志工的蕭永源,原在警界服務,震災發生,他剛到嘉義大學報到三天的兒子蕭舜文,受困十五小時救出送醫不治,痛失愛子的他,為爭真相,自警界提早請退,專心協助自救會求償。



「十一年來,我和受災戶共跑了八十七趟法院,從有錢請遊覽車,到沒錢改搭火車,就是要為傷亡家屬爭個公道」,自救會執行祕書的蕭永源,百感交集。



「不信公理喚不回!」蕭永源說,不後悔當年的決定,「人生本有許多轉彎處」,和受災戶歷經漫長求償歲月,給了他對生命價值不同的認知,也讓他成了生命線的志工。



蕭永源回憶說,「因常請假帶頭陳情、抗爭,招來長官異樣眼光,有形、無形壓力接踵而至」。他表示,國賠案原就不被看好,大多數受災戶甚至已放棄希望,「為免增添長官困擾,去年初提早請退」,專心與受災戶代表奔波法院。



震災屋倒國賠求償困難,主要在成立要件須「公務員怠忽職責」,災戶法舉證「公務員有怠忽職責」情事,一、二審均敗訴。



直到更一審蕭永源與自救會查出,兩棟大樓起造人漢記公司,不具承造大樓甲級建築資格,而是借牌承造,縣府在借牌公司倒閉後,仍核發使用執照,才讓國賠官司從敗訴逆轉為「終局勝」。



蕭永源退休前,曾奉派到警察大學參加法令研習教育,他趁機專研建築法規,教授指點他找出「公務員怠忽職責」事證,「國賠案能勝訴,我要謝謝警大老師!」他和受災戶連續三天調閱案卷,成了最後勝訴關鍵。



「我們是從三台推車的訴訟案卷中,花了六千多元影印紙,印了約半人高相關資料,才從中找到『公務員怠忽職責』證據」。



十一年官司煎熬,讓年僅五十三歲的蕭永源頭髮斑白,談起青春年華就在震災中喪生愛子,蕭妻羅春美幾度泣不成聲。



他表示,十一年了,有人至今仍未走出陰霾,他衷心希望這件國賠案,可給公務員警惕,奉公守法才是正途!


***********************2009-09-19 中國時報




     「為了一個空殼建築公司,國賠案竟然打了十年官司。雖然在九二一前夕,台南高院更一審逆轉勝,但受災戶毫無喜悅,只對司法感到失望。現在只想揪出造成兩棟大樓倒塌的真正凶手,以告慰卅四條亡魂而已。」雲林縣斗六市觀邸與中山國寶民訴委員會執行祕書蕭永源道出受災戶心聲。


     觀邸與中山國寶兩棟大樓在九二一大地震倒塌,造成卅四人罹難。地震發生時,蕭永源觀邸四樓的住家經一陣天搖地動後變一樓,當年考上嘉義大學公費生的長子蕭舜文被壓在廢墟中十四個小時後雖獲救,最後因併發肌肉溶血症不治,蕭永源夫妻至今一談到長子仍潸然淚下。


     蕭永源說,兩棟大樓民訴委員會提國賠之訴,台南高院更一審以雲林縣府承辦員未具公務員資格、未審慎核發建築執照等理由逆轉勝,成為全國首起九二一國賠災民勝訴案,判賠近二.七億元,災民很感謝更一審法官,但已無喜悅感。


     蕭永源表示,當年觀邸、中山國寶兩棟大樓是由漢記公司承建,漢記曾獲建築金獎殊榮,證據明確,縣府相關部門更是知之甚詳,但縣府辯稱兩棟大樓是由財昇營造公司興建,凸顯官商勾結嚴重,遺憾一、二審法官寧相信縣府,不願接受災民訴求而敗訴。


     「如果不是更一審法官明察秋毫判災民勝訴,卅四條亡魂不是枉死嗎?」蕭永源強調,官司打了十年雖勝訴,但縣府依舊上訴,其實災民早已筋疲力竭,只好在今年九月一日求助監察院,監察院不到七十二小時即回覆,並向雲林縣府提出三大問題、七項疑惑,要求縣府「講清楚、說明白」。監察院才三天,官司卻要走上千天,情何以堪!


     觀邸民訴委員會在更一審勝訴後,雲林縣府八月間成立「調解委員會」,並在九月十八日邀集蕭永源等成員進行面對面協調。蕭永源感嘆人命不如狗命,他說,當年政府雖發放一百萬元慰助金,但實質上堅持打國賠官司案的災民,迄今實領僅五十萬元而已,餘留一半必須官司定讞後才能領取,政府的慰助好意,早被十年官司打得心灰意冷。


     蕭永源說,長子舜文當年考上嘉義大學特教系公費生,就是希望幫助需要協助的弱勢者,卻突遭橫禍,次子舜鴻為了延續哥哥未竟遺願,選擇就讀兒童福利系,目前服務彰化家扶中心,舜鴻日前辦環島志工全台走透透,全家都動員服務。


     談到次子的有心與用心,蕭永源再紅了眼眶。他說,現在什麼都不怕,因為已無所求,夫妻最怕就是聽到「九二一」,雖然時間飛逝,但家破人亡的情景仍歷歷在目。


     今年蕭永源提早從警界退休,夫妻都擔任志工,並加入雲林生命線,希望協助更多需要幫助的人。「國賠官司案還有得打,到底要再走多少傷心的日子,兩大樓民訴委員會的災民已不在乎了!現在只求找出真正造成兩棟大樓倒塌的凶手,以告慰卅四條亡魂,其餘已不重要了。」











99.03.12
受災戶:亂發建照 該判刑
    受災戶自救會執行召集人蕭永源昨得知勝訴定讞消息時,激動落淚、
泣不成聲,他感謝政府明察秋毫,但更期盼司法揪出造成「觀邸」、「中
山國寶」兩棟大樓倒塌的真正凶手,對縣府不具資格卻核發建照的吳姓技
士判刑。

雲林縣長蘇治芬表示,最高法院此一判決保障人民權益,值得肯定,
對人權具有指標意義,對公部門也有警惕作用,縣政府概括承受,但事件
主角建商與建築師是否也應負起刑責,將再找法制部門研究處理。 蕭永
源說,建商沒執照就是違法,官司卻拖了這麼久,實在不像樣,延遲十一
年終於得到勝訴定讞,不算是遲來的正義,只能說是「安慰獎」。

蕭永源哽咽說,往生者家屬仍是傷痛,因為再多賠償也喚不回親人,
這幾天連續發生地震,每次天搖地動時,受災戶又驚惶又難過,想起往事
總是哭,本來打算這幾天再聚會發動陳情,讓這起官司快點落幕。

蕭永源原是雲林縣警局刑事小隊長,九二一地震中失去就讀嘉大的長
子,他為了打官司,提早退休鑽研建築法規。

昨晚勝訴定讞消息傳回自救會,受災戶心情都很激動,他們表示,官
司勝訴說不上高興,只希望司法繼續追究造成卅四條人命死亡的元兇,查
明有無官商勾結,尤其是未具公務人員資格卻核發建照的吳姓技士,法官
應做出懲罰,以告慰卅四條亡靈。

資料來源:中國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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