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8月14日 星期六

台灣(準法官)平均年齡27.美國是40歲?「只背法條,不明世事」童子判案


     


平均年齡27…準法官猶如童子軍
【聯合報╱記者李光儀/台北報導】
2009.10.30 05:24 am

今年司法官特考的統計資料出爐,通過筆試的考生,平均年齡僅廿七歲多,考選部和部分考委擔心「司法官童子軍化」會影響司法裁判品質,考慮將「經歷」納入應考資格,同時改良考試題目。

比較其他司法人員考試及格的平均年齡,司法官的廿七點六七歲,僅高於觀護人的廿六點二歲,但低於法警的廿八點一歲、庭務員的卅四點七七歲。

考選部次長董保城坦言,有時聽到學生們問的問題,也會有「這樣的學生畢業後可能就馬上會考上法官,其實滿恐怖」的感覺。有考試委員私下表示,「司法官童子軍化」的結果,就是「只會讀書,不明世事」的法官、檢察官,會讓起訴、判決與現實脫節。

董保城說,多年前考選部曾研議提高司法官門檻,「學士後研究者」才能報考,但涉及學制改變而作罷;未來要求應考司法官者必須「具有律師資格並有相當工作經歷」,應是可行的方向。

董保城也說,現階段馬上能做的是「改良考題」,聘請法官和學者一起出題,如此更能測出考生的實務能力;另外,也可在考試前就分組,讓司法官更具專業。

不過也有考試委員持不同意見。廿四歲就考上法官的考試委員、台北地方法院前院長林雅鋒說,司法官考試錄取率極低,能考上的都是最聰明的菁英,年輕、純潔且有改革的堅持。

她認為,現在考上法官後擔任候補法官,只能處理簡易、小額訴訟等案件,五年後才能處理比較大的案子,屆時也卅多歲了,歷練應該很足夠。


*美國沒有”大學法律系“﹐ JD算是博士學位﹐ 需要在大學後另外讀3-4年﹐ 換句話說台灣美國的法律業”起點“就差了3-4年(台灣早3-4年)。


*美國的法官﹐ 一定是要有JD學位﹐ 而且基礎的district地區法官﹐ 最基本也需要有5年的畢業後法律資歷﹐ 通常這最快也要30後﹐ 聯邦法官是一定要有10年以上的法律實務經驗。 更特殊的是﹐ 許多法官必須要經過地區議會同意﹐ 換句話說法官必須有一定程度的實務背景與”人脈”基礎﹐ 美國法官平均“初上陣”年齡是40出頭。


*不能只大學畢業﹐ 一定要法律研究所等級﹐ 而且必須要有相當的法律實務經驗﹖ 美國的法官﹐ 之前不是檢察官﹐ 就是律師﹐ 反正都是看慣“法律戰場”的人。 想想看﹐ 法庭上基本就是法官檢察官律師三方的角度﹐ 法官是要從兩者說詞間做決定﹐ 若法官在經歷上沒有先“證明”自己能有成功律師或檢察官的能耐﹐ 法官的判斷能夠讓人信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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