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2月23日 星期二

羅建勛 檢察官涉(登載不實) 謝長廷自訴 地院駁回




謝長廷自訴檢察官涉登載不實 地院駁回


中央社 更新日期:2010/02/23

        前行政院長謝長廷自訴前台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檢察署檢察官羅建勛涉嫌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文書罪,高雄地方法院認為,羅建勛基於職權行事,罪嫌不足,裁定駁回。




羅建勛被控於高雄高分檢檢察官任職期間,追查謝長廷於高雄市長任內辦理高雄捷運非自償部分工程發包,未依政府採購法規定涉有圖利犯嫌,函請高雄地檢署偵辦;以及謝長廷另透過高雄發展聯誼會長徐政朝收受不當政治獻金涉嫌貪污明確,函請法務部調查局高雄市調查處移送雄檢偵辦。



謝長廷認為,羅建勛明知高捷工程不適用政府採購法,卻指其涉嫌圖利,又明知他無貪污意圖,卻指他透過徐政朝收受不當政治獻金,涉嫌貪污罪明確,於是自訴控告羅建勛涉嫌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文書罪。



合議庭法官認為,羅建勛依職權偵辦後,認為達到發動偵查移送雄檢偵辦門檻,於是發公函記載「嫌犯、罪嫌、涉有圖利犯行」、「涉有圖利犯罪」及「涉嫌貪污明確」,都是出於合理懷疑的心證,並無登載不實的故意,況且在無罪推論下及罪刑法定主義下,也不等於宣告謝長廷確實犯罪,難以構成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文書罪。



同案謝長廷另控告羅建勛涉嫌洩漏國防以外的祕密罪部分,另案審理中。990223




...........貪污疑雲


《壹週刊》公布高雄高分檢檢察官羅建勛給調查局的公文,指謝長廷在高雄市長任內涉及貪污明確,引發洩密風波。法務部長施茂林震怒,昨下令追查洩密者,高雄高分檢昨立即分案組成專案小組調查,昨晚緊急傳喚羅建勛等五名經手公文的承辦人員,但五人都否認洩密,訊後都飭回。



施茂林立院遭圍剿


羅建勛強調坦蕩蕩接受調查,「這份公文絕不是我或高雄高分檢流出,可能是高雄市調查處或調查局本部二單位中的有心人士,不排除與政治因素有關。」但調查局則回應,政風室已介入追查,最快今天約談接觸過公文的調查員說明。
羅建勛昨晚和《2100全民開講》連線時表示,四月三日他才行文給調查局,二十九日就接到《壹週刊》林姓記者電話,查證這份公文,讓他十分驚訝,但他經手的公文只是函稿,沒有大印、發文字號和日期,「我會笨到把『檢察官羅建勛決行』幾個大字保留,然後又拿給媒體嗎?」對於此事損及檢方聲譽,造成社會不安,羅表達歉意。
施茂林昨在立院遭立委圍剿,強調今天下午前提出調查報告。除高雄高分檢外,台北地檢署昨也分案偵辦洩密,依法最重可處兩年徒刑。
《壹週刊》社長兼總編輯裴偉說,記者已做好被約談的心理準備,絕不會透露消息來源,到目前為止,都還未接獲檢調的約談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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