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3月5日 星期四

又見捏造受傷.向警察謊報家暴.逼迫丈夫離婚的案例.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008120409771


大約三個月前~我朋友跟他老婆在家爭吵~因與公婆同住~
婆婆當時從樓上下來看到他們在吵架~也加入戰局~(因為他老婆很無理取鬧)
後來他老婆吵著又要回娘家~婆婆不給他回去(因為之前的情形~她只要一回去~又要沒完沒了了)~來來往往就拉了她幾下~造成手臂瘀青~然後又因婆婆跟媳婦說話媳婦卻都不看她~婆婆有將她的臉扳著要求媳婦看它~
結果媳婦還是回去了~
然後去驗傷~還申請暫時保護令~
現在朋友的媽媽~接到法院通知書~種類是詢問~
對方是有一張公立醫院驗傷單~內容是臉部與後頸部挫傷
但是沒有證人~
朋友那邊有兩個證人證明當時沒有動手~

而且~
朋友的老婆供詞說她婆婆掐她脖子還打她巴掌
可是另一張起訴狀卻是婆婆掐她脖子還毆打她~
然後保護令事由又只有打她一巴掌~
(總之她自己說的話都前後矛盾)

再者~朋友因沒有任何達到可以判決離婚的情形~
朋友懷疑對方是因無可以訴請離婚的理由~
故故意提出傷害告訴訴請離婚

朋友家庭從沒有家暴紀錄~開庭當天法官有問這件事~也有問原告這是第一次嗎~原告答:對!!
但是她在保護令上卻又說有三次家暴紀錄

想請問~在只有一張驗傷單~沒有證人~原告說詞又前後矛盾的情形下~朋友勝訴的機會大嗎?

如何證明驗傷單有可能是偽證?

那朋友該怎麼處理??


目前是朋友的媽媽的暫時保護令開庭詢問(已經去過~朋友跟一位當時也在場的人為證人~證明沒有打她老婆)
然後是我朋友的離婚訴訟(已調解過對方依舊堅持離婚)

朋友的離婚訴訟起訴狀內容是~

1.寫了一堆扭曲事實的理由~(實際狀況都是女方引起~但起訴書上卻都把過錯推給男方)
2.因雙方在一次吵架中~朋友在不得已的狀況下簽下分居協議書~也被當成證物~
3.驗傷單
4.保護令的法院通知書~

請問這樣朋友現在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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